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更新时间:2024-11-27 02:41:54 初三作文

随笔

随笔作文第一篇:

光阴流逝得真快,流水般轻跃迅速,行云般无声无迹,抓也抓不住,只能无奈的眼睁睁看着它远去。太阳于每天于清晨从东方徐徐升起,轻轻地用阳光唤醒沉睡在美梦中的生命,带来一天地的青春活力。却又于黄昏缓缓落下,留下残焰般的炫目笼罩着穹苍,换回一夜的沉寂。

脑海里的那些记忆随着光阴的流过,却只带给我无尽的忧愁!窗外的那些飘落下来的花瓣,粉红色娇小的身影,承受着与树骨肉分离的切心切肺的痛,带着不甘心含泪沉了下去,然后被风卷起的沙尘覆盖了,覆盖了它的不甘心与伤痛。眼前的情景又再一次把我带到自己最不愿意的回忆的情景: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我说,你外公在今天凌晨4点多去世了,你赶快去请假跟你爸妈回去一趟!”听完这话,犹如晴天霹雳炸响在我的耳旁,心中只剩下无数个问号,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外公给我的一直都是坚定的神情,坚定的身形,不服老的性格!怎么说走了就走了!我不相信,浑身颤抖着。直到妈妈泪眼婆娑,伤心欲绝的出现在我眼前,我才如梦初醒,看到妈妈的样子,我拼命地忍着怕一个不小心眼泪就会夺眶而出,一直到晚上睡觉时才敢尽情的释放眼泪,由于不敢出声,到第二天,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到至今我眼前还能浮现当我们回到家乡是的情景,浓浓的悲伤把整个山头都包围了起来,连滴翠滴翠的青草,鲜艳的花儿在当时都能感到一阵阵的伤感,外婆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不停的震撼的每个人的心,到最后十几个人抱成一团,哭成一团!任由着眼泪肆无忌惮的流到脸颊,流进嘴里,流到下巴,最后滴到大理石做的地板。

为什么人总是要在失去后才会后悔,才学会珍惜。外公的逝去,让我留下无尽的悔意和绞心的疼痛!

冬日特有的寒冷的风刮在我的脸上,把我从沉思过去中拉回到现实,那些逝去的,已经永远的离去了,现在存在的,需要珍惜,否则再一次的失去,又会带来一身的伤痕,满心的悲痛!

随笔作文第二篇:

忽提及李煜,那个被赐毒酒的南唐后主,那个伤感的诗人。前几日信手从最高层书架上抽出一本《婉约词》,书页有些泛黄,落了些拂土。我开始翻过一页页,目光掠过一个个沾染历史尘埃的名字,李煜,对,是这个名字,我找了很久。从《虞美人》开始,就一直在找,“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华美的忧伤像一曲古筝缓缓倾出。亡国之音,亡国之哀,李煜的悲伤经历了太多不同于其他诗人的渲染,轻盈,刻骨而华美的伤感,穿越千年历史云烟引世人伤感。不知为何,脑海里总能勾勒出他的形象,虽我连画像也未曾见过,却总觉得他的容貌在雕栏玉砌的月夜里若隐若现。抑或他只是个诗人,一个骨子里透着风流的诗人,一个向往逍遥的诗人。可他偏偏又是天子,一个要指点江山的天子。天子和诗人,和一个生活在诗情画意,歌舞升平世界里的诗人如何统一?亡国之主,李煜是无可奈何的。

