我喜欢500字作文篇一:
我家住在顶层,但如果接着往上走的话,你就会看到一个天台。它可不是普通的天台,而是个万能的天台。
天台上种着各种各样的菜和植物,一年四季各不相同。春天的菠菜叶子又大又绿,黄瓜、丝瓜像蜗牛一样盘在瓜架的最前端。四季豆、长角豆像在比谁高似的,一株长得比一株快,一派欣欣向荣的样子。夏天,柠檬收起花伞,把一颗颗娇小的青柠妹妹请了出来。黄瓜、丝瓜轮流吃,就连西瓜子儿也被我拿来当种子种。金秋时节,黄瓜、丝瓜“下架”了,荷兰豆和甜豆姐妹俩儿爬上了架子。荷兰豆的花一块粉色,一块玫红色,如同彩蝶般美丽。另一边,洁白的甜豆花像雪一样开在甜豆藤上,美极了。柠檬露出黄黄的小脸蛋,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令人闻了就精神饱满,神采奕奕。冬天,西红柿又大又红。大头菜“头”朝下,简直就是巨大的算盘珠。 天台不只是菜园,更是小朋友们的乐园。每到节假日,你一定会听见欢笑声和脚步声。我们在天台上跑步,丢沙包,玩“小白灯”和“猫守门,鼠偷粮”的游戏。如果那天风不大,我们就玩“三国杀”。如果风大,我们就放风筝,晚上就在风筝上绑一个小型荧光棒,乍一看,好似萤火虫在空中跳圆舞曲。天台还是餐厅。夏天的晚上,我们用大泡沫箱当餐桌,泡沫盖做托盘端菜。在天台上吃饭,吹自然风,不用开电风扇,省电又环保。 我喜欢天台,它让我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二:
我喜欢的体育项目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但我最喜欢的是踢足球。
上课铃响了,又是我喜欢上的体育课,今天的体育课,何老师把我们男孩分成A、B两组,我被编在A组,准备工作就绪。球赛开始了,B组获得开球权,B足球员对准球一脚,球刚落地,双方的球员一拥而上,直追球。B组的同学得到了球,我组的同学也不甘示弱直追而上,可惜B组的同学实在太厉害了,闪电似的把球一脚直传到我组球门附近的同学,球员接到球猛然一个直射,球就像离弦的箭直冲我组的球门,完了,球肯定进门了,不,错了球被守门员抱住了。守门用手把球抛向我组球员,好的球接住了,我组的前锋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球带到了对方的球门附近,突然,B组的同学来了一个突击,一起围攻带球的同学,带球的同学见势不妙,起了一个左脚抽,“嘭”的一声球撞上门框,真可惜!峰回路转我组的同学趁对方放松警惕,不顾一切地冲上去补了一球,球进了,顿时场上响起了掌声。球赛继续,经过了九十分钟的较量跟拼搏,最终我组以3比2小胜了B组。
我喜欢踢足球。它能激发我的竞争力,能开动我的脑力,能培养我和别人如何协作,改掉自私的坏习惯。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三:
这学期,学校开设了一个新的学习项目——“课程超市”。在这个“超市”里,我们可以任意选择自己心仪的课程,来到“收银台”前,付出的是勤奋,得到的是知识。
“课程超市”设有学科类课程和活动类课程。在学科类课程中我选择的是奥数。我对奥数是比较感兴趣的,可是在这方面却没有多大的天赋。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听老师讲那一道道耐人寻味的奥数题目。教我们奥数的是朱老师,朱老师总喜欢带着我们一起解题,边解题,边让我们思考、琢磨,等朱老师把这道题目一步步分析、讲解完了,我们顿时恍然大悟、茅塞顿开。做奥数题目讲究的是技巧与寻找突破点,只要心细一点,眼睛“亮”一点,那些看似高深的题目也就不攻自破了。每每开动脑筋做出一道题时,心里总会觉得很畅快。每次上奥数课我总是欢欢喜喜去上课,高高兴兴出教室。
在“课程超市”的活动课程中,我选择的是软笔书法,我喜欢写毛笔字,那潇洒的笔画,清丽的字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到了六年级,由于功课繁重,妈妈便不让我再练习书法,是“课程超市”给了我再次练毛笔字的机会。
