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喜欢400字作文
在干旱地带,有一种顽强的植物,它就是仙人掌。 我姥姥也有一盆仙人掌,它是绿色的。它的茎就像小手,“手掌”大大小小的,越往上长,“手掌”就越大,几乎长到有30厘米才慢慢分枝。从远处望去,就像一个小人伸出一双长长的手臂。 仙人掌身上长满了刺,像一根根银针,但是为什么仙人掌没有叶子呢?见过仙人掌的人都会这样想,原来仙人掌的小刺就是叶子,由于天气太热,叶子就进化成了小刺,这样不仅能少蒸发些水,还会反射阳光的辐射,减少热量,把水分留在身体里。
仙人掌还可以消除疼痛。有一次,一只蜜蜂把我的手给蛰了,蛰出一个大包,这时,姥姥摘了一个仙人掌的瓣儿,把它弄碎,涂在我被蛰的地方,过了一会儿,我的手就不疼了。 仙人掌默默帮助着我们,却不求回报,这不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地方吗?
(二).我喜欢400字作文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一盏台灯,它就是我最喜欢的灯。
它有着长长的“脖子”,一对平行的灯管恰似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牢牢地镶在扁圆形的头部,底座是一个小熊维尼状智能电话。小熊维尼的右手提着量身订做的“一罐蜂蜜”,这罐蜂蜜正是台灯的开关按键。按罐的下端,灯管只亮一支,按罐的上端、灯管两支都发亮,按罐的中间灯就关了。
欣赏完它的容貌后,让我说说它的来历吧。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爸妈带我去商场,经过灯饰柜台时我一眼就相中了它,嘟囔着要爸爸给我买一盏,看样子爸爸也动了心,上前去一问:580元,爸爸转身就走,我拽着爸爸的衣角哀求道:“爸爸呀,买一个吧,别的同学都有,就我没有,看我多寒酸啊!”爸爸呆在那儿,看样子正在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去讲价了,而后割肉似的掏出500元递给了售货员。我高兴极了,急忙抢过台灯,紧紧抱着,跌跌撞撞好不容易走出了商场……
在今后的日子里,小台灯伴着我成长进步。白天它休息,晚上它工作。而小熊维尼也带给我好大方便,不用跑到客厅就能接上电话。
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作业,忘了关灯,我跑过来准备关灯时,顺便瞅了一眼小熊维尼,它仿佛嘟着嘴,一脸不高兴地对我说:“节约用电,这点儿你都做不到吗?”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还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到房里偷偷哭起来,小熊维尼好像在说:“哭是没用的,这次没考好,关键是要找到原因,更加努力,下次就会考好。”听罢,我便抬起头,振作起了精神。
我喜爱它——我的台灯。
(三).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家,我喜欢家里的那张小书桌,它天天陪着我写作业,画画,看书……
我喜欢家,喜欢家里的小床,那张我睡了10年的小床,让我在那留下了太多的回忆。
我喜欢家,喜欢家里我抱了10年的洋娃娃,它让我度过了一个个美好的梦乡。
我还喜欢激励那舒服的沙发,每当我躺上去,便忘记了不开心的事,让我快快乐乐每一天。
我喜欢家里我专用的小的拖鞋,每当我看到那幼稚的图案,就会让我想起幼儿园那幼稚的我。
我喜欢家里的爸爸,每当他用那大而温暖的手牵起我那小而冰凉的手时就像有一个大大的火炉似的让我立刻就温暖起来。
我喜欢妈妈,一想起她每晚坐在我的床边唱摇篮曲时,就让我感到母爱的伟大。
……
我喜欢家里的每样事物,因为家给我带来了太多太多!
