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的理念是最大的知识问题,关于正义的知识只有从它演绎出来的才是有用和有益的。也就是说当我们具有了正义智慧节制等一系列人类的美德,倘若还没有善的观念,那可谓是毫无益处的。所以要论清楚善的观念才能真正理解正义之类的美德。
柏拉图很难直接说明善的观念是什么,但是可以旁敲侧击地让我们了解善的儿子。首先,不论是善还是美,具有他们的事物是多种多样的,就比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看见地美丽的花,美好的事物总能引起我们美和善的感觉,但我们并不能将它们称之为美和善,只能说它们是具有美和善的事物。而美和善本身还具有一个统一的实在,这种实在只能用思想来认知。
柏拉图发现,视力这个功能是一个有趣的功能的存在。因为并不是说有了眼睛,有了被看的东西就可以发挥视力的功能,还需要有第三种东西,这种东西就是光,或者说是太阳。有了太阳,我们的视力才能有所发挥,它是链接视力和可见性的纽带。而善的儿子正像是可见世界中的太阳,只不过他存在于可知世界,是人的理性与可理知性的纽带。换言之,善的儿子,或者说他的作用之一就是照亮真理让人的理性可以认清事物。
这个比喻还可以进一步延伸很多,体现出柏拉图的哲学理念。首先柏拉图把世界分成四部分:第一大部分叫可见世界,可见世界中有两小部分,一部分是客观存在的真事物,一部分是真事物的阴影,倒影,镜像;另一大部分叫可知世界,这个世界中也有两小部分,其中一部分是人心中事物的印象,另一部分是纯粹的理念。柏拉图还为这两者的划分做了类比,前者的研究只能基于假设,后者则可以上升到原理。后者叫理性,前者叫理智,再次者为信念,最次者为想象。
接着柏拉图用著名的洞穴理论(不做详细说明)告诉我们人并非生来缺失理性的工具,而之所以有人愚昧是因为他们没有学会将自己的目光转向最亮处(被善和真理照亮的地方)而把目光投向了真实的倒影。而且一旦人们熟知了事物的倒影,对事物本身的认知就会变得迟钝,因为他们被黑暗蒙蔽了眼睛,反之依然。所以当权者教会他们的应是灵魂转向的技巧而不应是干巴巴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