匡老师是我们的辅导老师,她从点、横、竖、撇、捺这些基本笔画教我们。从第一堂课开始,我就被她那横平竖直的楷体字给折服了。这些基本笔画我虽然早已练熟,但我还是一笔一画地跟着老师练,从来没有一丝怠慢,因为我知道写字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我喜欢“课程超市”这个学习项目,它不仅能拓宽我们课堂的文化知识,训练我们的思维,锻炼我们的能力,还能让我们学到一技之长呢。我希望“课程超市”一直开办下去,越办越好!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四:
我家里有很多玩具:有赛车、有电动机器人、有变形金刚、还有魔方、孔明锁等,其中我最喜欢的玩具就是“火力少年王。雷霆”。
这个“雷霆”是一个由两个扁圆形的球体组成的一个悠悠球。它有个珠红色的外表,半透明,在阳光下闪耀着迷人的光芒,摸起来很光滑,有点像摸鹅卵石的感觉。悠悠球的侧面是一个很劲爆的图形:几道蓝色的闪电划破白色的天空,中间还印着“雷霆”两个大字,虽然很草,却很有气势,显示出悠悠球无穷的力量。由于我的好奇心,曾经将它整个拆了下来:里面有两根弹簧、两个轴承和一根长螺丝。挂绳是由两根细线绕起来的,绕在轴承的侧面。
这个悠悠球和我的感情很深,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有一次,我正在仿照电视上的悠悠球高手做花样,前几个动作都做得很完美,在练“原子爆烈”的时候,由于我的水平太“菜”,在收回悠悠球的时候一不小心摔到了地上,只听见“砰“的一声,我闭上了眼睛,想像我的小宝贝被摔成了碎片的惨状,可当我睁开眼一看它竟然没被摔碎,只是球体边缘被砸了个小洞。我看着伤痕累累的悠悠球,就像自己真正的宝宝被砸了一样,心里非常酸痛。从此,我玩悠悠球变得小心翼翼了。
“雷霆”悠悠球,我喜欢你!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五:
虽说不像流行歌曲那样时时响在耳边,挂在嘴边,深受广大歌迷朋友的欢迎,但它鼓舞着我,激励着我,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国歌》,原名《义勇军进行曲》。
这首歌高昂激越,催人奋进!它是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田汉是在被日本帝国主义逮捕时,把这首歌词写在香烟包装纸上的,后来交到聂耳手中。聂耳看到这首歌词,激发起他极大的创作热情。他把自己关在一个简陋的房间里,一会儿弹琴,一会儿高唱,一会儿又按着节拍走动。当这首歌作为《风云儿女》的主题曲播出后,便传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美国黑人歌唱家保罗`罗伯逊有感情地唱起他,于是这首歌便响彻全世界。
每当星期一的时候,我们要举行升旗仪式,每个小学生穿着蓝蓝的校服,佩戴着鲜红的红领巾。当国旗冉冉升起的时,我们就会不由自主地唱起来,唱起它就想起祖国过去被侵略,受压迫的历史,想到革命前辈们不怕抛头颅洒热血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又想到我们现在的美好时光是多么来之不易啊,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为祖国争光。
每当举行世界奥林匹克运动会时,那儿也会响起国歌,当运动健儿在赛场上拼搏时,为我们的祖国夺得了一枚又一枚的金牌,鲜艳的五星红旗会冉冉升起,体育健儿们站在领奖台上,激动得热泪盈眶,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们骄傲、自豪。
啊,国歌!我心中的国歌!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六:
我喜欢的一个人,是一位电影明星——成龙,他是我国演艺界的“武术之王”。成龙的原名叫陈港生,1954年出生在香港的一个军人家庭。他是我国著名演员,演了很多著名的电影。
我很喜欢观看成龙演的电影,比如说:《A计划》《警察故事》《醉拳》《红番区》等等。在成龙演的所有电影中,我最喜欢《燕尾服》和《宝贝计划》,影片中,他扮演的角色幽默、滑稽,动作夸张,令人捧腹大笑。
