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一):
新的学期开始了,妈妈的好朋友“旭阳”阿姨送给我了一个小书包,收到它之后我开心极了。
我的小书包是藕荷色的,娇柔的颜色上面画着二个漂亮的公主,在书包的拉链上还带着一个像可乐瓶一样的小东西,起初我以为是个玩具呢,可打开一看才知道原来是个铅笔刀,这个小书包的设计者真是用尽了心思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方便,这个小书包分二个夹层,大的一层象个大嘴里面还分三个小内层,第一层可以让我放学习用书、第二层可以让我放上写作业用的本子,第三层可以把我喜欢读的课外书整齐的放在里面,这样在我上课的时候就不会拿错书了。拉上这个大夹层在外面还有一个小夹层,这里面可以把我最喜欢上的手工课用具放在里面,这个书包对我来说真是又实用又方便,而且它美丽的颜色和上面漂亮的公主让我爱不释手。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书包,每次上课的时候我看着它娇柔的颜色和那两位美丽的公主静静的坐在那里,让我都不好意思在上课的时候说话和溜号了,它时时刻刻的提醒我好好学习,认真听讲,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都把它整理好后放在我的书桌上让它陪我入睡。
我喜欢作文(二):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网 ,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喜欢作文(三):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看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三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么也没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里已含满了眼泪,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书中刻画了许多人物的形象,尽管它们的命运不同,但它们的悲惨命运却是相同的。作家曹雪芹呕尽心血,用真情的笔调塑造了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众多人物典范。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是文学史上罕见的瑰宝,是青少年加强修养的好读物。
一本书之所以流传千古,是因为它包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本书之所以享誉中外,是因为它时时奏响真。善美的旋律。当它们汇聚在一起,就搭成了世界上最神圣的殿堂。畅游其间,我将和全世界一起饱览中国文学巨著!
我喜欢作文(四):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世界人的营养品,是我们生活中最大的快乐。我喜欢读许多书。因为童话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奇妙的王国;科技书能让我们感受到祖国的发展变化之大、变化之快;科幻书能让我们想象到祖国的未来;历史书能让我们博古通今。。。。。。 而我却最喜欢小说。
一、二年级的时候我还没有接触小说,上了五年级以后,爸爸就把他小时候看过的《世界必读短篇小说一百篇》拿出来让我看。我问爸爸小说是什么意思。爸爸说,小说是一种叙述性的文字体裁,通过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环境的描述来概括的表现社会生活的矛盾。听完后,我急不可待的打开了书,翻开目录,了解了这本书的基本内容,接着又看了序言和后记了解了这本书的目的、价值。然后我打开书看了几篇,内容写得出神入化、栩栩如生。有的时候,我看了觉得很伤心,有时觉得很高兴,仿佛在与故事中的主人公对话,仿佛每一件事情都是我在经历。这本书带给我快乐,让我在小说的王国漫步,让我们在小说的王国畅游。这本书带给我们知识,让我们了解了外国的人情世故、风土人情、生活习惯。 有了书才有了我们丰富多彩的生活,有了书才有了我们五彩缤纷的人生。书使我们成熟,书使我们睿智, 让书照耀着每一天,让书,温暖着我们的心田。
我喜欢读书,但我更喜欢读小说。
我喜欢作文(五):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是的,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将你的前程照亮;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叶小舟,带你驶入知识的海洋。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人独自出海捕鱼,途中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但他并没有屈服,终于在出海第 85 天钓到了一条比小船还要长的大马林鱼,但在他返航时又遭到鲨鱼、鳄鱼的强大攻击,等到老人最后上岸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一具空空的骨架。整部小说情真意浓,充分体现了人的浩气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特别让我难忘的是老人在海上说的那句话:“马林鱼啊,你能支撑两天两夜,那么我们人类就能支撑三天三夜!”刚劲的话语中充满了老人战胜大鱼的决心和勇气。
这本书带给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每当我遇到困难想灰心、懈气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书中的老人圣地亚哥克服重重困难的情景,如果我被眼前这一点点困难所吓倒,那我不是太懦弱了吗?所以我就咬紧牙关,勇往直前,从不轻言放弃。因此,我获得了不少荣誉,也取得了一些骄人的成绩。
