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篇一】:
说起我的特点可是太多了,像天上的繁星数不清、说不尽。喜欢尝试是我和许多同龄人的不同,则是我最大的特点。
去年暑假,妈妈带着我,随同他的朋友娟姑、我的表哥李奇刚和他的爸爸妈妈一起来到了内蒙古,有幸亲自尝试了一把挤牛奶。我们刚到俄罗斯民俗村,一下车,就看见一头大奶牛慢慢特向我们走来。我一时不知所措,害怕的钻进了娟姑的怀里。李奇刚则双手叉着腰,昂着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哎,不就是是一头大母牛吗,有什么好怕的?你看,我都不害怕!刚说完,母牛仿佛听懂了他的话,悠闲地向他走来。李奇刚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脸色刷白,眼睛睁得大大的,眉头紧紧地扣在一起。牛越来越近,他吓得连连后退,一边发抖一边说:哇,我不敢来,我再也不敢了!哈哈哈哈大人们看了顿时捧腹大笑起来。看来,光在嘴里大但是没有用的!
妞妞!牛的主人呼唤着它的名字。哞奶牛一声长鸣,好像在说:来了,来了它不紧不慢的走进牛圈。我好奇的紧紧跟了上去,发现一位爷爷正坐在小板凳上既轻松又有节奏的挤着牛奶。我心想:咳,原来挤牛奶这么简单!切,我也会!我和爷爷商量了一下,希望学会挤牛奶,爷爷爽快地答应了。我伸出手弯下腰刚要去挤,爷爷拽住我和蔼的说:宝贝,不要着急。爷爷边说便向我讲解挤牛奶的方法,挤牛奶之前,一定要在奶头上抹上一层润滑油,既能防止奶头干裂,又使奶头润滑更好记一些。挤牛奶时一挤、一松,一挤、一松,要有节奏感。最关键的是要从奶头的中间开始挤,这样才能挤出更多的牛奶。没等爷爷说完,我就迫不及待的上前去挤,爷爷说的方法早抛在脑后。我一通乱挤,连一滴奶也没挤出来。这时我才意识到爷爷讲的方法的重要性,于是按要领慢慢的挤了一下啊!奶水出来了!尽管只有一点点,但我还是很开心,因为我成功了!我学着爷爷的样子,越挤越快,越挤越好,动作越来越熟练,连挤牛奶的行家爷爷都连胜夸我不错呢!
这次内蒙之行,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但学会了挤牛奶,而且明白了做任何事都不要心急,要遵循方法,那样才会成功。
我喜欢作文【篇二】:
再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像她那样在身后默默注视你远走的背影。
亲爱的男孩,请你停留一会,她跟不上你的步伐……
你的生命中有没有出现过一个相貌平凡,在人海中完全分辨不出来的女孩。如果有,请善待她。无论她怎样喜欢一个男孩,都是不容任何人耻笑的仰慕。
她是他认识的女孩之中最普通的一个,学习成绩不算拔尖,也懒得去学,却在体育方面异常出色。她脾气暴躁,随便一件小事就能让她破口大骂,不把人损得一无是处决不罢休。在朋友面前却无论什么事,都能一笑而过。
她很喜欢笑,笑起来就像一个白痴。经常被说是,爆笑狂魔。笑声很魔性,在半夜听到她的笑声,正常人会被吓得毛骨悚然。
她很喜欢自残,经常可以看见她手上或深或浅的刀痕,笑着说(这样心就不会太痛。)原来,傻笑的面具下,是一张哭花的脸。所谓百毒不侵不过是早已经历过万箭攒心。
她很喜欢打架,打完之后总会看着那个人的伤口问(疼么?)她希望那个人能像他那样给她一个简单的微笑。
一次次地往事重提,一次次往伤口上撒盐,是为了他否决的背影更清晰么?他不知道,她想要的只是,和他一起慢慢变老。
她很喜欢他,(。)她坐在天台上,看着身旁的他,漫不经心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忐忑。
他一愣,对她说(呃,别闹了。)
(你喜欢我么?说实话。)她盯着他的眼睛,没了平常懒散的模样,一字一句地问道。
他知道她这次不是开玩笑却仍然犹豫着不肯开口。他别过头,看向身后的落日,缓缓说出了答案。却没注意到,她在他转头的那一瞬间就扬起一个自嘲的微笑,飞奔着离开了天台。留下了他独自一人看着孤寞的夕阳,守着她希望的答案。
她已经等了他两年十二个月二十五天,却等不了一刻,与他行成了两条不相干的平行线。
后来,她转学了,他哭了。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哭得那么撕心裂肺。刻骨铭心必将伴随着撕心裂肺。
再后来,她和他在天台上相遇了。他看到了她写的一个故事,写的是他和她之间的事。
他修改了结尾,她得到了她想要的答案。
他也实现了当年她的心愿,他和她一起慢慢变老……
亲爱的男孩,一切还不算太晚。
你愿意和我,一起慢慢变老么?