在《燕尾服》这部电影中,成龙演的是一个开出租车的司机,他驾驶技术十分出色。有一次,他开车去接一个特工的助手,那个特工的助手的对成龙的开车技术很赞赏,就让他给特工当私人司机。一次行动中,特工被敌人暗算,在临死前,把他的高科技衣服——燕尾服,移交给了成龙,让成龙帮他完成自己没有完成的艰巨任务。后来,成龙用燕尾服的特有功能,开始了他的神奇而曲折的生活之旅。
《宝贝计划》这部电影,讲的是两个小偷和一个房东在一起偷东西的故事。有一次,他们在一个富人家里偷到了一个小孩。之后,因为房东有事,成龙和他的助手就开始照顾这个孩子。他们三个人在一起的生活,过得十分开心而有趣。那个小孩的爷爷——一个坏人,为了找回他的孙子,用尽了所有的办法,把那个孩子抢到了手。成龙和他的助手因为孩子被抢走了,十分伤心。后来,影片中,孩子的爷爷因为受惊过度疯了,那个孩子也被警察救走了。
我喜欢成龙扮演的角色,更喜欢成龙的坚强。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七:
如果,你要是问我喜欢哪一个历史人物呢?我会滔滔不绝地给你说出好多好多,比如“智绝”诸葛亮,“奸绝”曹操和“义绝”关羽等好多好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赵云,赵子龙!赵云,字子龙,常山真定人。先跟公孙瓒,后投袁绍。
因袁绍不能知人善用,所以,子龙放弃高官厚禄,最后依附了刘备,后来成为刘备手下的一员大将,是“五虎上将”中的一员,后其死时,诸葛亮还哭泣曰:“吾痛失一臂矣!”。现在我们提起赵云时,那可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呀!手绰一支银枪,耍起来犹如梨花,飘若瑞雪呀!一把削削铁如泥的青虹宝剑,也是被他用的出神入化,神出鬼没,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就如同探囊取物一样的简单,真可谓是无人能敌也。
不过,仅仅只有好武艺也是万万不可的,我最佩服他那一身过人的武艺和他的正直,忠诚,不图功名的品质,后人还为他谱写了一首千古传唱的《子龙颂》。在我的印象中,赵云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他所说的话,廖廖无几,但他听从诸葛亮的话,并且还有勇有谋。当年,在长阪坡,百万军中,出入自由,如入无人之境,还有在江是截下主人阿斗,这不是处处都表现了他的勇敢和智慧,还有胆识。先主刘备曾经称赞过赵云说:“子龙浑身都是胆!”
所以我也要向赵子龙学习,学习他的智慧和胆识,但我更想学习他那精湛、过人的武艺!虽然赵云没有关羽的傲慢,张飞的鲁莽,刘备的虚伪和诸葛亮的多智,但我就是喜欢他!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八:
秋天到了,落叶纷飞,秋高气爽,我在家里默默的读着《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是一本打动人的书。主要讲了一直老鼠、一直小蟋蟀一只猫的友情故事。一只名叫柴斯特的小蟋蟀,一位好吃,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十分幸运的遇到亨利(一只猫)塔克、塔克(一只老鼠)。后来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真挚友情,成为了纽约的演奏家!后来因为思念家乡,在朋友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它深爱的故乡。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一只小蟋蟀成为演奏家,这太不可思议了,
它们的友情让我感动,它的鸣叫让我感动,它的精神让我感动…….
是啊!荣耀虽然一件好事,但是也让它十分疲倦,每天演奏两场音乐会,这样也太累了吧!过去,在家乡,当太阳缓缓升起,一束阳光照在它身上,它放声歌唱;夜晚,当一轮皎洁的明月升起时,它独自享受着月光,在树上唱起小夜曲……多么快乐,多么幽静,多么舒适,有时还会望着月亮,思考着往事,一种凄凉的心情服了上来,还会嚎啕大哭……可是,它却要每天演奏音乐,一种信念浮现出来:我要回到故乡!
