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这就是我800字作文
我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也不是一个坚强的人;我有一个有着自己独特思维的大脑,也有一个已没有一丝灵魂的躯体;我可以是热情似火的南疆红棉,也可以是冰冷如霜的北国雪莲。也许你会认为我很难以琢磨,很难懂,但……我就是这样。
每当我的耳畔响起那熟悉的音乐声时,我的心便会疼得缩成一团。明明是一首欢悦,悠扬的曲子,可为什么我的心还是会不由自主的痛呢?难道我的心是在为某年某月的那一天和那一幕而破碎吗?明明周围是无数人的欢声笑语,明明周围是盛情似火的聚会,可为什么我的心却还是不由得感到空虚和寂寞呢?难道这寂寞是在为我那虚假的笑声和无人能够理解的心敲响警钟吗?
当我开心的时候,你可以轻而易举的捕捉到每一个我开怀时的表情。但当我忧伤时,即使你在我的身边呆一整天,也绝不会找到任何一个我有心事的证据。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个会哭会笑的,一会儿鼻涕一会儿泪的傻女孩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一整天都笑嘻嘻的,仿佛没有任何心事的开心果。人人都说我整天笑嘻嘻的,一点而也不正经,一点儿烦恼也没有。但只有我自已才知道,我不是没有烦恼,而是习惯将自己所有的烦恼都隐藏在内心的最深处,我不喜欢让别人看到我的伤口是因为我害怕受伤,害怕让自己那颗不堪一击的心再次碎掉。我不愿把自已暴露在外面是因为我害怕这个世界,我害怕这个无情的世界再次的抛弃我。我不愿对朋友袒露心声是因为我不想看到她为我难过,我害怕她难过,害怕她伤心,所以我一次又一次的告诉她︰“切,我才没那么娇气,不会因为一点小伤小痛就哭泣,不会因为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就放弃。再说了,我不是还有你们吗!”
所以我以习惯了将自己所有的伤痛都埋葬在我内心的最深处,我想只有这样,我的心才不会再次感受到那撕心裂肺的痛,才不会再次被这个无情的世界抛弃,才不会再次看到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流下眼泪。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只要我爱的人不再伤心,不再难过,能够开心的过好每一天,这就够了。
第2篇、这就是我800字作文
阿诺是一个印地安男孩。身有残疾,说话结巴,是个连同族人都会嘲弄的穷小孩。但是,他却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只身来到了雷中——当地最富有的白人小孩上的学校。在那里,人们看不起阿诺;而在原保留区,很多人认为他是叛徒。但是阿诺没有退却,他按照自己的道路,努力而勇敢地走了下去。一步一步,成长起来。
《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是美国作家薛曼·亚历斯的一本励志小说。全文以第一人称铺设。充满了妙趣横生的情节与主角的心理独白。
这本书的写作风格轻松幽默,然而这并不是一本多么欢快的书——它其中,包含了太多阿诺成长中的艰辛。有人说,唯有风,可以穿越荆棘。而阿诺,就是这样一个越过种种壁垒,像风一般奔跑的孩子。
他天生脑积水,高度近视,有癫痫症并且还说话结巴。同时,他还是印地安保留区一个让人瞧不起的穷小孩。然而,顶着如此多的噩运,阿诺却仍然没有停下脚步——一次与来代课的白人老教师谈话,让阿诺生出了转学的念头。不是去其它保留区的学校,而是全州最好的白人学校——雷中。在新学校里,阿诺忙着应付白人同学们对他的鄙视,一面又要承受保留区中大部分都把他视为叛徒的印地安人。他原先唯一的好友罗迪也与他断了往来,并把他当成仇人。但是,他不放弃、不退缩、更不后悔——终于,他挑战了自己,得到了人们的肯定与爱戴。在整本书的最后,阿诺与罗迪也重归于好……
是个让人难过得想哭的历程,但偏偏又被细致入微的每个细节给逗笑。我们阻止不了噩运,但没什么能阻止我们欢笑。就算命运如此坎坷,也依旧可以坚强地走下去!阿诺就是这样一个,认准目标决不放弃的孩子。
放下书本,不禁感慨起自己的幸运。没有惨淡的家世、残疾的身体、悲恸的命运。我有着一切书中主人公努力奋斗才能得到的东西。这么一想,自己难道不应更加努力么?