在擎起毒酒杯的瞬间,你是否想过,来世不做天子,做个诗人。

千古明月。于丹看得很透,李白看得很透,寒山看的同样清晰。大多数人对月亮的幻想应该始于一个神话,始于嫦娥这位美丽的人间女子。不记得第一次仰望星空是何时,却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讲嫦娥奔月的故事,讲那个美丽的女子悔吃仙丹独居广寒的故事。于丹说得好,月亮的年华是在轮回中永生的。月盈则亏,亏极则满,月亮徘徊于天际千年阐述的一直是这样一个哲理,物极必反。有细到极致的月,必有满如玉盘的月,月亮千年如何变化终归是他自己,终归还是那一个月亮,从未改变,即使到了极致也必可力挽狂澜,因为月亮是永生的,她的灵魂可以千万次重来,每一次都皎洁如初。人到了极致,便再无回头路。谁还记得最初的自己,在岁月的洗涤中,或多或少的我们都会迷失掉一些东西。很多次被冷风灌得猛然清醒,将五指贴近眼睛,发现早已血肉模糊,看看相片,发现自己早已面目全非。

于是突然发现,什么叫做不复当初。

随笔作文第三篇:

一、乌江水逝楚云飞

当垓下四起的楚歌声随着激荡的汉家大风飘逝在乌江滚滚东去的水流之中时,霸王别姬,已经从世人心中被再度唱响。

垓下之夜四百年之后的一日,一名才子独临乌江,一声浩叹:“英雄失运,使竖子成名!”而引发了此后千古才人的同一感慨。千百年来,不满足于盛汉王朝正史的士子们,站在烈风之中,仰望着苍天风云际会,叩文着历史:谁是英雄?

时当日鸿门宴上全身而退、荥阳城里心惊胆战、楚汉之争中屡百屡退至于抛父弃子的那个刘邦?还是那位取得了垓下大胜、建立了鼎鼎大汉的高祖?亦或者都不是,而是那杀上将军宋义、破釜沉舟、挥师巨鹿、大破秦师,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却最终垓下被围、乌江自刎的楚霸王?

历史不会回答,这也无须回答。因为任谁都知道:如果没有楚霸王在鸿门宴上,就不会有刘邦圆滑的表演;如果没有楚霸王按兵不动,就不会有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也就不会有垓下的四面楚歌,不会有乌江岸边的风风雨雨。刘邦称帝,但那一部部的汉史并不能抹煞乌江岸上的英魂。

历史不会因成败而论英雄。

二、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杜牧说: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于是世人回味那一日乌江岸边的风云:不过江东,就仅仅是为了“八千子弟过江,仅余一人生还而无颜再见江东父老吗”?

当我到了绍兴城登上那供人瞻仰的高高的越王台,穿越厚重的历史藩篱,细细咀嚼那个流传千古的“卧薪尝胆”的故事时,忽然记起了曾看过的一篇文章《勾践人格》:我似乎明白了,当年的霸王为何不肯过江东。

勾践,是国人眼中知耻而后勇、奋发向上的英雄。然而“远距离看去,历史不过是在勾践的身上提供了一个绝妙的机会,让他从一个声色犬马之徒,因着一个玩笑造成的亡国之恨所激起的刻骨铭心的报复而摇身一变成为一个英雄。”

只是这个“英雄”,缺乏“足够的来自内部的力量”,所以“不得不用外部的责任感来不断的刺激自己”,将一切处理的极尽巧妙和圆熟。

他也不会去依靠从生命本身所激发出来的爱。因为他并不成熟,甚至有些幼稚;也不精致,甚至太过粗疏;也不精明,反而有些愚蠢。而楚霸王却正好和他相反,所以霸王不会再卷土重来。

——这也就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一代霸王最终败于曾经的手下败将之手的缘故了吧。

看!那《大风歌》里那竖子的不可一世!

随笔作文第四篇:

我非常得讨厌冬天

我住在一个并不是很富裕的城市。而这边的冬天开始越发的寒冷。而我从小到大都是一直很怕冷的动物。所以,即使有时候真的有很大很大的太阳。我也一定会穿很多很厚的衣服。

可以这么说:我讨厌我所生长的地方。我厌恶我所生长地方的冬天。

在冬天的晚上我都很喜欢出去逛街。这时候就习惯把身体收得很紧很紧,而不管是记忆中的你还是现在的你都比我要坚强许多。我一直佩服那些能在冬天里大释笑容的学生。他们无畏冬天的寒冷都可以有着很多很多作为。我想我就是在夏至未至里的陆之昂,是那么那么的害怕冬天。