这就是它们,一只向往快乐、自由的蟋蟀,一只忠诚、诚实的老鼠,一只憨厚、乐于助人的小猫。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九:
我喜欢你:笔
在我高兴时,曾有你的祝愿;在我悲伤时,曾有你的安慰;在我寂寞时,曾有你的陪伴。
我曾利用你,帮我记录着快乐时光;我也曾利用你,帮我发泄出心中的不满。
结果,你离开了我。你有你毕生的“心血”成就了我,而我无法报答你的艰辛付出。
我想对你说:我喜欢你,即使你选择离开我,但我是不会忘记你的。
我喜欢你:纸
你脏了,而你说这是你的使命;你皱了,而你说这是你的报应。
你完成了你的使命,我会好好珍藏你的;你受到了惩罚,我未曾想过把你丢弃。
也许我会把你遗忘在某个角落来,你不曾抱怨过,只是默默得微笑着。
我想对你说:我喜欢你,如果你累了,你就逃走吧!我不会埋怨你的。
我喜欢你:书
你是友谊的桥梁;你是知识的宝藏;你知天文识地理,是未来的脊梁。
你饱读经诗,我崇拜你;你满肚文墨,我追捧你;你华丽背后的眼泪,我理解你。
你让人琢磨不透,但我不会就此罢手;你背后莘莘学子众多,我希望能成为你的骄傲。
我想对你说:我喜欢你,你可以把我忽略了,但是我不予许我把你忽略了。
喜欢就大胆说出来吧!也许过了这个村没了这个店,要永远相信自己的选择。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十:
我是一个爱运动的孩子,比如乒乓球、羽毛球、足球都会,但是我最喜欢打乒乓球。
我打乒乓球很厉害,全班就唐诚洁比我厉害,就连杨梦欢、吴阳、吴婷乐都打不赢我。就是这样我三四年级都参加运动会。 三年级运动我和我的强敌唐诚洁打。一开始就很紧张,最后5比11和9比11败下阵来,但是得第二名,四年级上期我跟俞昌松打,不料俞昌松会抽球,也败下阵来,落到第四名。
今年就不同了,我在放假期间学打球学会了抽球和发搏球,在院子里打个没完没了。星期一打学校跟唐诚洁打,一开始,飞快的过去了,唐诚洁发在我这边左角,不高不低,我心理想:“来个反搏球让他惊讶去吧!”我抓紧了时机,拿拍子把球往下压,球飞了过去,唐诚洁没接住。他顿时惊讶起来,说:“什么时候会了抽?
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我回答:“我天天放学写完作业就去院子打,一天一天过去,我一天一天进步,一直到这么厉害的。” 我们开始打第二个球,球低低的。我球拍拿紧,快速都由弯直,球飞了过球,他接住了,但球不上桌,飞进花盆里。他又惊讶,说:“你会了几招?”我回答:“三招呀!有抽球、反搏球、旋球。”
唐诚洁深深的了口气:“哎~” 上课铃响了,我飞快的跑向教室。只见唐诚洁无精打采的走,我问:“怎么走这么慢!不怕得罚站呀?”他回答说:“可能今年运动会拿不到第一咯。”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十一:
“魔术”这个深奥又神秘的名字,似乎令人永远也琢磨不透。往往在我的印象中,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魔术师那双灵活的双手和他那无尽的想象力。我真想长大后做一名魔术师一个小魔术,那种喜悦之情顿时在心中油然而生。魔术表演看多了,我自然也分出了好与坏,爱看的和不爱看的。爱看的是手上技巧,不爱看的是讲究道具造型的宏伟壮丽,表演优美洒脱,一般不说话的。
最钟爱的还是在2010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魔术界的新星—刘谦表演的“近景魔术”。刘谦当时坐在一张玻璃圆桌中心,圆桌是用钢化玻璃做的,圆环边上镶着铁锈红的钢板。圆桌四周坐满了四五个嘉宾,算是在监视他。只见刘谦从口袋里拿出了两枚硬币,将其中的一枚放在桌子底下,然后拿起另一枚放在桌子上。随着刘谦拿着硬币的手在圆桌上移动,桌下的硬币竟然也跟随着另一枚硬币移动,好像是难舍难分,依依不舍的样子。
“好!好!”观众们都被这神奇的一幕所震撼了,激动地连连拍手叫好。我的眼球被他那精湛的手法所吸引住了,一刻也没有离开。“接下来,我要为大家表演‘手穿越桌板’的魔术。”刘谦骄傲的说道,眼里流露出一股自豪的神情,这仿佛是他最厉害的魔术,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是呀!这么坚硬的钢化玻璃,就用榔头也很难敲破,就单凭他一个人的力量则么可能穿越桌子呢?就是一张普通的木板桌,也难以敲破,跟别说简简单单的穿越了。“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随着刘谦的一身令下。在千万双雪亮的眼睛下,他的手竟然安然无恙地穿了过去,而且那钢化玻璃上也并没有留下痕迹。“哇!”一阵阵惊讶的尖叫声,此起彼伏,构成了一首“动听”的乐曲。
“魔术真是太神奇了!”我从心底里深深的热爱着它!真希望有一天真能如我所愿,做一名像刘谦一样神奇的魔术师。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十二:
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做一名画家,虽然我知道这不是说一说就行的事,可是,我会坚持,我会努力,做一名合格的画家!
