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他有敏锐的观察力,他有惊人的推断力,他有断案时冷静的头脑,他还有敏捷的身手。他是谁?他就是赫赫有名的侦探夏洛克·福尔福斯。
夏洛克·福尔摩斯出自与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阿瑟·柯南道尔之手。叼着烟斗,手拿拐杖,身披斗篷的形象深入人心。
福尔摩斯一生交友不多,他的助手华生既是他的得力助手又是他的知心好友。其实,我认为福尔摩斯断案时对事物细微的观察力更令人敬佩,下面就与大家分享一个体现福尔摩斯观察力的案子吧——
在《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中,福尔摩斯从墙上的血字离地六英尺判断凶手的身高六英尺多,因为人在墙上写字时会写在与视线平行处;他从凶手步距判断出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因为一个老人不可能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从凶手用食指蘸着血在墙上写字刮下的墙粉判断出凶手的指甲很长,因为如果这个人修剪过指甲,不可能刮下墙粉;他又从在地板上收集的烟灰判断出凶手吸的是印度雪茄,因为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颜色很深而且呈漆状。福尔摩斯的眼睛如鹰一般敏锐,所以罪犯不要试图逃过他的双眼。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阴险狡诈的罪犯斗智斗勇,简直就是罪犯的克星。听完我的介绍,希望你也能一睹福尔摩斯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