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30 10:48:07 写人

我叫王禹淳,今年九岁了,我长着乌黑的头发,明亮的眼睛和像月亮弯的眉毛,我在一小三(8)班读书,我有许多特点,比如看电脑、写字、画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看书了。有一天,妈妈带我到东方书店看书。过了很久很久,我还在看书,妈妈对我说:“时候不早了,咱们到别的地方玩玩吧!”我说:“妈妈,我现在要看书,等一下,再去别的地方玩吧!”妈妈说:“孩子,咱们天天到东方书店看书,你今天怎么了? 前几天你一会儿就看完了,今天怎么看了这么久还没看完呢? ”我说:“今天早上我看了一本书,书上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九十九的汗水。这才让我明白:我以前读书很快,是因为我只是开口读,可没有记在心上。”围观的人看着我说:“这孩子,多爱读书啊!”名师点评:你用看书这件事情作为重点的描述,突出了个性,也使你的文章有了落脚点,你是从个性上来描写自己,把自己介绍给大家的。文中的语言很朴素,但是条理很强,很准确的表达了看书的状况。如果能再描述一下,到底是什么内容的书吸引了你,就更形象了。“我有许多特点”换成“我有许多爱好”。(学乐中国特聘教师:罗丹娜老师)2008-9-24 2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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