后来每每遇到困难,总会想——那么多困难阿诺都能解决,如此小事放在我面前,又怎么会办不到?这样对比着想想,竟真的得来了拚一拚的动力和勇气。
如书的题目那样——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放弃自卑,脚踏实地地一步步走下去。挑战这世界,让它知道我的名字!就让我们像阿诺那样,永远不回头地努力下去。当然,别忘了带上一抹笑容。
第3篇、这就是我800字作文
我扇动着翅膀,翩翩而飞。我进入一座幽暗的森林。林子很大,众鸟不知疲惫的喧哗。
成片的嘈杂声中,兀自感到疲乏、迷茫。我从何而来,由该从何而去。
站在枝头,我放眼四周,形形色色的鸟儿此起彼伏,各自有各自的忙碌,而我,昏头昏脑,不知道自己的模样。不知道自己的路,在何方。
只记得,当时年纪还小,在枝叶婆娑的枝条上,我无忧地自饮自食无忧地自歌自舞。幻想着,我是一只美丽的凤凰。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凤凰。
只是,现实和梦幻是对立的,始终难以划上等号。
多少个日日月月,我始终扮演丑角,一只被众鸟揶揄的麻雀。像小丑一般,被嘲讽,被捉弄,简直是一个笑话。强大的自尊心由此被抨击的满是伤痕。
我试图反抗,但,孤军作战难以抗击众鸟组成的军团。
云卷云舒,花开花败。我渐渐地长大。从一片森林,飞到另一片森林。而我,终究还是一只麻雀。
管他是什么,我就是我。我有翅膀可以飞,我有梦想可以追。
时光的洪流义无反顾的向前奔流,迫使我成长,迫使我明白,生命中的磕磕碰碰常有,亦是成长的财富,亦是生命的点缀。
我无视自己丑陋的外表,努力放声歌唱,即使有鸟儿投来挑剔的目光,也不会暗自感伤。因为,我就是我。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无论老的鸟,小的鸟,叽叽喳喳的讲,讲的天花乱坠。什么小a和小b买彩票中了头奖;张伯心地善良,救了一只雏鸟;刘婶经历了八次面试失败,终于被录用,颇有点苏格拉底意外看见的蜘蛛第八次结网成功的不败精神……
我依旧坚韧不拔,每天纵情歌唱,为梦想努力,为成为一个实力派歌唱家而不懈奋斗。
…………
我就是我。长相丑陋却斗志昂扬,活得真实,活得自在,有目标,有理想。这就是我。
我,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小麻雀。
第4篇、这就是我800字作文
我叫彭高捷,11岁了,已是一名小男子汉了。性格:有点小孩子气,偶尔会发点小脾气,但我是一个爱学习的人,特别喜欢数学和英语,梦想当未来的巴菲特。希望以后能像巴老一样拥有很多很多的money,这样我就可以帮助一些无家可归的人。
这就是我。我是一个刚刚迈入中学大门的七年级新生,我和你们大家一样,我带着充满好奇和有着强烈求知欲望的心来到了这个向往已久的神圣的殿堂。大家对我还不是很熟悉,下面我就给大家详细地做一下自我介绍:
本人相貌般般,但很有个性,大大的脑袋,胖乎乎的,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很大但不炯炯有神的眼睛,因为我都戴上眼镜了,高高的的鼻梁,鼻子下面是我那张不太多说话的嘴,因为我觉得做比说更有说服力。
上小学的时候,我看着同学们在语文考试的时候总是能拿到理想的分数,自己却不可以,究其原因主要是作文扯了后腿,这事可把我老妈急坏了,当时我自己心里真的也很不是滋味。但我没在老妈面前说多少豪言壮语,只是在这时候,我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赶上我们班同学,甚至争取超越他们!从那以后,我便开始为兑现自己的诺言付出努力:我每天早上大声朗读一些课外作文,平时看一些关于作文的书,假期去参加一些活动,积累生活素材,每天晚上都写一篇日记….就这样,凭着我对作文的执着,我的作文成绩慢慢地提高了,语文成绩也好起来了。