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范冰冰主演)》读后感1700字

更新时间:2024-12-12 00:08:02 其他读后感

  看这本书有两个原因:一、免费的读书币看明朝那些事儿花没了,二、范冰冰还挺好看的,看了同名电影介绍,感觉是我感兴趣的题材。看似荒诞的情节,却反映了很多现实的无奈,上访特别是越级上访是条不归路,成本大,风险高,回报率很可能为零。李雪莲最开始需要上访的原因事件是个小事,在各级官员眼里甚至连屁大的事儿都算不上,所以没人管,也没人当回事。可因为屁都算不上的小事儿,刁民李雪莲稀里糊涂的上访到了全国人代会的现场,连国家领导人都知道了,就成了大事。其实,李雪莲因为什么事上访并不重要,甚至能否成功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一路走来,李雪莲上访的对象:法官、法院院长、县长、市长、省长等官老爷们对待这件事的态度,对待李雪莲这个人的态度。书中的事绝不是瞎扯,有夸大的成分,但绝不是凭空捏造,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事发生,原本因为屁大的事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整个村到镇政府,没人管,到县政府没人管,最后村民们采取了比较极端的方法,惊动了市长,然后惊动了省长,可如今木已成舟,镇长管不了,县长管不了,市长管不了,省长也管不了。原本镇长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变成了谁也解决不了的问题。奇怪吗?我觉得不奇怪,我们的社会体系、官员体系、管理体系、法律体系促进了这种事会不断上演下去,我们的官员任免程序决定了当官只需对上级官员负责,而无需对普通百姓负责,不要说那些看上去很美好的对国家公职人员、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约束条款,你我都知道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级才是决定一个官员升迁与否的关键,领导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这就导致了当官不为民做主,而要为上级“服务”的为官理念,李雪莲这种事如果上级不过问,当官的谁会愿意管?管了上级看不到,工作报告里体现不出来,向上级汇报工作时也没必要说,出力不讨好的事,谁愿意干?有几个当官的会想到“李雪莲”们上访的屁大的事,对于“李雪莲”们自己来说其实是天大的事。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些口号对于绝大部分干部来讲应该改成以上级为本,全心全意为领导服务才是;每天都在不同地方上演着“李雪莲”式的故事,有的很快就能解决,有的永远也解决不了,为什么?有的事一经网络、媒体曝光,或者上级领导重视,仿佛难倒了当地政府,难倒了各个部门的棘手问题都变得不再是问题,一百年没办法的问题恨不得一天就解决完毕,这种中国式奇迹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什么不可能,一切皆有可能,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人可以做到一切想做到的。而这种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疑难问题,媒体曝光、领导重视的又能占多少,又有多少是暂时解决不了,短期解决不了,永远解决不了的呢;我不是专门研究法律的专家,但由于工作原因我必须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全是有那么一点的发言权,我们的一些法律、规章、制度,已经笼统到、模糊到、滞后到令人汗颜的地步,如果说我国现在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那我国法律的主要矛盾就是不断增长的现实法律问题与法律执行力同落后的法律制定之间的矛盾,由于法律制定的含糊其辞,导致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貌似大家都可以管,可我们的各“有关部门”明显还没上升到主动揽责的思想高度,而更愿意继承各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光荣传统,所以就导致了大家都可以管,但大家谁也不愿意管,谁爱管谁管的尴尬地步。面对不断产生的新的社会问题,我们的法律已经滞后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由于工作原因,我当时急于查阅一部法律,而查询的结果是“待出台”,而这部法律西方一些国家在一百年前就已经出台实施,而且发现到如今,已经非常完善。。。我对人的自律性和思想觉悟一向没有多大信心,同样怀疑什么道德实施纲要和公务员道德标准之类的东西,我更愿意相信明确的法条和精细的实施标准,如果我们的法律法规能更加完善,更加明确,更加具有可执行性和前瞻性,相信面对涉及百姓利益的具体问题时,我们的有关部门会少一些推诿扯皮,少一些说辞,而多一份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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