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搞到一张电影票,葫芦给的,决定晚上去看电影。
吃好晚饭,我一个人去看了无人区,这部电影我家宝贝看过了,听她说不错,就直奔它去了。不急不忙的到电影院,买好票,时间刚刚好,就进场了。位子不好,最后一排最角落,后来还遇到了同事,好巧。
电影开始了,画面是一个人在抓鹰,我开始以为是徐峥,原来是黄渤,然后的对话就是方言,觉得太逗了,电影开始会让你觉得很风趣,语言上占了大部分。记得余男在跳舞的那段里,前面有个小孩喊着说小孩不能看的,我要回家,可爱的孩子。语言上的风趣确实让我和她一样会想起疯狂的石头。电影在徐峥进入夜巴黎的地方开始对话有了新的高潮,太搞了,捆绑销售,尼玛,那大爷,那水平,捆绑销售都知道。还有一个片段,夜巴黎的两父子追余男的时候,在路上铺了钉子,黄渤让那二货打他的时候也很搞。
电影里的瘸脚话不多,但是很暴力。徐峥怎么就帮他打赢了官司,还有电影了小店老板娘,翘起食指,先不发生,然后淡定的说“一呗”很经典,还有就是50的保密费,可是最后她却死于自己的聪明中。
整部片子我认为语言上下的功夫最多,搞笑点很通俗,让人直接就能很快的反应出来。题材也很新,故事的情节可能夸张了点,但是线索很简单,没什么压力,徐峥说的那句话我觉得有双重含义“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人会用火”然后他牺牲了自己,救了余男,这个叫前后相互照应,语文的写作手法。火是人类创造的,别的动物不会,所以我们高于他们,但是人们却因为火把自己葬送了,始于火,灭于火。简单的理解就是,人比其他动物厉害在于会用火。复杂的理解是,人类因为自己高等,自以为是害死自己,没事玩什么火啊!或许活的还不如动物,受束缚,会火的动物不一定是好事。以上是个人理解,可能我的理解还不到位,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