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本书,突然有种想去英国寻找查令十字街84号的冲动。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真的实现,也好想看看英文原版。其实知道这本书的名字,只是因为一部电影。虽然电影的内容忘了,但却把书名记得异常清晰。
相较于现在更为便捷的联系方式,整个世界也变的越来越小。我们已经不必再苦苦等待,一封电邮,一个短讯,更甚者一个视频就足以将地球的两端相连。我们似乎也已经习惯键盘,而写字似乎也成了遥远的事情……
我想我应该属于古老怀旧的人,我喜欢笔尖触动纸张的沙沙声,也喜欢泛黄有质感的书页,。心情不好的时候,思绪放肆狂奔,手里的笔也随心中所想在纸张上肆意挥洒。完全不用顾忌写了什么,为什么要写,只觉得写尽兴处,心里的抑郁一扫而光……
出去旅行的时候也喜欢寄明信片,可惜很少有朋友收到,甚为遗憾。大抵是邮局工作人员觉得大家都是一时兴起,不会计较会不会有收到吧。
文中说,查令十字街84号是读书人心中的圣经,我想在精神领域能够有一个心意相通的知己应该是人生一大乐事。记得高三的时候班里有班级日记,大家可以随意起个笔名把自己想写的话写在上面。后来自己突然有一天就在课桌上发现一封意外来信,是班里另一个男同学写的,大概是比较欣赏自己在班级日记里的留言,多方打听后才从笔名猜到本人。后来我们在高三繁重的学习压力下一直书信相通,却在现实中未说过一句话。我们在信里述说彼此的压力,彼此的爱好,彼此喜欢看的书,彼此的梦想,我们总是期待着某天突然出现的信件。我们熟悉而陌生。
现在已经工作几年,纸笔也在生活中渐渐消失,也很少再去书店,闲时也是在读电子书。有时候我想这到底是进步还是落后,如果可以,我还是想回到以前,抱一本书坐在阳光下细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