以后,我希望我的语文成绩能够名列前茅,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们说,是吗?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当然我也不少缺点。但其中最令我头疼的还是我周末做作业非常的拖沓。明明星期六就可以全部做完的作业,我每次都非拖到星期天晚上11点才完成,这个缺点已经伴随了我六年了,我曾经痛下决心想改掉它。可是,我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恶习难改吧,我真的希望我可以改掉这个缺点,大家拭目以待吧,我相信,在大家的监督下,我会改正拖沓这个缺点。
你们认识我了吗?这就是我,一个胖乎乎我,,一个坚持不懈>的我,一个周末做作业拖沓的我,一个有远大理想的我,一个有爱心的我。
第5篇、这就是我800字作文
说起我,爸爸的头都大了:进入初中才一学期,被老师点名不下10次。“我真是无地自容。”他说,“你究竟知不知道羞耻!”
的确,我是一个很调皮的学生,我甚至连自己的日常行为都无法管住。我就象得了好动症,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总是动个不停,老师提醒了,只管得了一会儿,过一会儿,我又动起来了。我也许就是个神经病患者,有时竟在课堂上无缘无故地与同桌学相视而笑。更让人不可理解的是,老师才花了一节课的时间给我们讲做人的道理,可一下课。都是初中生了,还犯这样简单的错误,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可笑的事远不止这些。
我还是一个固执己见的人。对的坚持,错的也坚持。是我,一个让老师和家长头疼的家伙。
每当我跟妈妈出去玩,碰到熟人,他们总是夸我生得好看。我长得好看?哼!其实我还不是集合了爸爸妈妈的缺点:小眼睛,眯成一条缝;淡眉毛,显不出一点个性,再说我的鼻子毫无特征可言,倒是脸旁边多了一颗醒目的黑痣。这就是我--刘宏伟。
唉!姓“刘”的可真难听。爸爸做老刘,我做老刘的后代小刘。我种是给班里同学取外号,他们真是气极了,他们真想用手向我头上挥一拳,更恨不得破口大骂,可这又能怪谁呢?谁叫我的祖宗姓怪0呢!这就是我——调皮。
我这张嘴只要看见香喷喷的饭菜,就再也管不住了,像是有馋虫似的,非吃个过瘾才肯罢口。瞧瞧,我现在的身材有点高了。连哥哥姐姐都常对我说:“宏伟长高了很多。”
我这个人性子真是急。爷爷住院了,一听到这消息,我就急忙骑上自行车心急火燎地直向医院冲去,一不小心,把一个中年妇女给擦了一下,我可急了,跳下车点头哈腰,连声说:“Sorry,Sorry,……我有急事。”还没来得及好好照面,我又飞身上车,冲向医院。这就是我——做事莽撞。
只要你来到我们学校,经过我班教室,那笑得最起劲、最响、最开朗的肯定是我。平时班里同学有小矛盾,闹个小别扭,这时,只要我这个“笑话博士”亲自出马,发射几颗“笑弹”,准保阴转晴。一回到家,哥哥姐姐总是叫我“开心果”,动不动就拿我寻乐,笑得大家直不起腰来。
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被他们“利用了”,也值得。这就是我——笑口常开。
第6篇、这就是我800字作文
后美术老师看我那么“执着”地守在门口,便“放”我进去试试。那时的我真是高兴的不得了。为了不让老师“白收”我这个弟子,每天晚上我都和外公一起画些鸟、老虎、飞龙之类的铅笔画。过了两年,上大班的时候,我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儿童画水平,并在全市的幼儿绘画大赛获得了一等奖。上了小学以后,光是儿童画已经不能满足我对画画的渴求了,于是我学会了中国画、素描和工笔画,可以说,画画已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因为我爱,所以我没有怨言。
