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比较难懂,而且大概一个多星期之前很快的读完了,现在来写读后感显得很勉强。脑子里面只记得很少的一部分了。
当然也不要过火,现阶段毕竟只是学生,所能够做的事情不多,学习是主要的。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然后就是特丽莎和莎宾娜这两个女主角了,总觉得是很不同的两个人。打个也许不太恰当的比方吧,特丽莎就像是薛宝钗,莎宾娜就好象是林黛玉。恩,确实不太恰当。
然后最囧的就是佛兰茨了。一群人在柬埔寨的河边拿着喇叭对对面说话,迎来的却是无限的沉寂--没人理他们。真是黑色幽默,作者对于媚俗算是恨透了。
然后是特妮莎关于爱的一些想法。他和托马斯的爱和他对于卡列林(她的宠物狗)的爱。得出的结论是对于卡列林的爱更伟大,因为不求回报,只是单纯的爱。但是其实我不是很同意,爱情和博爱是不同的,没法拿来比较。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注意这一句。
现在对于这本书的理解也就是这样吧。等老一点在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