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习在野外单独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分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觅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一切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游览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持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化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慢慢地不再是一种笼统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苦好诱人,好像磁铁一样吸收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时机深化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英勇、聪慧、有耐烦……合为一体的人。他聪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衣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暖和、宽松、帅气。他有耐烦,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信服的是他的勇气,他竟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逐,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羞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同睡。在睡觉的时分,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如今一比拟,我可真胆怯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计要做一个英勇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办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英勇面对,有自信心打败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