吴晗先生说过:并不是所有认得汉字的人都善于读书,能和善,相差只有一个字,实际距离却不可以道里计。所以,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朝着“善读书”这个目标进发。
第7篇、这就是我800字作文
我是一位三年级的小男生,今年10岁了。我留着平头,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左额上有一条伤疤。
我是一个任性的男孩。记得有一次,天已经晚了,我很想去同学家玩儿,妈妈不同意。后来,我趁妈妈不注意,悄悄地溜了出去,结果我刚到同学家不长时间,天就很黑了。妈妈急忙忙地赶来,接我回了家。我想:这下可糟了,妈妈一定会大发雷霆的。可是,回到家妈妈只是心平气和地嘱咐我:“以后,天晚了不要一个人出门,抓紧洗漱睡觉吧”。我感到很后悔,妈妈是担心我的安全才不让我出门的,真是不应该任性不听话,害得妈妈为我担心受累。从此以后,我牢牢地记住了妈妈的话:“天黑了,小朋友不应该一个人出门。”我的爱好很广泛,音乐、读书、下棋、足球、滑旱冰……我样样喜欢。
尤其是音乐,我更喜欢。我从6岁便开始学习电子琴,四年下来,已经达到电子琴业余三级水平了,现在正学习四级的曲目呢,而且我有信心通过考级。其实可以告诉你们,我喜欢弹电子琴的原因是因为妈妈愿意听我弹琴。妈妈对我说过,只要听到我弹琴,干活再累都不觉着。我要学习好多的曲子,弹给妈妈听,让妈妈高兴,让妈妈永远不会变老。同学们还都夸我善良、乐于助人呢!那是因为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我们班级有一位同学叫高文龙,他家里生活很困难,我俩穿一样大小的衣服,我就把自己的衣服、裤子和鞋分给他穿,他穿上我送的衣服后,高兴极了,还对我说了好几句谢谢呢。看到他那么高兴,我的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后来,他转学走了,可我和同学们还一直惦记着他,真不知道,他现在长高了没有,过得好不好?我都介绍半天了,你们还不知道我是谁呢。快告诉你们吧,我的小名叫“贝儿”,就是“家里的宝贝儿子”;学名叫“聂天一”,爸爸、妈妈希望我做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这就是我,一个任性、爱好广泛又乐于助人的小男生。你们喜欢我吗?愿意和我成为朋友吗?那就赶快和我联系吧!
第8篇、这就是我800字作文
我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初一学生,相貌平平,成绩平平,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个子好不容易才长到了1米50。本人没有什么本事,只是喜欢阅读,喜爱写作,酷爱画画。
在我的房间里,有一个大书柜,书柜里整整齐齐,排满了许多书,有《颜夕》、《谦君一发》、《烈火如歌》……还有些名著如:《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大卫科波菲尔》等。空闲的时候,坐在窗口,品着茶,闻着木槿花那悠悠的香味,窝在藤椅里看书,细细的地品味着每句话。最近,每天晚上睡觉前,我总爱捧着书,逐字逐句的地读着《烈火如歌》暗暗下决心要做第二个烈如歌,学习她的坚强,学习她的勇敢,学习她的足智多谋……渐渐地,眼睛模糊了,我在书的怀抱中微笑着,沉睡着……
我也很喜欢写作。说起写作,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因为是她培养了我的写作兴趣。刚开始接触作文是在三年级,那时候妈妈便开始指导我写作文了。有一次,妈妈指导我写了一篇《山芋飘香》,我的这篇处女作很荣幸的地发表在《小荷报》上并得到了稿费。我得意地接受着同学们那惊羡的目光。此后,我爱上了写作,再加上妈妈的指导,写起作文来更是得心应手,每周写一篇日记是我的惯例。有时候,我心情差再加上脑子有些短路,(我心情一差,脑子就会短路)写的文章第一句话就不通顺,为此,我很是苦恼。(帮忙想想办法)
