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读过了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从这本书里,我真正的体会到了真、善、美的熏陶,真正感受到了友情的重要性。
这本书的主角是歌唱家柴斯特,和两个重视友情的朋友,一个是什么鬼点子都能想出来的老鼠塔克,还有温顺,不惜一切代价的亨利猫。
这天,柴斯特这个柴可夫斯基和李斯特的结晶,在康涅狄格州的大草原上练跳远的时候,忽然闻到了一股腊肠味,腊肠柴斯特最爱吃的。当然,它虽然身为一只昆虫,但是,也是经不住这个诱惑的。它毫不犹豫的蹦了进去,谁知道啊,这个人竟然要去纽约!最糟糕的还不算这个,而是刚走了一会儿,就被沉甸甸的牛肉三明治压在了身上这对柴斯特这个小蟋蟀的瘦小的身体可不轻呀!终于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柴斯特努力一挣扎,一下子跳出来了。
在这里,柴斯特遇到了爱它和它爱的主人玛利欧。可是玛利欧的妈妈却一开始不同意,她坚信这个黑色的虫子会带来厄运的。经过几番周折之后,玛利欧的妈妈终于同意了让这个蟋蟀留下来,不过前提是它必须留在报摊里。也就是在报摊里柴斯特才遇见了重视友情的塔克老鼠和亨利猫。
不过到了最后,柴斯特放弃了出名,因为它现在在异国他乡,它非常想念康涅狄格州乡下,于是,它选择了自由,由亨利和塔克护驾,来到了火车站,柴斯特自己找了一个风吹不到的地方,回康涅狄格州的乡下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友谊是最重要的,让我们一起高呼:友谊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