我喜欢作文【篇三】: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他会是谁呢?那我现在就告诉你吧!他就是关心我的爸爸。
爸爸有一头黑黢黢的头发,下面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戴着一付眼镜,像一个大科学家,很有学问。旁边有两个大大的耳朵,像两把大扇子。下面有一个鼻子,
晚上睡觉时,经常打呼噜,让我和妈妈睡不好觉,第二天像个熊猫眼一样黑。下面有一个大嘴巴,我被妈妈打时,爸爸就会来说服妈妈,让我免了一次打。爸爸还有一双
爱劳动的手,在家里经常收拾屋子,让家里总是干干净净的、亮晶晶的。
有一次,我被一个大哥哥欺负了,爸爸急忙出马,用三言两语就把这个大哥哥
给教育了一次,不然我又要无缘无故的被人打一次。有一天,我连续上了二十次WC,
爸爸知道了,不管暴风雨有多大;不管天气有多热,爸爸都给我去买了药。虽然我的病好了,但是爸爸却病成了那样。。。。。。爸爸打动了我。
有一次,粗心的我把作业本放在了家里,爸爸在家里看见了,冒着火辣辣的太阳给我送来。还有一次,我因为考试没考好,哭得很凶。这时,爸爸安慰我说:“这次没考好下次努努力吧!”我想,下次一定要考好。
怎么样?你喜欢我的爸爸吗???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他会是谁呢?那我现在就告诉你吧!他就是关心我的爸爸。
爸爸有一头黑黢黢的头发,下面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戴着一付眼镜,像一个大科学家,很有学问。旁边有两个大大的耳朵,像两把大扇子。下面有一个鼻子,
晚上睡觉时,经常打呼噜,让我和妈妈睡不好觉,第二天像个熊猫眼一样黑。下面有一个大嘴巴,我被妈妈打时,爸爸就会来说服妈妈,让我免了一次打。爸爸还有一双
爱劳动的手,在家里经常收拾屋子,让家里总是干干净净的、亮晶晶的。
有一次,我被一个大哥哥欺负了,爸爸急忙出马,用三言两语就把这个大哥哥
给教育了一次,不然我又要无缘无故的被人打一次。有一天,我连续上了二十次WC,
爸爸知道了,不管暴风雨有多大;不管天气有多热,爸爸都给我去买了药。虽然我的病好了,但是爸爸却病成了那样。。。。。。爸爸打动了我。
有一次,粗心的我把作业本放在了家里,爸爸在家里看见了,冒着火辣辣的太阳给我送来。还有一次,我因为考试没考好,哭得很凶。这时,爸爸安慰我说:“这次没考好下次努努力吧!”我想,下次一定要考好。
怎么样?你喜欢我的爸爸吗???