除了爱看书和写作之外,最拿手的要数画画了。我6岁开始画画,什么蜡笔画、铅笔画、国画、水彩画都学过,可因为后来学业太忙,所以停学了几年,今年暑假,妈妈又给我报了素描班,我高兴极了,因为学素描是我最大的愿望。每天上完素描回来,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拿出工具,一丝不苟地画着老师布置的作业。现在,我经常在网上找一些素描作品,然后坐在电脑前试着临摹这些作品。
第9篇、这就是我800字作文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闫晓璇。我是一个刚刚迈入幸福学大门的初一新生,与众多新生一样,我带着充满好奇和有着强烈求知欲望的心来到了神圣的殿堂。想必大家对我还不是很熟悉吧!下面我就给大家做一下自我介绍
本人相貌平平:长脸上嵌着一双不大但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下面是刚刚好的鼻子,甚至能让人想起“坦荡平原”“;鼻子下面是我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它时常能帮助我给大家带来欢乐!我虽然相貌平平,但是我的性格却和很多和我同龄的女生大不一样: 我有一头乌黑、清爽的长发,再“配”上我的外表和名字。 我的爱好和性格也很普通,我爱好体育,羽毛球和乒乓球室我的最爱;我喜欢干事利索,有始有终,不喜欢拖泥带水,磨磨蹭蹭的。这也许算是我的优点吧!因为,从小我就喜欢一本正经、坚持不懈地去做一件事,就算遇上再大的困难,我也会继续。我可不是在吹牛:
记得我刚开始学英语的时候,对英语真得可以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那时我已经三年级了,我这个人本来就要强,看着同学们在考试的时候总是能拿到理想的分数,自己却不可以,心里真得很不是滋味。也就是在这时候,我在心里暗暗里下决心:我一定要赶上我们班同学,争取超越他们!从那以后,每天晚上都做练习……就这样,凭着我对英语的执着,我的英语成绩慢慢的提高了,这使得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同样,这也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们说,是吗?
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当然我也许多缺点。但其中最“致命”的还是我非常的马虎。这个缺点已经伴随了我六年了,我真得很想改掉它。可是,我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总是在重要关头出现一些小错误。我真的希望我可以改掉这个缺点,还是那句老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有我的优点战胜我致命的缺点。
你们认识我了吗?这就是我,一个相貌平平的我,一个坚持不懈地我,一个马虎的我
这就是我 。
第10篇、这就是我800字作文
有这样一个女孩,她的梦想是一名作家,可她的文笔并无突出之处,可她明白,作家,是她的梦想,她要为这个梦想努力,因为她相信,总有一天,有一个人会认可她的文章,她一定会成功。
他在班级中,并不是什么突出的角色,从小到大,他都不曾被人发现,可他一直努力着,他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大家注意到他。