(四).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的一堂课是屈老师上的美术课,究竟怎么喜欢,那你就听我讲下去。
“叮铃铃”上课了,屈老师走进来对我们说:“今天我们画动物。”说着就从大屏幕上放出几张关于动物的照片,说:“这几张照片你们可以参考。”话音刚落,大家就认真画了起来。我看大屏幕上,那只小羊别提多可爱了!我就把它画了下来,我先画羊角,再画头,接着画身子,最后我再画上尾巴和腿,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羊就画好了。可这还不够,只有一只小羊太单调了,我想:要不再画几匹小马和几只长颈鹿,哦!不!再画一个池塘吧!等我画好了这些,我一看,怎么总觉得漏了什么,我想了想,才知道这幅画中没有一只动物会飞。
我想:蜻蜓点水,这儿有池塘,就画几只蜻蜓吧!我画好了拿起来一看,太棒了!开始涂颜色了!我把蜻蜓涂成了一只花蜻蜓。长颈鹿画上了颜色看起来惟妙惟肖。小马也涂的各式各样,可小羊怎么涂呢?它身上绒毛是白白的,难道不涂?那可不行,把它的外圈描得蓝蓝的吧!我把画送上去,屈老师夸奖了我,她往我身上别了个别针,我问屈老师:“这事干什么?”屈老师告诉我,这是画画小组长的标志。
这堂画画课真是一堂动脑筋的课,我喜欢这堂课。
(五).我喜欢400字作文
中国文化历史悠久,从最早的甲骨文,发展到现在的宋体字,一个个字的演变,我们的汉字越来越多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个“爱”字了。
“爱”字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道理,因为你的某一种爱会对别人产生人生的转变,而别人会把你视为恩人,这就是一种特别的“爱”。朋友之间的爱称友爱;父亲对孩子的爱,叫父爱;同时也有母爱;还有老师对我们的关爱……在学校里,处处充满着爱的暖意,最近,在我身边也发生了令我难以忘怀的爱。
开学前几天,我的脚趾不小心踢到了门上,整个大脚趾甲翻了起来,顿时鲜血直流,疼得我两眼直冒金星,眼泪忍不住地往下掉。我心想:马上开学了,脚行动不方便,怎么办呢?
开学第一天,我一跷一跷地走在上学的路上,忽然从身后急急忙忙地跑来一个身影,原来是我的同桌孔一冰。她今天想早点到学校去,但是看到我这一跷一跷慢慢地向学校走去的情景,她马上停下脚步,扶着我到学校去。在学校里,她什么事都帮着我做:帮我交作业;中午吃饭时,帮我拿饭,盛汤;下课时,还扶着我去上厕所。我们俩就像亲姐妹一样,做什么事都形影不离。每当我提出让我自己来做时,她都会说:“没关系的,你的脚不好,好好休息吧!让我来帮你做。”
就这样,她帮我做了几天的“活”儿,直到我的脚可以像往常一样在地上走路了。我觉得有这么一位同桌是我的荣幸。
这就是爱的真实故事,就发生在我的身边。就像那歌里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六).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赛车迷,正因为我是小赛车迷,所以我最喜欢的玩具就是赛车。
我的赛车全身是蓝色的,两边有点黄,它的威力很强,所以我给赛车起了一个很棒的名字,叫做“金甲战龙”。
金甲战龙的威力很强,所以它给我带来不少的荣誉。其中有一件事我至今还记忆犹新。那是发生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到蟠龙公园比赛车。来到蟠龙公园,我们先将赛车放到起跑线上,我一声令下,只见“金甲战龙”一跃而起。刚开始的时候,我和小伙伴旗鼓相当,但在中间的时候,我的金甲战龙好像听到了什么指示,速度突然加快了。在全场的比赛中,我获得了第一名。我又高兴又有疑惑:高兴的是我获得了第一名,疑惑的是在比赛中我的赛车的速度为什么会加快了呢?带着这些疑问,我请爸爸上网查资料。哦,原来是这样的:赛车在直道上跑时间长的话,马达就会越转越快,速度就会加快,这是赛车的一个重要性能。
我想让我的金甲战龙的威力更强,我决定把它的所有装备都改装成最厉害的,马达也改为最好的。这样的话应该会给我带来更好的成绩了。
(七).我喜欢400字作文
世界上的动物有很多,有活拨的小白兔,笨笨的熊猫,可爱的孩子。但我最喜欢的动物还是小狗。
小时候,我们生活在文塔,在文塔里差不多每家每户都养狗,我们家也不例外,养了一条黑狗,我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阿黑”。“肥仔”非常通人性,是我们家的“开心果”。每天我放学的时候,肥仔都会离我家不远的路等我回来,它只要远地看见我,便会以最快的速度向我跑过来,用石头添我的手脚,用爪子捉我的衣服,那尾巴不停地摇来摇去,好像在欢迎我回来。刚才的时候我觉得很不卫生,使我对它另眼相看了,那一天放学回到家里,我没带钥匙,妈妈到天里干活了,我只好在门口等了。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后,妈妈回来了,后面跟着肥仔。我觉得很奇怪,我问:“妈妈,你怎么知道我没带钥匙回家,知道我回来。”妈妈说:“是肥仔告诉我的。”我觉得很奇怪,肥仔有不会奇怪,它有不会说话,怎么回叫你回来呢?妈妈告诉我说:“肥仔在我的面前走来走去,它笑眯眯地看着我,那样子很讨人喜爱的。”我们一家人每天都会拿肥仔来取乐。
肥仔在它十二岁的时候就死了。它死的那一天,我们一家人都很少说话,更别说听见笑声了,它的儿子小黑也遗传了肥仔的优点,紧紧地守在肥仔的旁边,寸步不离。我们呢也很不舍得,在第二天才把肥仔安葬了。直到我还会经常想起肥仔的许多事情。
现在我还是很想念肥仔!