我喜欢作文【篇四】:
古人不远,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李清照。
我手中捧着一杯清茶,伫立在窗前,看着夕阳西坠,红艳的火烧云。思绪射向了远方,穿越了今朝繁华的都市,停留在李清照那宋词文明的宋代。
我漫步走在宋朝的大街上,忽然一个清脆亮丽的响声传了过来:“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这清新淡雅的诗词令 我心头一阵喜悦,猛然想起,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有些淡淡哀伤的《一剪梅》。走近书堂,传来孩子们稚嫩、纯真的声音:“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销金兽……莫道 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孩子们的声音让我联想到了你当时作诗的样子:陈旧的桌前摆放着两杯美酒,酒中稍稍带着那令人心悸的苦涩。此时,你不仅对 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也对国家的安危担忧着。醉了,碎了,你诗兴大发写下了《醉花阴》。走近一个官僚门前,一个女儿娇滴滴的走着,我不禁油然想起你的那句诗:“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两句话,三个动词,生动的写出了宦官少女的矜持与天真。
我的思绪又从遥远的诗句回到了现在。不仅因为你的诗成为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你对生活的执着与希翼,也令我折服。那时,你凭着学富五车的才气成为了当时年代的一朵奇葩,但你不被那冷落的秋风吹下枝头,依旧傲然的尽情绽放。但幸福却随着日暮渐渐闭合,相思之苦,逃亡之愁,成了你的生活主题。你凭着男儿都未有的英雄气概,屹立在生活强者的巅峰。你诗中的淡淡忧伤的背后又是何等的坚强。你从不放弃手中的笔,哪怕只有一口气在,也要用犀利的语言呼吁人们反抗金的残暴侵略,保住大宋国土江山。你的诗也曾鼓舞着多少士兵重新振作,誓死抵抗侵略者。家,已不能回,心,已无处归。你只能将这些苦难离愁化作一杯淡淡的清酒,独自沉淀于腹中。你厌恶世俗的明争暗斗,淡泊名利,使你成为我一生最喜爱的典范。
李清照,我多想成为像你一样的传奇女子,一位爱国爱家,富有才华的女子。是你擎起了一盏灯,照耀了我那颗孤独、敏感的心,鼓励我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一眨眼,手中的清茶凉了,夜幕渐渐降临。我伸了个懒腰,坐到凳子上,阅读着你意味深长的诗句……
我喜欢作文【篇五】:
刚踏入小学大门时,很羡慕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总想着快快长大。如今,6年的时光转眼便即将过去了。昔日还在那操场上无忧无虑飞奔的我们现在都成了有知识的少年。
漫步在操场上,找个有树阴的地方坐下来,再一次看看生活了6年的母校。风轻拂在我脸上,构起了我无限的遐想与回忆……
今年元旦,学校破例让出半天让各班举行游园活动。听到这个消息后,早就料到的我们班更是欣喜若狂。那天中午,同学们都不约而同地早早来到多媒体。没多大工夫,多媒体被我们布置得五彩缤纷。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二位老师给盼来了。一阵掌声过后,游园活动也随之展开了。
几首流行歌曲后,大家期待已久的水果拼盘比赛终于开始了。同学们争分夺秒地把各自组的拼盘装扮得别具一格。在离比赛剩下1、2分钟时,大家陆续把拼盘端到中间的桌子上。一盘盘在夕阳的映衬下光彩夺目。最后,第二组的女生们以20票的结果取得第一名。呵!可真谓是女中豪杰啊!
休息几分钟后,和着轻快的音乐旋律,同学们品尝起共同劳动的成果。大家有说有笑,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
接下来,扣人心弦的击鼓传花更是令人振奋!至于比赛规则,顾名思义。这次,音乐停时花落在谁手上,谁就倒霉。为啥?因为表演节目几乎都是整人的。班里大名鼎鼎的“肥猪大地震”不安分,拿着花乱蹿——一会儿扔到东,一会儿扔到西。有位同学可倒了八辈子霉,竟抽到“学狗钻桌底”。瞧,他那副样子,可把同学们逗得哭笑不得!
……
时间毫不留情地溜走了,到了最后一个节目——交换礼物。由女同学抽签,抽到哪位男同学,就与他交换礼物。我的礼物是一串风铃,抽到的那位男同学正合我的心意。愿每当风铃响起时,他就会想到我们这个班集体。 虽然大家的礼物都微不足道,但这表示着对同学的一份祝福。一份简单的祝福,一份发自内心深处的祝福。
我喜欢这学校,不仅以为她带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更因为她带给我一份深厚的友谊!
啊!可爱的母校,谢谢您!