她很马虎,粗心大意,每次因为马虎出了糗她总是脸红一下,吐吐舌头,然后一笑而过,并不她把这些是放在心上,因为她怕这些事会让自己不开心。但每次因为马虎所招致来的有关考试出错她的,不在一笑带过,而是会伤心好几天,在大家因为出她错时在责骂,她不会在他们面前哭,而是会在大家不知道是偷偷哭,因为她哭得很没理由,错误是他自己造成的,但不哭得花,他会在心里憋好几天,那样好难受。
她很爱笑,即使是一点会她好笑的事,她也会笑个不停,他是个乐天主义派,叫的她话说,就算天塌下来也不会砸找她,因为还有更高的当着。 那些乌龙小令,他常常会笑到肚子痛,他从不记上伤心的事,只记快乐的事,因为叫他的话说,伤心的事和快乐的事就像储存的水果(他很爱吃东西)如果伤心的事没储存好,就会烂,那样就算清理出去,也还会留有痕迹,如果储存好了,不经意间翻出来,还会让自己伤心 。那样,还不如只记开心的事,忘掉伤心的事。
她偶尔会看一些小说,偶像剧,却被同学说成没有情商的人,因为同学说,像这个年龄早就有了感情问题,可她没有,她不想有那些思想,他只想写一部小说,让大家看到。他崇拜的对象不是那些明星,而是冰心、老舍、鲁迅、还有网络作家,他希望有一天想他们一样,写一部小说,让大家看。
说到这,大家应该猜到了吧,这个她就是我,一个有梦想并执着追求的人,一个粗心大意却很乐观的人,一个没有烦恼快乐很多的女孩。
第11篇、这就是我800字作文
喜欢在下着细雨的春天,丢掉雨伞,接受雨珠轻轻的亲吻;喜欢在吹着微风的夏夜,伴着阵阵的蝉鸣,穿着旱冰鞋围着广场,一圈圈地滑过,感受在仲夏时分难得的凉爽;喜欢在夜半时分,望着窗外的点点繁星,幻想着自己是怎样在海王星上太空漫步,第二天早晨醒来已经连人带被子趴在地上……不管怎样,这就是我。
春天的时候,最喜欢的事莫过于在下着毛毛细雨的清晨,来到一个花丛旁,撑开三,等雨滴在伞上积攒,握住伞把,让伞转起来,让雨水飞洒到地面上,溅起一朵朵剔透的水花,心里就会特别的高兴。玩腻了转伞,又把伞放到一边,闭上眼睛,仰起头让雨点打在脸上,那一丝丝的凉爽好像可以净化人的心灵,顿时会感到一阵轻松。可是这也是要代价的,回到家总是免不了妈妈的一顿唠叨,不过下次依然又弄的湿湿的回家。这,就是我。
夏季已经过去,可带有浓烈夏日气息的炎热还是挥散不去。聒噪的蝉声渐渐消失,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每当夏日,夜幕倾泻下来,天空中缀满繁星时,小区里几乎每个小孩子都会穿上旱冰鞋,在新闻联播结束后一秒钟准时出门。成群的小孩绕着小区的广场一圈一圈飞快地滑行着。鞋子的轮子与柏油路摩擦的声音密密麻麻地交织成最快乐的夏夜进行曲。正值炎夏,大汗淋漓的我们加快速度,渴望着有一丝凉风拂过面庞。这,就是我。
在我很小的时候,曾经有一个现在看来是那么天马行空而又好笑的想法,就是到海王星上去看海神波塞冬。所以常常在星星洒满夜空的时候,抬起头努力地寻找,想要找到海王星球,并固执的以为那一定是一颗散发着海洋般蓝色光芒的耀眼的星球,还坚持不懈地找了好久,最后自己给自己下了一个结论才结束了这段可笑的时光。这,就是我。
可是,我还是很喜欢看星星,而且边看还会边幻想着我是怎样在那颗遥远的星球上生活、学习。有时,倚在床上,透过半遮着的窗户看到一片小精灵似的星星不禁出了神。不知不觉,第二天醒来时已经四脚朝天地躺在了地上。但这,就是我。
不管是变成“落汤鸡”,还是在闷热的夏夜玩的大汗淋漓,或是不着边际的幻想,我就是我。会在翻来覆去睡不着时,就算是大半夜也还会“叮叮咚咚”地弹琴;会因为一件小事联想到一大堆不相干的东西而忍不住在万分严肃的场合“扑哧”地笑出声来。
可是这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我。
第12篇、这就是我800字作文
在烈日炎炎的暑假,你时常可以看到一个男孩在阳光下奔驰;在寒风刺骨的寒假,你经常可以遇见一个脱下毛衣堆雪人、打雪仗的男孩;在夜里,你常常可以透过窗口看见一个男孩正在挑灯夜战。。。。。此时此刻,你肯定想知道是谁,别急,让我慢慢来告诉你吧!
