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书签,底色是粉色;书签的中间,画着一只可爱的Happy小猪,胖嘟嘟的,很是乖巧;猪猪的周围是漂亮的爱心,一闪一闪的,煞是好看。这张书签,不是买的,是自制的;不是我,是哥哥做的。它对于你们也许并不重要,但是,它对于我来说,无比珍贵!
小时侯的我,不爱说话,喜欢独自一人静静地坐在角落,不被人发现,不被人重视,似乎这个世界并不存在一叫**的人,这使我性格孤僻,寡言少语,不爱与人交往,忧郁,没有什么可以使我开心,使我伤心,平平静静,内心毫无波澜;与我相反,姨妈的儿子,我的哥哥,性格外向,整天嘻嘻哈哈,似乎没有令他伤心的痛苦的事情,每天都那样开开心心,一个爱笑的,很阳光的男孩。
我住在姨妈家,那年我10岁,哥哥14岁。
住在姨妈家的我,依然话少,不受哥哥每天的影响;哥哥,仍然开开心心的过着每一天。我喜欢看夕阳,感觉,很美,无可挑剔;哥哥喜欢看朝阳,不知缘故。知道一天,我一个人静静地站在阳台上,望着无可挑剔的夕阳,哥哥突然跑过来,手里拿着一样东西,看不清楚。“给,”哥哥到了,伸出手,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我手心里,“这是我做的书签。”我冷冷地应了一声:“哦。”然后继续看夕阳。哥哥站在我的旁边,注视着他应该不喜欢的夕阳。
“小猪,你知道我为什么整天都嘻嘻哈哈的吗?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看朝阳吗?”哥哥打破沉寂,说道。依旧的冰冷:“不知道。”简单明了。哥哥笑着说:“那我告诉你吧:不开心是一天,开心是一天,我们为何不开开心心地面对每一天呢?喜欢看朝阳啊!是因为它让我感到了生命的脉动,象征着新的一天开始了,忘掉过去,开始今天的旅程!”我静静的看着书签,然后抬起头,看看哥哥,他笑了笑,说:“哥哥希望小猪开开心心地过每一天啊!不要再这样了!”我扭过头,看看夕阳,再看看书签,静静的,无声无息。我点点头,对自己说:是啊!忘掉以前所有不开心的事情吧!开心地过每一天!我紧紧地攥着书签。
渐渐,我虽然不能像哥哥那样,什么事都开开心心的,但我喜欢上了开心,偶尔也像从前那样静静地,不发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