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有民国时期的年代感,也有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但是即使不懂,在读的过程中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真实的人性心理可以看得出现实的残酷,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触。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本书收录的是她所写的很多短篇小说,而《红玫瑰与白玫瑰》则是其中之一,只是以这一篇的名字命名,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大概是人们在爱情或婚姻中都有一种“得不到更为珍贵”的心理吧。
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妻子,一个是情妇。他的事业,在那个年代无疑是成功的,然而他的感情在我看来却是失败的。全文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和心中的红玫瑰娇蕊一番爱恨纠葛后分开了,而多年后再次相遇。面对时间涤荡过的娇蕊,他却会忍不住哭起来。初看时是错愕的,因为我沒想到振保竟会哭起来,后来每看到这里,都感到深沉的悲哀。以振保的性格来说,他会流泪已有点匪夷所思,而且还是在公共场所,所以看过这段描写后不难感受到他的伤感,也许,他对娇蕊还是有过一点点真心。
但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读书笔记.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她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因此显得俗了;然而她到底学懂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
但振保和他的妻却始终没学会,也许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完全停留在旧世界里,她并不是以振保为一个有着某些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他,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只因为社会要求她爱丈夫而产生,而那个人不过碰巧是振保罢了,如果她嫁的是另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地“爱”他,就为了这点她的丈夫嫌恶她。而振保则是太会算计,他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拥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他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
锥心的痛苦,他沒有尝过,然而他也不曾得到真正的快乐,只有敢于付出和接受爱的人才能体会的快乐。在爱情里他永远只能是一个懦夫,也因此他妒忌娇蕊,妒忌她受伤后居然还有爱的勇气。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卻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没有真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公车上哭了起来,哭什么呢,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粘子的话,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木冷漠就在眼前的,讽刺的心酸。
或许,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永远在心口绽放。有首歌唱出了这种无奈:“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