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讲述一个成功人士得得病之后来回忆这一生,故事虽简短,但令人深思。年轻的父亲为了给儿子家人富裕的物质生活,几乎从没给儿子讲过童话故事没送儿子上过学,陪伴太少,关心太少,以至于妻子带着孩子最后还是离开了他。生活中这样的列子也同样数不胜数。最后小女孩的离开让他幡然醒悟,可为迟已晚。哪有所谓的一命换一命,一生换一生。
承认自己并非你所以为的那种人,称得上是一种相当可怕的经历。但往往有时候的我们都自欺欺人,不愿承认罢了。最终的我们是不是成为了我们所讨厌的那种人或许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面对失望之后的勇气。
我辜负了你,我尝试把你培养成心硬的人,你的心却变得很软很软。我尝试过没心没肺,最后还是被伤得体无完肤。但依然相信在一路前行的道路上会遇见可以交心的人。
最后写到这吧,时间的礼物,令年轻的我反思,这或许未尝不也是一种好的开端。时间无价,生命有限,重在把握。
于2019年3月6日02:10记
世间的一切都有标价,唯一的价码只有时间,谁都无法讨价还价。然而时间又是那么得无影无踪,叫人难以在其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价值,于是,人们不得不找一些虚幻的东西(比如金钱与权力)来填充各自孤独的内心里深不见底的透着残酷与冷漠的深渊。
《时间的礼物》中的“我”从小时便面临了死亡带来的种种巨大悲痛,死神如影随形,强烈的焦虑与不安全感吞噬了“我”内心所有的光(而这“我”的双引号可去掉,变成我,变成我们,我们每一个现代人面临的心灵困境),“我”只能以所有世间的规则化作包裹自己的铠甲,隔绝人世所有的温情,以冷漠的心为剑,斩断人间七情六欲,如傀儡一般,感受不到任何的光。45岁时,“我”是一个成功人士,但妻子和儿子离我远去。
死神在一次因为我的癌症再次与我相遇在医院,在那里我认识了隔壁病房的小女孩。她用蜡笔给椅子涂红色、给兔子玩偶讲故事、用牛奶盒做恐龙,都是为了安慰妈妈和其他人不要难过。死神在旁,女孩却期待上学,期待生日会,期待恢复健康,而我所能被死亡带去的只剩下了名利或者一个被尘世短暂记忆的符号。小女孩触动了我,让我终于明白时间究竟意味着什么。那应该是人与人之间最纯粹的无法割舍的爱。
最后,我决定舍去自己的存在去挽救那个另我想起自己儿子的小女孩,并在死前与儿子和解。与死神的一同离去是否意味一种永恒呢?
巴克曼这篇透着淡淡忧伤的文字,最后带给人的是浅浅的温暖。这似乎是告诉人们:虽然无法逃离生活,但是我们还能选择如何生活。
一个富翁,罹患癌症,在自己家想修养期间,他与到了一个和自己相同病症的小女孩。
小女孩的乐观勇敢,打动了富豪冰冷的心。慢慢的让他记起了自己的儿子。这个从小被妈妈带走,十几岁后回来找自己却被自己拒之门外的人。他感觉自己欠缺了对儿子的父爱,可时间已经不多,他唯一能够留下来给他的就是一大笔遗产啦。
每天死神都会在富豪身边经过,对,他知道这个那这文件夹穿着灰色毛衣的女人是死神。在她四十几年的生涯中,每次遇到死亡,他都能见到她。而这次死神想把他身边的小女孩带走。
感知自己欠缺对孩子父爱的富豪,向死神祈求把自己带走,让小女孩留下来。可是,死神的提出代价确实要把富豪一生的事迹给抹去。儿子将不再是他的儿子,他创造的财富帝国也将不复存在。
可是富豪答应了,在见到儿子最后一面后,他答应了死神的要求。
追求财富的道路上欠缺了太多对孩子的爱,濒死之前才终于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