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丽洁
今天,下午第二节课学校让我们观看了一场微电影名叫《一字之差》,刚开始听到这个名字我觉得很生疏,也很陌生。看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和普通的电影区别并不大。
我写的《一字之差》,主要内容是写一位来昆山打工的李先生被老板欠款的故事。一开始,李先生来到他老板的五金商店打工,时间就像流水,转眼间二个月过去了。这一天,李先生的姐姐打电话来说:“弟弟呀,妈妈生病住院了。我也没有钱了,你寄点钱过来吧!”李先生说 :“姐,我的工资都寄来了。”后来他回到店里对老板说:“老板你把我前二个月的工资发给我吧!”老板说:“小李,你也知道,我们店这几天的销售也不好,经济收入也不好。要不我先给你写张欠条吧!”过几天我来还你吧。十天之后,老板只还了二千元,还有一千元沒有发给李先生。一天李先生向老板说:“老板这都过了十天了,我的工资可以给我了吧?”李先生的老板说:“什么工资呀!不是给你了吗?”你还有一千元没有给我。
后来李先生就去了人民调解局找到了调解员李建国,把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调解员约来了小陈(李先生的老板),过了一会儿,调解员让李先生出来控制一下情续。又回到屋里,小陈说:“我有证人。调解员让小陈把他约来。证人提供的时间是早上十一点,钱是从抽屉里拿的,而小陈说的时间是早上九点,钱是从口袋里拿的。自相矛盾。后来小陈说:“因为小李前几天,把我的几块好砖给摔破了。我一时动起了这个脑筋。我把欠他的一千元带来了。请你帮我转交给他。“好的。”调解员说道。 陆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