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史蒂夫童年时的时光,他的一生也就是苹果公司的发展史。纵观他的一生,从与沃兹尼亚克创立苹果公司,到成为苹果公司乃至于全球高新科技产业中独当一面的领军人物;从AppLE1的“开机、启动、接入”,到ITUNES的“扒歌、混制、刻录”,书中处处展现的是乔布斯作为一个独断专行的人的为人处世的方法,以及他周围的人是如何被他的现实扭曲力场所吸引的。
直至21世纪初时,手机制造业仍然被摩托罗拉、诺基亚这几个巨头所垄断。乔布斯用了不到五年的时间,就用智能触屏手机颠覆了世人的三观。他提出的将手机电脑化,把电脑的功能装进手机里的设想无疑是将苹果这一在计算机制造领域不算成功的公司带到了一片更有发展空间的天地。从MAC到iphone的转折是在乔布斯重回苹果执掌大权后发生的,他用尽手段将“牛顿”这一项目砍掉,扫清了他追求智能手机的路上的最后一个障碍,成功地把时代的潮流引向了另外的世界。他是引领这个时代的人,也是领先于这个时代的人。
他认为莉莎团队是个失败的团队,于是他直言不讳的说你们失败了,你们是二流团队,二流队员。在我们看来,这样肯定是不尽人情的做法,这样的的领导一定得不到员工的支持。但恰恰相反,当多年以后史蒂夫上台演讲时,台下的员工们依然为他鼓掌喝彩,甚至欢呼。这恐怕是乔布斯的个人魅力。我想这应该是一个做领导的人最起码拥有的魄力和决心,也是那种我要做的事谁也拦不住的个性。尽管这种个性为他惹了不少麻烦,比如他在建设NEXT的工厂时将机器设备和自动装配线涂了一遍又一遍的油漆,但开始销售时计划每月生产10000台的工厂,每月销量却只有400台,漂亮的工厂装配机器人整日无所事事。尽管如此,他还是一个优秀的领导。
三十年间,他推出的一系列产品推动和改变了整个行业,这些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产品都源于他叛逆、非同凡响的个性,这是他不拘泥于一般的思维常态。比如像在改进ipod的时候,鲁宾斯坦和法德尔努力将屏幕变得更小,以降低制作成本。有一次乔布斯提出了一个疯狂的想法:干脆把屏幕都去掉吧。这样超乎意料的想法一次又一次的跳出来,使得苹果不断的创新,颠覆了世人和行业。另外一个例子就是诸多苹果的产品都没有开关,史蒂夫认为开关不符合美学设计,是没必要的。这也是史上的首创。
正因为乔布斯他是这样一种性格的人,才造就了他的苹果公司和他的所有产品。他拥有如张居正一般改革行业的魄力,正因为如此,他成为了改写历史的人。历史上这有一个史蒂夫·乔布斯,也只可能有一个。他是一个疯狂到以为自己能改变这个世界,所以他改变了世界。作者:曾毅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