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暑假的时候,我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个十八岁的孤儿,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非常优秀,她很穷,但是她很幸运,“长腿叔叔”决定送她上大学。“长腿叔叔”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人,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长腿叔叔”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写一封信。一共写了八十多封长信。在乔若莎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喜欢杰维少爷,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但是最后杰维少爷就是长腿叔叔!乔若莎的生活多么神奇!
乔若莎有个朋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就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朋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自己上大学的理事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乔若莎最喜欢去锁柳农场,她的任务就是收鸡蛋。她认为那里处处都是美景,令人心旷神怡。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乐观的一个女孩子啊!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还有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