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周,我阅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心情十分沉重。一想到这个书名,我的脑海便浮出了一幅幅血淋淋的图案;一想到这个书名,我的心中便想起了列格雷挥舞长鞭,痛抽汤姆叔叔的场景。
汤姆叔叔是一个苦命的黑人,他一连被转了三次,在主人的一次次鞭打中,他仍不肯出卖朋友,最后惨死在了主人的鞭下。其实当时不止是汤姆,其他黑人也有类似的情况,甚至比他还更惨。一幅幅残忍血腥的场面,既震撼我们的听觉,又震惊我们的心灵。人敢于做出的事,别人去不忍心去听。然而,邪恶的美国啊,这些事情却是在你法律的荫庇下做出来的!哦!基督啊!为什么你的教会目睹这些场面,却一言不发?请你告诉我,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
转眼间,已是深夜十一点,我还在哭,因为我对汤姆的死还愤愤不平;因为我还对列格雷那种卑鄙、下流的人厌心未平;给是因为我的心中流着正义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