我喜欢画画、无论是水粉,国画,素描••••••我都十分的拿手,可我尤其是喜欢画漫画。因为在班上时,偶然看到了一本漫画书,那神情、衣着和动作,栩栩如生、十分神奇!我想:我要是能画到这种程度就好了!我转念又想:俗话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没什么不行的,于是,我回到座位,拿了张白纸,开始画了起来,脑海里渐渐回荡起刚刚的那幅画,画了起来,起初,我画的不太理想,衣着、神情,画的都很粗糙,我一有时间,就画画,电视上有,我就照电视上画,书上有,就照书上画••••••画了一张又一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画到了一个自己比较满意的漫画了!我开心极了,就在这时,妈妈走到我身边说:“不要骄傲,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还得多多练习啊!”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把画画好!
经过我的努力,我现在经常参加画画的比赛,还经常拿奖,其实画画不仅在锻炼我们的耐心,更主要的是告诉我们了一些做人的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要脚踏实地的,一步一步的坚持下去,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成功!我喜欢画画,我要做一名合格的画家!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十三:
你一定有自己喜欢的ge言吧!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ge言,让我跟你慢慢来说。 我最喜欢的ge言就是墨子说的一句话——“时不可及,日不可留”。“时不可及,日不可留”是什么意思呢?顾名思义,“时”就是表示时间,“及”表示追赶。“时不可及,日不可留”的意思就是:时间是不可能追赶到的,每一天也是不可能留下来的。
这句名言使我懂得:时间是珍贵的,浪费了就再也追不回来,我们要在儿时勤奋学习,不虚度光阴。 要问我是如何喜欢上这句ge言的,那就要从四年级的一天说起了。那天,我早早地吃完晚饭,便进书房写作业去了。我坐在椅子上,心想:现在时间还早,先玩一会儿,看一会儿《故事大王》。看着,看着,我入迷了,把作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完全没有了时间的概念。
半个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我终于把《故事大王》看完了,这时已经是晚上8:00了,我便开始做起作业来。可是由于刚才看书的原因,使我的眼睛有点累了,刚写了两三行字,便伏在课桌上大睡起来。这时一阵脚步声把我从梦中惊醒,原来是爸爸,我用手托着腮帮子,做出了一副思考的样子,可其实是想防止我再次睡着。终于,我在迷迷糊糊中做了一些语文抄写和英语,留下了一大堆作业,等着第二天早上5:00起来继续做。第二天早上5:00,我被父母的脚步声惊醒,一看时钟,已经5:30了!
我连忙从床上爬起,穿好衣服后,径直冲到课桌前,但是由于昨天留下的作业太多,现在时间又太少,6:30就要吃早饭了,一小时怎么可能做完这么多作业呢。于是,我只能悄悄地带着这么多没做完的作业上学了。当时,我非常懊悔,恨自己不该浪费时间! 从此,我就以墨子说的一句话,“时不可及,日不可留”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间提醒自己不能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