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萍
致良知”包含“致知”和“实行”两方面的内容,即:一方面,我的良知能够让我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行为,并且能确保这种选择是具有道德意义的;另一方面,我又必须按照我的选择去实施我的行为,否则就谈不上真正的“知”。所以“致良知”既反对“坐而论道”,亦反对“随事体认天理”(一边实践 ,一边体会所实践之事所蕴含的天理),因为前者会流于空谈,后者则会导致将“天理”当作一种客观存在的东西,从而把“良知”与人的现实行为割裂开来。
“致良知”是伴随着“格物”展开的,联系阳明学中的“行知合一”以及对意义世界的构造,我们可以明白,虽然“良知”普遍的先验存在,但阳明学中包含对扬弃“良知”主体意识的超验性,所以“良知”若不“致”,即使承认良知本体的存在,但也对我们的意义世界毫无益处,也就是可以看作在良知意义上的不存在。而阳明先生提出“致良知”就是为了能够在世上“流行发用”,怎么可能会忽视良知意义呢?从阳明生前与两位最得意的门生的“天泉论道”中我们也可以找出证据。阳明面对王龙溪的“四无说”表示在本体上的肯定,但也对钱德洪从工夫(实践)上展开对良知理解表示肯定,即使在本体上阳明确实认同良知的超验,先验性,但是在良知的意义上,他不忘用“致”,用实践来突出“良知”在意义世界中的作用。
结合到我们的生活,如果我们在心中已经明觉到了自己的孝顺之心,明白了孝顺的含义,但无法在我们的意义世界中表现出孝顺的行为,那么我只能说,我们掌握的是“孝”的概念,而非“孝。同样,如果只是在本体上将“良知”给“致”(穷尽)了,而不在工夫上将“良知”给“致”(实践),那么我们掌握的只是“良知”的本体概念,而非全部的“良知”。所以这两个“致”都是不能够忽略的,真正的“致良知”中的“致”便是在本体与工夫上同时开展对良知的体悟,用康德的话来讲,一者是对纯粹理性的感悟,一者是对实践理性的体悟。
通过学习致良知,我感觉到一个人可以走快,但一群人可以走远。这是能量场的力量,有圣贤者指引,有同修则善砥砺,内心开始安静下来,变得更有力量,不再轻易受物所奴,开始懂得拒绝与区分不靠谱的人和事。致良知的学习没有终点,要终生学习,终生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