这个男孩就是我。他的粗心可是出了名的哦!在数学期末考试时,他看见最后一题与自己平时做的一种题很相似,就理所当然地按原来的题目解法来做。考试结束了,他回到班上与同学们对答案,惊讶地发现:由于自己粗心大意,导致最后一题用错方法丢了五分,而且还扣了一道三分的计算题,分数只有可怜巴巴的92分,他真是追悔莫及呀! 他不但粗心大意,而且很贪玩。每当在星期六写完了作业,周末就到家门口的篮球场打篮球。只见他轻轻一跃,篮球就进了筐。
他每次打篮球都与初二的哥哥们打得难解难分,可就在这节骨眼上,妈妈总是叫他回家吃饭,他起码要磨蹭上半小时才回家。爸爸讲了他多次,他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一次他出去大篮 球,妈妈提醒他早点回来。他总是用“哦”来漫不经心地回答。这次,他和初二的哥哥们去体育馆打篮球下午一点多钟还不回家。他家里的人四处寻找,差点报了警,这多亏他在三点钟回到了家。他爸爸二话不说——开始竹笋炒肉啦!!之后的第一星期,他很老实,第二星期表现不错,第三星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依然如故。
别看这个男孩贪玩,可他对待学习可不含糊哦!
在小学,英语算副科,不值得听讲。很多人就在上英语课时交头接耳,看漫画书,做作业。。。。而他却没那么做,他上课认真听,回家再巩固,课后又预习。有时他做完作业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了,可他还是要坚持背半小时英语单词。在期末考试时,他的英语成绩获得了满分。
他还会在别人困难的时候帮助别人。这学期,有两个同学在英语课上没有带本子,他急忙借了两本本子给他们,使他们免受“一难”。
朋友们,你想和这个男孩交朋友吗?讲到了这儿,聪明的你肯定猜出了男孩是谁——这就是我!
第13篇、这就是我800字作文
Everybody,let'slookatthisphoto!你们认识这个似曾相识的小女孩吗――眼睛不算大,却圆溜溜,炯炯有神的;鼻子不算高,却装饰着几颗“小黑豆”;嘴巴不算小,没有樱桃小嘴那样美丽,没有兔子的三辫嘴那样可爱,却能“咿咿呀呀”地背出《三字经》……这是谁?噢!着就是我,是天真、无知的我!
天真?无知?是什么意思呢?请听我诉说吧!
火辣辣的太阳光炙烤着大地,田间两旁的大叔代理不动,只有知了在鸣叫。就在这样似乎没有气息,也没有呼吸的时候,活泼的我赤着小脚丫,来到同乡田野的那棵大榕树下。此时,大榕树下一片阴凉,“天空”中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显得特别光彩夺目。看,我的手上提着一根长竹竿,在竹竿的一头,紧紧地绑着蚕丝般的绳子,绳子的另一头,又是扎实地绑着一片树叶。然而,这片嫩树叶受到了我那紧臭咒。迫不及待了,我把束缚着嫩树叶的绳子垂下,垂到了那早已缺了潮涌的滚水的小水沟里。小水沟里,满是小窟窿。哦,这是螃蟹的家!片刻,一个窟窿中出现螃蟹的半个身子,它张开了蟹爪,要出来找吃了。趁着它没发觉,我的嫩树叶早已在它身旁降落。果真,这只螃蟹上当了……
现在,我已跨入了小学的门口,童年的天真无知早已在九霄云外中遨游。最可悲的是,小时候的丰收里,有这么一个毛病:原来我讲的普通话是不准确的。来到这个班集体中,这样的毛病给我遭受多么嘲笑,
也许不计其数,也许有数得清,但无论如何,我早已颜面何在了。在这样学习的立足之地,我难能逗留呢?所以,在此,我恳请在座的各位读者们,看到了我的自我介绍后,给我一个来信吧!给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方法吧!这样,我会诚恳地向您致谢:Thankyouverymuchforyourletter!
哎,我还没介绍我的爱好呀!但是因为某些缘故我要暂停了。似曾相识的我现在结识了……哦,还没介绍我的名字,余姓萧,“展开”的“展”,“麒麟”的“麒”,多多指教。过一个愉快的春节呗,Bye-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