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3000字-​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01 18:14:55 其他读后感

  生活不过是一场混乱,充满了种种的荒谬和污秽,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3000字-​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

  只能引人发笑,未免乐极生悲。

  作者毛姆以高更为原型,塑造了斯特里克兰这个鲜明的人物形象。以极其朴素的描述方式讲故事,却能如此深入人心的刻画人性,这或许与他曾拿过手术刀有关。一口气读完本书的感觉是舒畅而震撼。没错,我没有任何的负面情绪。

  或许当读者看到愚蠢、善良而无私的斯特洛夫将斯特里克兰从死亡边界上拉回到人间,而其妻子布兰奇却和被救者鬼混到一起,且斯特洛夫竟然还为这两个家伙腾地方的时候,一定会义愤填膺,道德感爆棚。怎么会有这样不懂感恩的人?人家可是救了你的命,这个女人真是贱命,老公对她这么好,还要去爱上一个无赖,最后竟然还自杀了,斯特洛夫是个十足的蠢货

  好像这一切的发生都荒谬到不可思议,难以理解。而我认为,一切均可理解。因为他们都爱且崇拜着斯特里克兰的灵魂。

  毛姆笔下的斯特洛夫是一个大好人,他对老婆布兰奇非常好,虽然她曾经被骗怀孕,但他却依然娶了她,不计前嫌。甚至当妻子坦白已经爱上了斯特里克兰且愿意抛弃一切,他依然愿意自己离开家,任由鸠占鹊巢;他貌似讨厌斯特里克兰,每次都会被气的再也不想见他,却又每次主动不计前嫌继续往前凑,在斯特里克兰病入膏肓的时候不顾一切的把他安养到自己家中,日以继夜的照顾。这一切的行为简直就是天使到人间。

  然而真的是这样吗?或者真的全部是这样吗?

  斯特洛夫无疑是个有拯救情结的人,这是一类人,一类容易被现代社会歌颂的人, (后面的文字可能会让人觉得不适),然而我认为斯特洛夫从来都没有想过他自己是谁,想要什么,应该过什么样的生活,让他觉得自己还活着的方式就是付出和拯救。如若不是这些原因,大街上那么多穷画家,斯特里克兰的存在不会吸引到他,斯特里克兰的灵魂里有斯特洛夫求之不得的东西,所以,他被他深深的吸引着。 我认为,斯特洛夫骨子里从没有恨过斯特里克兰,两个原因:1、他的灵魂或许没有那么爱妻子布兰奇;2、他爱且崇拜斯特里克兰胜过爱妻子,如果允许,他宁可当斯特里克兰灵魂的奴隶。

  布兰奇何尝不是如此,她被富家公子骗感情,骗怀孕,在选择婚姻的道路上已经失去了话语权,所以找个对我好的人就嫁了吧。而这个过程里,没有人照顾到布兰奇的思想和灵魂。像她这样的女子,有这样的结果好像已经很幸运了,或许布兰奇也是这样说服自己的。她一直压抑自己内心真正的欲望, 甚至她害怕自己的欲望被发现被挖掘,所以才出现了文章里死活不同意斯特里克兰来家里治病的那一幕。然而,该来的总会来。斯特里克兰就是那个可怕的让人心灵随之震颤的人,哪怕奄奄一息在床,这种力量也会散发出来。

  同理适用于作者毛姆。emmmm, 小适用。

  说配角太多,似乎忘记了主角。

  斯特里克兰这个人物形象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他是我们想成为但无法成为的人,也就是做自己。

  做自己好像很容易,其实很难。这种难度,不需要赘述,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人们总认为只有小孩子才配得谈梦想。步入社会,遵照节奏走好走快就可以了。可这并没有换来自由,得到的不过是限定的小框架里的自由而已。我到过更远一点的海边,我去过更高级一点的餐厅,我杯子里的酒年代更久远,有更多的异性喜欢我这些代表已经幸福和自由了吗?或许答案是肯定的,但时效超不过三秒。

  为什么我们无法获得自性圆满的喜悦?因为我们怯懦,世俗,没有梦想,不堪一击。斯特里克兰在四十岁的时候放弃稳定的事业,贤妻爱子,追寻自己画画的梦,那是怎样一种强大的力量啊!读到此处时,我的心是激动的,钦佩的,这种情绪并没有被来自四方的对斯特里克兰的评判谩骂误解所影响。是的,我只看到了一个熊熊燃烧的灵魂,没有看到抛妻弃子的流氓。

  斯特里克兰从伦敦到巴黎到马赛最后到南太平洋塔希提岛,终于找到了安置身体和灵魂的地方。我好像多次提到灵魂这个东西,那是因为,整本书读下来,在脑中盘旋的就是灵魂二字。这或许与很多人对梦想和现实的专注点有所不同,但好像也没什么不同。我一向认为美丽的外表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我所谓的灵魂,并非带有道德批判,不然,又要被那些你应该,你起码要做到,你要这种病毒所污染了。如果灵魂这个东西,可以在头顶上显示出来,那么斯特里克兰的一定是闪闪发光的八心八箭,而芸芸众生的头顶上是灰蓝色的皮蛋-----我头顶也是。

  书中用长段的文字描述了南太平洋岛屿的美景,让所有人心生向往。斯特里克兰最后决定定居于此,并娶了单纯而善良的阿塔为妻,阿塔才是个让人钦佩的伟大的女子。斯特里克兰得了麻风病,阿塔愿意一直守护到他死,并遵照他的意愿做了一切。我猜,如果最后是斯特洛夫在斯特里克兰的身边,他也会这样做的,但是他肯定不舍得烧掉那副属于人类财富的画作。

  最后我想摘抄三段话,以表现此书无所不在的反叛精神。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看到这句话我有点儿眩晕。这种想法是对爱情的反叛,同时也揭穿了爱情里面虚伪的道德,即使是肤浅的欲望,只要足够真实纯粹,它也应该是纯洁的,是一种爱。

  你怎么会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就像沙滩上的石头,随便哪个满不在乎的过路人都能捡起来呢?美是一种玄妙而奇异的东西,只有灵魂饱受折磨的艺术家才能从混乱的世界中将其提炼出来。当艺术家把美提炼出来之后,这种美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认识的。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痛苦历程。美是艺术家唱给你听的音乐,要在你的心里再次听到它,你需要知识、敏感和想象力。

  经历是多么重要,如果你没有足够多的经历,你是一个乖巧侠,你是不可能会懂得欣赏美的,你看到的永远只是事物的表象。那些深刻体会到这个世界的痛苦和欢乐的人,心里都应该有一团火吧,而如果你没有足够的类似的经历,你是不可能感同身受的体会到这些火的,你路过这些伟大的作品、特立独行的人,你只看到烟。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为什么成功只有统一标准?王朔曾经说过:什么成功,不就挣点钱让傻逼们知道吗?!从成功的标准你可以看到一个社会的生活是多么乏味,人们文化水平是多么低下。在我看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普通人,成功的标准就是一个人他应该懂得如何让自己此时此刻快乐,懂得让自己尽可能多尽可能长久的快乐,在此基础上,他才能成为生活的中心,成为一个小太阳对世界发光,或多或少的输出爱。而懂得什么是爱并且具备爱自己爱别人的能力,是人类做为一个高级动物必须拥有的属性。否则,怎么可以理直气壮的说自己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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