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非常好看,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原本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 因贪吃跳进了野餐篮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遇到了爱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还受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并成为了好朋友。但是玛利欧的妈妈却不喜欢这只蟋蟀,而且还老是闯祸。终于有一天改变了柴斯特的命运,塔克太兴奋了,不小心踢翻了火柴盒,引起了火灾,妈妈非常生气,于是柴斯特拉起了妈妈喜欢的歌曲,这使它一举成名,还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出名后的柴斯特并不快乐,一天两次的音乐会让柴斯特感到很累,越加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好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让我一直沉思在书中的角色,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也要像柴斯特、塔克鼠和亨利猫一样有一颗宽容的心,学会关爱别人,珍惜身边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