然而,只有我知道,在我不断进取的道路上,是这本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是圣地亚哥老人坚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信念始终激励着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困难,超越了自我。
我喜欢作文(六):
要是别人问我最喜欢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看书喽!”我的生活里可不能少了书,不然就少了许多的乐趣。
书,是一个知识的收藏点;书,是我们的贴心伙伴;书,是可以给我们带来欢笑的童年······
我看书全神贯注的时候可以让我哭,也可以让我笑。读到精彩片段的时候还会手舞足蹈。
我们去中村社会实践的时候,大家都带了许多的零食,我却给我自己多带了一个包,那里面装着三本书。别人在吃零食的时候,我在看书;别人在午休,我在看书;别人去洗澡了,我依然在看书。
有时候在家妈妈准备好饭菜,喊我吃饭,我头也不抬的看着书。妈妈又喊我一遍:“杨慧,别看书了,来吃饭了!”我照旧埋头看着书。妈妈忍无可忍,只好冲进我房间,说:“哼,还挺爱学习的嘛!那为什么每次考试就不能考得好一点呢?”没办法我只好去吃饭了。
妈妈知道我喜欢看书,她不仅给我办了借书卡,还给我买了许多课外书。每个星期妈妈都陪我去书店借书。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去书店借书,在书店里我遇到了我的好朋友,她告诉我现在新出了一本书特好看。我听了心里痒痒的,对于我这个“书呆子”,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书可是不能少的。我连忙去找妈妈,让妈妈给我买,妈妈听了一起陪我找遍了书店,也没找到这本书。后来又去其他书店找了,也是没找到,我那时就像漏了气的皮球一样——焉了。
书是海洋,书是天堂,书是王国。书让我们增长知识;书让我们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成长;书让我们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活泼。
我喜欢作文(七):
蝴蝶喜欢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喜欢在花丛中采蜜;鱼儿喜欢在水中自由地游来游去;老鹰喜欢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而我则喜欢在屋子里安静地读上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我想这本书一定会是《魔法灰姑娘》。
这本《魔法灰姑娘》时放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一是因为我原来看过《灰姑娘》这个故事,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感动了;二是因为我已看到这本书的题目,心中便生出了许多疑问,很想消除这些疑问。
刚一到家,我便跑进屋子里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魔法灰姑娘》。
等我读到第八章《海蒂想控制我》时,已经到吃午饭的时间了,而且爸爸也在客厅不停地催我,因此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吃完饭,我又接着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便气愤填胸,海蒂竟然妄想让爱拉——一位爵士的女儿当自己的侍女,而且还不断地施命与爱拉,而且爱拉也必须听命于她,这一切都是因为露欣达那邪恶的诅咒。
当我读到第十八章《双重诅咒》时,内心早已不只是气愤,而是变成了愤怒。露欣达不断给人下邪恶的诅咒,这回,埃拉不仅要服从命令,而且要十分开心地去服从,简直是成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傀儡。
后来,爱拉沦为女仆,海蒂便开始肆无忌惮地欺辱爱拉,爱拉有苦说不出,只能一个人暗地里哭泣。我看了后,也哭了一场,害我眼睛红了好半天才好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读到了最后一张。爱拉通过自己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诅咒,和心爱的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为这本书,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我喜欢作文(八):
我喜欢看书,也许是受到爸爸的陶冶,我成了名符其实的“书小呆”,而我爸爸则是个“书大呆”。
正因为我喜欢看书,所以妈妈经常使用杀手锏:“三天不让看书”。天哪!一天不看书,我茶饭不思!两天不看书,我全身无力!三天不看书,我还不一命呜呼呀?为此,我发明了三条对付的办法。第一:偷渡,就是每天拿一本书到学校读,等晚上回来,已是大开眼界啦。第二是挑灯夜读,当晚上夜深人静的时侯,拿出一本书,在灯光下读,第三也是我的王牌办法,想知道吗?也就是在做功课时读。
那天,我因为作业写得不好,妈妈又罚我三天不许看书,我立刻用我的王牌办法,等妈妈一走,我便装着做作业,一会儿写完了,我忍不住拿出一本书看,看得津津有味,这时妈妈来了,我听到响动,赶紧把书放到一旁,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我的动作不够快,被妈妈发现了,妈妈一把夺过书,怒气冲冲就要把书往垃圾桶里扔,我也一把夺过书说:“你可以打我骂我,但书不能扔,因为这是我最心爱的书。”我自然被罚六天不许看书。
读书,让我快乐,让我了解到了世界上的万种风情。读书是一个人生命的源泉,有时也会很有用,在一次社会课上,老师叫我们说一说革命故事,我侃侃而谈,同学们听了很羡慕我。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快乐吧!
