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