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说,沈从文不再是过眼的文学,不再是书籍中的一个作家人名,倒成了相信的东西,是释怀心灵的一贴良药,却不苦口。就算是刚接触到他,也不怕人见笑地想说,真是开心认识他。大概从《从文自传》里先碰着他的笔,这自传大约是他30岁的作品,写的是他出生至20岁的印记,与他创作的小说《边城》不太一样,这自传读来格外轻快明朗。
看见沈从文用着一种很亲近与童稚的语气写着自传,他的温润与清明给了我提醒,就文字而言,我看见自己的繁复与包装。在他自传中保靖那段,当他为找工作寄居在表弟住处,因个小小问题 ,两人吵了几句 。半夜里不想在表弟床上睡觉了,一时又无处可去,就走到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十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对于自己当时的样子,沈从文是这么说的: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格却依然那么强。一语道尽那种脾气。
就人生,沈从文是处处把握机会想办法闪出光焰,总是尽自己的一份气力去做好一个人的本分。他一直以乡下人的性情姿态,传述着所见所闻与发自内心的感情。在一个大王的篇幅中说起他认识的一个差使,那人曾是一个土匪,一个大王,是沈从文眼中一个真真实实的男子,沈从文说:从他口上知道烧房子、杀人、强奸妇女,种种犯罪的记录; 且从他那种爽直说明中了解那些行为背后所隐伏的生命意识。我从他那儿明白所谓罪恶,且知道这些罪恶如何为社会不容,却也如何培养着这个坚实强悍的灵魂。
他眼中总是可以看见一些生命的光辉; 他最在乎精神与人格,他永远不厌倦的是看一切。
沈从文不仅说,人应该有自信,一个人常常因为自己没有自信,才希望从别人的相信中得到证明。他也说,生命中还有比理性更具势力的情感。一个人的一生可说即由偶然和情感乘除而来。你虽不迷信天命,新的偶然和情感,可将形成你明天的命运,决定你后天的命运。
跟着沈从文,我接触到了些泥土气息,触碰到了温柔,他天生的善良与朴直的字眼总令人融人那描述的情境。我觉得这段说得妙极了,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份担负!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它,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这么细致入微的说法,娓娓道来带着些幽默,带着些好滋味。当然,对我而言,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自传最后的那一个转机。
沈从文在自传中描述了他在患完一场要命的热病不久,他有一个平时结实得如同一只猛虎一样的老同学,为了同一个朋友争口气,要越过宽约一里的河,却在小小疏忽中被洞流卷下淹死了。后来那同学的尸体从水面拖起时,沈从文这么写着:我去收拾他的尸骸掩埋,看见那个臃肿样子时,我发生了对自己的疑问。我病死或淹死或到外边去饿死,有什么不同?若前些日子病死了,连许多没有看过的东西都不能见到,许多不曾到过的地方也无从走去,真无意思。我知道见到的实在太少,应知道应见到的可太多,怎么办?……好坏我总有一天得死去,多见几个新鲜日头,多过几个新鲜的桥,在一些危险中使尽最后一点力气,咽下最后一口气,比在这儿病死或无意中为流弹打死,似乎应当更有意思些。
读过《从文自传》,仿佛在我的深层记忆里找到一种救赎,一种被安慰了的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