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子
生命中,不能没有爱。
生活中,迟早要与法律打交道。
爱与法律相遇,会发生怎样的故事?
文学伟大的杰作之一、已流芳四百年的《李尔王》,满载莎士比亚对这个问题的思考。
耶鲁法学院教授paul Kahn解读其中的密码。
法律是文明社会的产物,生活中,总是有形无形地与法律接触,它可以维护社会的秩序,让我们不去碰触到它的边缘。这样看来,法律不失为一种美好的东西。都说: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道德是最高标准的法律。的确法律眼中的人是一个中人,这个人可以不做好事,但是不能做坏事;这个人可以在法律的范围内随心所欲,但是不能超越法律为所欲为;这个人不需要有多么高尚的情操,只要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就行。这就是法律对人的基本要求。
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那么,爱便是道德的产物了吧!生命中,不能没有爱,倘若爱缺失了,我们的社会将是冷漠无情的,人与人之间将会多么地可悲。如果说法律是冷酷无情的,那么爱便是晴天,带给人温暖。但法律与爱相遇,会发生什么呢?
在刚开始看时,我还在幻想,法律无聊爱时,大概会更公正,公平些吧,毕竟爱是这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但当看到第一章“以爱为名的审判”时,两者之间的弊端就显现出来了。李尔王让他的三个女儿在庭审现场公开表达她们对父亲的爱,说出的爱越深,便可得到越多的领土。听到这些,人的私欲便被勾了出来,大女儿,二女儿都说出了自己对李尔王的爱,得到了大量的国土。等到李尔王最钟爱的小女儿时,她迟疑了,她不明白,爱为何要嘴上说出来才更真实,违背了父亲的意愿。当然,她便没有了封土。领土的分封,也即代表了权力的分割,就这样,李尔王被两个不孝女赶出家门。当李尔王被赶出时,才明白单凭一个人的言语是无法了解和证明爱的真相的,但已悔之晚矣。
爱遭遇放逐,李尔王的不堪下场在他的臣子身上也有同样的局面。葛洛斯忒有两个儿子,一个是私生子,没有地位,嫉妒他的哥哥,并欺骗他的父亲说他的哥哥想杀葛洛斯忒。这位臣子和李尔一样,没有思考,顿生大气,认为这是逆子,便将其放逐。却不曾想自己的私生子才是逆子。两人都是将权力和爱即法律与爱混在一起。没有让爱发挥它真正的作用。
李尔王和葛洛斯忒的行为值得我们思考。当法律与爱相遇是否会有更好的产物呢。我们无从得知,正如爱是一种天性,而法律是为了抑制坏的天性。二者就像冰与火一样。
当法律遇见爱,这是一个新的角度去思考法律。法治是西方文明的核心成果,奉行法律,无往不利,真的吗?其实,法律的领悟之外,另有一片爱的天空。爱,作为一种强大的力量,始终挑战着法律的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