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后,总体上感觉,《佃农理论》在论证方式上非常严密,有大量的证伪的篇幅。而且与现在张的文章现比,这篇文章的文字2020简练。第一章的开头就是本书由两部分组成。据说这是他的导师Alchian所改。现在他的文章结构与此论文有点差异,是一种探险式写法,但往往没有给出一个很解渴的答案。因此多有争议。而且文体上较趋繁杂,甚至有卖关子和故意显露的倾向。
文章中觉得有意思的三点:
1、以私产、合约、竞争作为三局限。因私产有自由转让权,而佃农间、地主间都要有竞争,在零交易成本(风险)下,分成式租佃与定额式租佃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是一样的(之与传统观点相左,也是本书的最大创新点)。特别是台湾厘定地主收37.5的租之后,劳动力边际产出下降,土地的边际产出上升,收成反而更好。
2、而对于斯密所称的英国式固定地租而终身保有土地的安排要比欧洲其他地方来得更为先进。分析土地占有权发展的适当方法,是考察财产法的变化,而不是像斯密那样通过考究似乎有缺陷的土地出租安排来解释法律的变化。这句话非常经典。
张五常认为,是英国这种法律规定终身合同导致了英国不使用分成式租佃。
3、减租后,只要佃农获得的耕作收入大于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可能获得的收入,地主就能成功地诱使佃农承担更多的耕作投入,因为其他潜在的佃农愿意这样做。这样就产生了耕作集约度提高的效果。地主的收入也没有减少。因此,政策得到较好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