我喜欢作文【篇六】: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每一件东西都赋有着自己的色彩。不管是鲜活的,明快的,还是深沉的,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含意。正是这些五彩缤纷的色彩,才将世界点缀得如此美丽。
生命之绿绿是大地母亲最活泼的孩子;绿是春天最忠诚的使者;绿是生命最朴素的外衣。当小草从土地里悄悄探出了头,她就披上了这件绿衣。这娇嫩,鲜活之绿代表着一个幼小的生命已经开始,她将带着生命之绿一直活着,直到绿已暗然褪色甚至消失。绿,几乎是无处不在的。马路边,田地里,阳台上,无一没有她的影子。而生命之绿又是那么重要:华美,但没有绿的衬托还能展现它的美吗?试想一下,那一朵花没有绿叶的衬托,那一朵花不是由绿芽长成。绿虽然普通,但却有着很不普通的意义与价值。她的普通已使人们不再重视它,但倘若有一天绿消失了,那么世界还会那么美丽吗?大自然还会充满生机吗?我爱绿,爱它的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爱它普通而又意义不凡的色彩;爱它的自然清新与超然脱俗。梦幻之蓝蓝是天空和大海美丽的外衣。而它们又是那么的辽阔无垠,一望无际。
我喜看海和望天,因为每当看到蓝色心情就会豁然开朗。蓝,它清爽明快的线条显得那么的恬静于清灵,总能带给我舒服轻松之感。它静静地仰卧在天空上,而又活泼的撒落在海水里。多少遐想随蓝而起,多少的欢声笑语荡漾在蓝色的海水边……俗语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要想做到也的确不容易,有像大海于天空般宽广的胸怀是很难得的。我想也只有蓝能体现出这种精神。每当置身于大海于天空中,就能感受到蓝带来的喜悦,蓝带来的欢欣与蓝代表的心胸宽广的精神。它使我抛开烦恼,它帮我抚平了心中的寂寞与忧伤。固然世界何其大,色彩何其多,但只要你留心观察,仔细体会,你就会发现美丽的色彩又岂止是一二种。而每种色彩所代表的含义也是何其丰富。明白了,理解了你又岂只是与色彩一起生活!
我喜欢作文【篇七】:
在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老师在我的作文本上写评语时,用了这样两句格言:“长磨的刀子一定快”、“不经长途不知马骏”。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格言,从那以后我认识了格言,并且把老师写给我的这两句格言当成了座右铭,它时刻激励和提醒着我要勤奋刻苦地学习。
也许你会感到奇怪,老师为什么会在我的作文本上写上这两句格言呢?那是因为我写了一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我当时的懊悔心情。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的考试成绩非常好,得了第一名,我非常骄傲,觉得自己不用刻苦学习也能比别的同学成绩好,何况我当时在班里是多才多艺,拿了很多奖,有多少同学都在羡慕我。结果我骄傲得翘起了尾巴,一个寒假都没有学习,就连长笛也没有好好地练习。其实,在放寒假前我的长笛老师就给我报了一个全国范围的音乐考级大赛,还反复叮嘱我:“假期要好好练习比赛曲。”可我把一个寒假的大好时光给浪费了。开学了,当我第一次上长笛课时,老师让我把比赛曲吹一遍。可想而知,我吹得糟透了,老师非常失望,说我比以前吹的差远了,要不然比赛就不要参加了。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是多么想参加比赛呀!可是时间紧迫,老师怕我在几个星期内练不好比赛曲。我当时跟老师说:不要取消我的比赛,我要在半个月里把丢掉的补回来。我把这件事写到作文本上,老师看了感触很深,她大笔一挥就给我写了以上的格言。这两句格言使我猛然醒悟,原来学习是没有止境的,必须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积累,才能成为一匹有真才实学的“骏马”。从那以后我慢慢地改掉了骄傲和马虎的毛病。
在比赛前,我每天坚持练两个小时长笛,早上练,晚上练。我知道我每天的练习就是磨刀,我必须露出我的锋芒,才能在比赛中夺魁。结果,“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获得了全国考级大赛北京赛区的一等奖,取得了全国总决赛的资格,并且在总决赛中拿了长笛六级组的三等奖。要知道这次比赛是不分年龄段的,和我这个小学三年级学生一起比赛的还有初中、高中的同学。这次评奖也很严格,长笛六级组只有三个人获奖,一等奖空缺,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两名。我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就是因为在我需要鼓励的时候,老师及时地给我写下了这两句格言,我非常感谢我的老师。
在接下来的生活和学习中,“长磨的刀子一定快”“不经长途不知马骏”,这两句格言时时刻刻在提醒我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我由衷地喜欢上了这两句格言,同时我也将它送给大家。加油吧!让自己也成为一把快刀,成为一匹吃苦耐劳的千里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