我喜欢作文(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由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所著的《飘》,《飘》是她短暂的一生中惟一一部小说作品。《飘》以南北战争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线,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 全书最让我感动的是面对塔拉困苦的境况,郝思嘉倔强的精神。这是战后美国精神的象征。在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像塔拉的那块红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全书中郝思嘉是一名美女。她是任性而又自私的,她的骨子里流淌着爱尔兰人爱冒险,勇敢的精神品格,当塔拉被烧毁时,那些奴隶都逃走时,郝思嘉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大小姐,她发动了全家人摘棉花,她原本纤纤的玉手如今长满了又红又大的水泡和茧。在亲人去世时,全家人挨饿时她没有气馁,跑遍了全村去找吃的。她放下了从前的架子,重新去看待战后的社会。
全书中另一位值得我敬佩的人是媚兰。这样的人即使在现在的社会也并不多见,她有着宽广的胸怀和一颗金子般仁慈的心。正因为这样,卫希礼才对她钟情,白瑞德才对她尊敬,连郝思嘉对她也是像母亲一样爱的。她对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和蔼,外表柔弱,内心却如钻石般坚强和美好。她就如同一个善良的天使对每个人微笑,那样的闪闪发光。
我喜欢《飘》这本书,不仅因为它是一部壮美的爱情小说,同时也是一部反映人民自立自强的小说。它刻画诸多不同品格的人物,教会我如何面对生活,应对生活,征服生活。《飘》伴我们成长,随我们走向成熟。
我喜欢作文(十):
新华书店是我最爱去的地方。
一走进新华书店,一股浓浓的书香扑鼻而来。四周,人们都在安静的看书,仿佛进入了知识的海洋。来这里的人们也是各不相同:有知识渊博的青年;活泼可爱的小朋友;还有许多叔叔阿姨。他们有的坐在地上,有的背靠书架,还有的站着看,一站就是好长时间。
这里的书也琳琅满目,各式各样。有花花绿绿的的漫画书;有各式各样的故事书;还有许多练习册。只要打开一本书,仔细的看起来,你就会觉得在和书本中的人物对话,仿佛真的身临其境。我最喜欢看笑猫日记,只要一来到书店,我就会拿起书认真的看,看到有趣的地方,我就哈哈大笑;看到悲伤的地方,我也会难过起来;如果有精彩的片段,我会禁不住拍手叫好……我的心情会随着书中的故事,一会儿开心一会儿难过,好像我也成了书中的主角呢!
如果找不到自己想要的书,也不是没有办法的。只要问一问旁边的管理员叔叔, 他就会彬彬有礼的带你去,然后帮你找到那本书。他们在忙也总是认认真真的工作,让我很是佩服。如果选到自己心仪的书,付完钱就可以带着它回去,收银员阿姨还会笑吟吟的目送你回家。
我喜欢新华书店的书,喜欢新华书店的叔叔阿姨们,那是知识的海洋,他永远都会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