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是第五次读《龙族》了,从来没有任何书让我读的如此费劲。这算是破例吧,不过我却读的心甘情愿。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个站在天台上的小衰仔路明非。你说他怎么这么衰呢,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都是他杀的,最后荣耀却被冠给了队友。如果是我,我就会立刻站出来,夺下这些荣誉。这些是我自己的,心安理得!
但路明非没有这么做。他自认为是个屌丝,把属于他的诺诺藏在心底,然后独自一人去屠龙。他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诺诺,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楚子航,从来没有为自己献出生命。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是个很好的演员,他表面装成一个小衰仔,但心里是一只疯狂的狮子。
我觉得路明非很幸运,他有酒德麻衣和苏恩曦在背后替他支撑着,会有路鸣泽替他服务,甚至还可以遇上了另一个真正喜欢他的陈墨瞳上杉绘梨衣。但他没有要,他还是在天台上的屌丝,他还是一个穷衰仔,他只是固执的喜欢着诺诺。他会把绘梨衣送回真正属于她的蛇岐八家,会替恺撒挡下那一枪
但狮子也曾经发怒过,是目睹源稚女、源稚生还有上杉绘梨衣都倒在王将的脚下,是看着王将如何利用源稚生和绘梨衣变为八歧大蛇最后,他勇猛的拿出了四分之一生命,和路鸣泽合体成为黑王打败了八歧大蛇。
很多时候,路明非都会变为一个路人甲,但是,在我心里,他是那个站在天台上、默默的看着黑夜的小衰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