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出发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作声地向前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健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念,他视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与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一切动物“告别”了。但是乐于助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小男孩被狐仙变成一个像大拇指一样大的“人”,后来经过历险,尼尔斯终于热爱动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