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
从小镇青年黑狗达到大城市成功文化人,正如他所说,从小镇出发走向大城市的人身上有一种厚重。这个厚重在我看来是“层次”吧。
从小我们受到的教育是,百折不挠,人定胜天之类。可长大后才明白,那些正能量是鸡汤,鸡汤没办法补身子,只能壮胆。在命运面前,鸡汤只能用来提高创造奇迹的成功率。
那些过于真实的故事,以及里面的人物,总觉得我的回忆里也存在过。比如小时候风光的大人小孩,后来也没有了踪影,比如学生时代的风云人物,后来听说也落魄,还有上一次见面还是十年前的同学,突然就没了……“人啊,假的很。”这是近几年说得最多的话。我们追求着精神的欢愉,借皮囊这个载体放肆活着,但那些天马行空和离经叛道最终还是被困在这一百多厘米的躯体中,它一罢工,宣布你整个人退出历史舞台。而这个罢工时间,没人能确定,鸡汤不补身子,都看命。
黑狗达有一个观点特别好,所谓认识某人,就是你可以通过他经历的一切理解他现在的样子。所以理解是一个人最大的善举。我想这件事除了是善举,也需要一种大智慧。宫二有一句台词:“习武之人有三个阶段: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这个“见”,我理解的就是上面的“认识”。如果说人一辈子最终是尘归尘土归土,那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是借着这个皮囊,去认识自己,认识别人。
每一个主角,绚烂时都像烟花,离场时又如蝼蚁。所以还是那句话,人活着,别把自己当一回事儿,也别把自己不当回事儿,学会让大脑和皮囊合拍,学会自己和自己何解,由着资质和境遇去弄明白一些事,笑着归去,就没算白来。
第二次读这本书 第一次读时是一个很重要的朋友送给我大一时的生日礼物 不同的人在里面都有着让人觉得羡慕而又同时有些感同身受。母亲是如此的倔强,刚开始我确实不能理解为什么要去修房子,即使知道要被拆,但却包含了太多母亲对父亲的爱,。而父亲病后台风里那次坚持去锻炼以及后来变得像个小孩一般让我觉得很心痛,想到其实像文中的父亲一样,不论是身边逐渐老去的亲人还是遇到挫折时的我们,也像小孩一样。后来作者提到了他身边的朋友们,其实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是不太喜欢他总是要将自己与他们或不经意的对比起来,后来想想皮囊二字,或许不论是那起初迥然不同家境的两个阿小,还是少时虽患兔唇心有大志,或是向往自由青春发厚朴,他们有着不同的皮囊却忘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了。很喜欢作者提到的之前那首小诗,世界都不大,我可以哪里都不去,我可以在这里,只看着你,哪里都不去.是啊,其实离开家读大学的这些日子越发觉得想要回到故乡,或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熟悉这里的每一块石头,熟悉这里的一切。
此本书写作水平极具画面冲击感,读起来有种置身其中的迭代感。太多情节对内心产生涟漪,引起对于过往的回忆。同样是小镇生活的背景,对于文章的人物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也稍微了解“渴望脱离小镇的烙印,奔向远方”情怀。文章中人物的命运很多都没有到达远方,更回不到小镇。这一点是极具现实意义的,远方亦或梦想,毕竟是少数人完成的小概率事件,更多的是无疾而终。就算是达到了别人眼中所谓的“远方”的人,他们自己也未必觉得这是想要的“终点”。理想膨胀与现实骨感的碰撞。梦想主义者只能以绝对的骨感心态方能实现梦想,所谓膨胀的做事心态的梦想人,只不过不切实际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这是一本不断拷问自己,内心的书籍,我们应该要怎么去生活,骨感的生活与梦想之间如何抉择。年轻时候的我追求一些不切实际的梦,更多因为学生时代YY小说的侵蚀思想,不断骨感后的今天,更渴望追求该追求的同时,有颗宁静安详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