(八).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的同学_介绍同学的作文400字
我们班可谓人才济济,藏龙卧虎。有学习中的战斗机杨均策、风中的小猎豹朱瑞涵、小小书法家李彦霖、舞蹈达人罗茜匀,其中我最喜欢同学是朱瑞涵。
你看,他那黑似意大利巧克力的头上有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森林。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一闪一闪的,显示出一副机灵的模样。一双明丽的眼睛下面长着“空对地发射孔”的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平时,他最喜欢穿着一身绿色的运动服,彰显他的运动魅力。
记得在上次的学校运动会上,他参加男子50米短跑。只见参赛选手站在起跑线上,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们班住瑞涵也不甘示弱,在阳光照耀下的他显得更加的自信!当枪声一响,他反应灵敏,他的脚下像踩着风火轮,一眨眼功夫他就到达终点夺得第一名,给我们三(3)班立下了汗马功劳,取得了荣誉!
这就是我喜欢的短跑健将朱瑞涵,爱运动的我,平时也一定要加强锻炼迎接下一年的运动会,力争为我们班级争光!
指导教师:刘芳君
(九).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粉笔,它拥有五颜六色的“衣服”,红的、黄的、蓝的……它们是美术老师的“小助手”,美术老师用五颜六色的粉笔,在黑板上画出生动的图画;同学们用五颜六色的粉笔,在黑板上设计出精美的黑板报。
它还有一种纯纯的色:白。黑漆漆的黑板上,白粉笔划出的线条,是那么耀眼、清晰。每次上课,老师的教学工具总少不了它。用它在黑板上教我们识字,分析设计题,布置作业……粉笔在老师的“动用”下,带领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和奇妙的设计世界,它总那么默默无闻。
是的,它默默地,不动声色地当一个小角色。其实它同样伟大。它像蜡烛一样默默无闻地燃烧,像老师一样默默无闻地奉献。老师用它在黑板上写字,随着“唰唰唰……”的声音,它的身躯渐渐缩短,生命也在缩短。终于,停下了,粉笔被放回原处,它静静地躺着,却看着黑板擦无情的擦去它刚用生命“写”出来的字,看着它的身体变成粉末徐徐落下。
慢慢地,它变得很短了,不好用了,随之被无情地扔在地上,不起眼的它,被经过的一双双脚踩成一堆粉末,随风飘走,却毫无怨言。
人们赞美小草的顽强,蜡烛的默默无闻,老师的无私奉献。我赞美粉笔,因为它同样具有这种精神。它尽职尽责,虽然人们常常把它遗忘;它把生命转化为知识,传授给同学们,虽然它在人们眼里毫不起眼。
我喜欢粉笔,并赞美粉笔,即使它很平凡,但它的精神是不平凡的。我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们能够像粉笔一样,拥有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的精神,只有这样,祖国才能强大,更加的繁荣富强!
(十).我喜欢400字作文
在我的生活中,有很多让我喜欢的人,最让我喜欢的就是我的表弟──晏儒粱。表弟今年3岁,圆圆的小脸,小小的耳朵,樱桃般的小嘴,看似小巧玲珑的他很像女孩子。表弟虽然长得像女孩子,但是他的行为一点儿也不像女孩,他十分捣蛋。有一次,我正在做作业,阿粱不知从哪儿早出来了,在我身后把我吓了一跳。
他走到我的书桌前,好像对我的笔袋产生了兴趣。只见他拿起我的笔袋,东看看,西瞧瞧,然后趁我不注意,把笔袋里的东西稀哩哗啦全倒了出来,看见他把我心爱的笔全倒出来了,我的心中立刻升起了一股无名之火。我正要抓他,只见他转过身去,又把我书柜里的书翻得乱七八糟。我越来越生气,跳起来就抓住他,他倒好,还向我眯眯眼笑了。
我更加气愤了,扬起手就在他的屁股上扇了两巴掌,只见他横着眉毛,翘着小嘴,用余光瞟了我一眼,便大哭起来,我立即束手无策了。瞧,这就是我既可爱又淘气的表弟,我喜欢他,你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