就突然的想起你

而你现在又在干什么

应该是对着手机冥思苦想,考虑用怎样的话语来回答他所问出的问题。还是搓着手在一倒题上花了好长好长的时间

那,也没那般的冷到这样的时间需要搓着手来取暖。

所一这一定是我的幻觉。

有时候也会怀念夏天。因为那样的日子会有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冰饮。有着非常宝贵的两个月的暑假。而也可以在那般阳光充足的季节才可以大释地绽放笑脸。

很疯狂的样子。

其实你却不知道。有时候我想起某些事却是有那么地悲伤。

我有时候也会想我应该可以拥有很多很多的梦想。就比如说大家都可以很快乐很幸运的接受一切。我至今不知道所谓的幸福是怎么样的。所以曾经说过的祝你幸福也是一件很傻很傻的事。

而我在以后又是一个怎样的人?

即使想起你们。或许也是在不经意间翻取同学录才知道。也应该会有些模糊。人始终都无法逃离忘记这块流域。那曾经说过会因为一些人付出一切和生命。现在想起来。是觉得温暖还是觉得忧伤。

而你却永远不知道前方的路是怎么样。即使是沼泽。你说不定也会认为是她所给你的温柔陷阱。终究是踏上去。悲哀的是你连死在谁的手里都无法知道。还一直以为是她所设计的而耿耿于怀。

年轻便给了你仇恨青春的资本。

就像我现在这般。无畏的像个勇士。往未知的方向前行。

就如突然截至的结局

哪天因为你的话而出了车祸

我有一个非常喜欢的作家:

我们要有最朴素的生活,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遥马亡。

随笔作文第五篇:

明日的一抹曙光划破了夜的墨,那风灭的残烛那消亡的生命那秒秒素白的瞬间,就像那寸寸素白的花香,开在成长的风里,飘扬,飘扬。

每每,在这样下着懒懒的小雨的夜里,总会触发那根神经,是与当下年龄十分不相称的忧。那是不识愁滋味强说愁的年纪,明明是春盛,却总泛出梧桐更兼细雨的凄凉。过去的日记里留下的寸寸凉意,幕幕凄凉的瞬间,我忘不了。我忘不了,那诗经里悠悠的陨声穿云破雾。她苍老的手指,被时光的流水冲刷后、枯萎后,留下的道道沟壑。时过境迁,当年嚷着要糖吃的小女孩已渐渐走远,而那多次在夜里响起的陨声,那苍老着和蔼着的容颜,最终被奔流的淇水流成波涛,悄无声息。

我忘不了,村里面那个老奶奶,在我年幼的时候总是拄着拐杖陪我去田野陪我翻花绳,在她走了的那一晚。那是高一的那个雨季,对生命消亡的恐惧一再骚扰着我。那一晚,哭声哭暗了天狼,门口的老槐树花落一地叶败一地,在风雨交加中,生命仿佛是海上的一弯小船,如此脆弱。望着满地泥泞的白,才领悟,生命是多么弱小多么不堪,而离别又满是伤痛,满是苦楚,让人不舍。我忘不了,即使是一段小小的别离都那么让人结怨伤感。养了多年的老猫,最后还是经不起病痛和风霜,在老屋子的主人走后也跟着走了。我分不清那傍晚时分天空滴下的点点泪水是为了奶奶而流还是为了每一个被风雨带走的生命。槐花落满地,寸寸断肠。

在阳光明媚的一天,一个人回老屋子。走过路口,有一排排黛青色的江南瓦比肩而立,那零星的几枝桃花,那黄灿灿的油菜花,让那些略显粗笨的江南瓦又清秀起来。老屋门口,人已去尽多年,老槐树却仿佛没有人通知它,依旧树叶繁茂枝干粗壮,独自怒放着一串串素白色的花。我突然想起了那些雨夜,那些已经去世的魂,好像在那一刻都被阳光融化了,都化成了眼前这一树新发的生命。我仿佛明晓,那些苦涩得让人难以消受的别离,在入梦伤感之后,都会发出新的生命。当槐花再次开满枝头的时候,当花儿枯萎的时候,那一寸寸凄美的白在时间里重生着。起风了,望着这一树的白,仿佛什么都想了,又仿佛什么都没想。有一双燕子,翅膀沾着刚下过的小雨,安静地飞过。

