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厚厚的一本《万物简史》,我还意犹未尽,沉浸在作者比尔·布莱森笔下一个个风趣幽默的科学故事中,他的笔法不仅清晰明了而且亲切,风趣。他写的一个个原本深奥难懂的科学知识、概念,在我看来,就像是爷爷和我唠家常一样。
这本书引言的第一段话就把我牢牢的吸引住了。“欢迎,欢迎。恭喜,恭喜。我很高兴,你居然成功了。我知道,来到这个世界很不容易。事实上,我认为比你知道的还要难一些。”第一章节写的是宇宙中分子、质子、原子的大小概念。这些概念在我原来都看过的科普书中我连翻都不想翻,只有一串串枯燥的数字,而在这本书中,一切的数字都与生活中最常见的物品做了对比。举个例子吧,质子小到什么程度?书中这样描述:像字母“i”上的点这样大小的一滴墨水,就可以拥有约莫5000亿个质子,说的更确切一点,要比组成1.5万年的秒数还多。怎么样,有感觉了吧。
我觉得印象最深的是第十六章,题目是生命本身,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章,是因为我被这章所讲的一切内容震撼了,我们的地球上出现了生命,可谓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作者将其归纳成最主要的四大条件:1、优越的位置,2、合适的行星,3、我们是个双字行星,4、合适的时间。这四条缺一不可,在这四条中,一个好的位置是最重要的,也是要求最高的,我们的地球离太阳刚刚好,不远也不近,再远一点或在近一点,温度就会变得极端,我们就不可能出现了。
现在想想,我们可以生活在这暖融融、蓝盈盈、水灵灵的地球家园中,享受着春天和煦的微风,夏日清凉的海水,秋天累累的硕果,冬天皑皑的白雪,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觉得这第十六章就像是一个半命题的作文题目,要让我填的话,我会写,生命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读完这章,不仅使我的知识得到了一个质的飞跃,还使我认识到了生命的一个更深层的意义。
当然,这本厚厚,沉沉的书,绝不只有这么一点,吸引我的的还有那些科学家千奇百怪的故事: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了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中放风筝……还有那些伟大而奇妙的科学发现。
我觉得我们对这世界的万物了解的还只是皮毛,还有太多太多的东西等待着我们去发掘,去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