大雨打湿了梦,那些在梦里萦绕着的苦涩的瞬间都会在时光里发出一寸寸盎然生机的白,在那花开的瞬间。

随笔作文第六篇:

本来想好该写什么的,结果通过打开WORD,空格,改字体,想题目,又忘了要写什么了,于是每次都是很笼统的乱敲。

觉得自己有很多要说的话,可是正准备敲的时候,有觉得自己什么也说不出来,就好像所有的思绪都跑啊跑的就变成了一堵结实而又完美的墙,就堵在胸口却让我怎么也抽不出一点思绪。

这样的比喻好像有些的不恰当,但实在想不出其他的比喻,我没才。

最开始写文的时候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总觉得让别人知道我写文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其实呢,我对写文章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感,最多是打字打的快了些,字写的多了些,不觉得文字是一种发泄,也不觉得文字有灵魂,字嘛,再好又能好到哪去呢?可是有时候走火入魔的时候,好像什么东西都变活了,可是呢,又会马上收线,人总是喜欢胡思乱想。

我很少记事,觉得这是很低级的东西,明明知道这种态度说出来会被同学笑,被老师批评的,可是我还是说了,哈,本来的东西嘛,你们爱怎么看怎么看我无所谓。

其实是有所谓的。

现在,都觉得自己像个白痴了。

忽忽,又来了,又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

我的词汇不丰富,总是平平的语言,因此写不出来华丽的文章,但是一些恰当的粗言烂语我又不想说出来,觉得这样会显得自己很没文化,于是呢,文章就变的要华丽没华丽,要充实没充实,就是空洞洞的,像一张薄薄的网,网上是一个个的洞,往下望又是一个大大的无底洞。

我真的很失败呢。

失败,看到那个充实的“充”又想到了那个梦幻的50点点卡多了一张,最重要的是我不想玩梦幻了,而且那个点卡只能充梦幻。

没咖啡机,没速溶粉,再加上附近没有咖啡厅,所以平时也没有喝咖啡,也很少沾一些很浪漫的东西,于是呢,觉得写作文就少了一些浪漫的素材。

我很傻对吧?连灵感怎么找都不知道,于是就像你看到的这个样子瞎掰。

请注意,上面那句话不是疑问而是反问。哈,又说了一句废话。

平时写作文的时候我喜欢充数,充字数,刚刚打“充字数”的时候怎么打都是“虫子书”,汗。好了,不扯了,从充字数开始哈,充字数,写到没话说的时候就很自然的按Alt+T+W,就像在等灵感边擦汗边跑过来,结果看完以后嫌它跑太慢,于是就像挤牙膏一样挤它,后来文章成什么样你想想也知道。

好了,我没话说了,也不想挤了,虽然还没到1000字。

随笔作文第七篇:

弗兰西斯?培根,是英国十七世纪着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说起他的名字,大家都会想到他的《培根随笔》。这个暑假,我有幸拜读了他的文章,从书中我看到了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和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培根随笔》这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语言简洁,短短的一小篇就可以让人受益匪浅。它深受各国读者欢迎,据说还有不少人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

《培根随笔》中的随笔篇篇都是精品,篇篇都值得我们一遍又一遍地阅读、一遍又一遍地品味。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美》中,培根说道:“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论友谊》了,我觉得,人生中最不可少的就是友谊。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一句话:“得不到友谊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情的社会将是一片沙漠,因此那种乐于孤独的人不是属于人而是属于兽的。”然而他在《论友谊》中的另一句话也是我们所熟悉的:“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句话使我们体会到友谊真的太重要了。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就像培根所说的:“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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