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例文1: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有《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三国演义》。其中最成功的人物就数刘备、关羽、张飞、赵云、诸葛亮等人了。
我最敬佩的人就是诸葛亮了,他很聪明、足智多谋,而且是个忠臣。空城计、七星灯、三气周瑜、草船借箭……他还大人有大量,宰相肚里能撑船,七擒七纵孟获。是个千古难见的奇才,他的聪明睿智很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
周瑜雄才大略却不可称雄,只因他小鸡肚肠,诸葛亮给他借东风、助他火烧赤壁,他却欲致其死地,嗨!!不过他也是各为其主,倒也是忠心耿耿,看在这个份上,我对周瑜的评价倒还不是特别的坏。
再说关羽,一张枣红脸、长须飘飘、丹凤眼、卧蚕眉。他降汉不降曹,虽说那时降了曹操,但一得知刘备的消息,就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回到大哥刘备那里。也是个忠臣。
曹操在三国里面是一个奸雄。我对他的感觉也不是很好。可那是刘备以成了他的瓮中之鳖,可他还是放了刘备,这点让我感到曹操还是挺有度气的。
我爱《三国演义》他让我懂得了许多历史故事,不愧为名著啊!
我喜欢作文例文2:
村边几棵绿嫩嫩的树伴着风妹妹嬉戏,林中几只小鸟在深情地歌唱。树下盖了几座简朴的石垒房子,每户人家的庭院中不时会传出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田野上,牛羊成群地吃着鲜草,农民伯伯还在割稻。这个洋溢着欢乐、宁静的地方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同时也是我亲爱的家乡。
家乡的美丽让我向往,家乡的朴素让我感到自豪。
在我的家乡美是随处可见的,多情的杨柳、娇艳的花朵、贪玩的游云、羞媚的月亮……但我只钟情于那条山间的小溪。这条溪不宽,可是很长。即使,站在高高的山顶向下俯望,也望不到它的尽头。太阳哥哥微笑着跳出来了,看,他神气的站在山顶将万剑光辉洒满大地。这时的小溪就白的耀眼,犹如一条盘旋在山脚的银龙。溪中的许多生物将小溪点缀得生机勃勃,美丽的鱼儿在太阳下晒太阳,十分悠闲。螃蟹大伯在筑自己的新房子,辛苦但快乐。蝌蚪弟弟摇晃着小脑袋还在找妈妈呢!哟,多美的荷花呀,真像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在这美丽的蓝绸上绣着花儿、小鱼、螃蟹、蝌蚪……这是大自然的巨作!
家乡不仅风景秀丽,这里的人们也很朴实、善良。邻里间互相帮助、照应、体谅。有了困难大家帮!他们虽然穿的不太得体,用的不很高档,可是,他们对别人尊重、对孩子祥和、对老人体贴,对异乡人热情,这难道不很可贵吗?
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我的家乡,我爱我的家乡。家乡,是我心灵停息的港湾;是躲避严严风霜的豪房;是累了可以躺下的床!
我喜欢作文例文3:
很久以前,我就有一个梦想-----拥有一辆遥控车。可久久没有实现。去年爸爸终于给我买了一辆遥控车。
遥控车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车,另一部分是遥控器。车是一辆红色的面包车,有四个车轮,后面两个车轮是驱动轮,前面两个是转向轮。车上有长长的天线,它的顶端绕成了环,不知这是为了接收更多的电磁波,还是怕伤人。车子需装三节电池,因耗电量太大,建议使用充电电池。遥控器是控制车子的,有上、下、左、右这几个键。上面有长长的天线,是用来发送电磁波的。它的耗电量比车要小。
我有几个玩法,要不要我教你?把它放在地上可以飞速行驶。另外还有几个有趣的玩法。第一种玩法是“神龙摆尾”:先把地上洒一层薄薄的水,注意要把车子擦干净!然后车子就在地上转圈。第二种玩法就是推东西。有一次,我坐在小椅子上,一会儿之后,要换拖鞋,我就用车子把拖鞋推来了。(好玩好玩真好玩!)
我很爱惜我的车,车子不干净了我还要用纸擦。我的车子已经用一年多了,我一定好好爱惜它。希望大家和我一样爱惜自己的玩具。
我喜欢作文例文4:
我喜欢站在舞台上展现自己,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所以,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去参加各种比赛。今年暑假,我参加了省文化馆举办的“全省第26届少儿才艺大赛”,参赛节目是朗诵诗歌《我骄傲,我是中国人》,这也是我很喜欢的一首诗,每次朗诵,总是不由自主地充满了豪情。别看我外表柔弱,可我内心充满激情,弹古筝时也总是喜欢演奏一些豪迈奔放的乐曲。嘿嘿,人不可貌相吧!
我可是第一次参加省里的比赛,为了表现得更好,我在家反复练习。盼望已久的时刻终于到了,早晨,我化好妆,来到合肥。第一场进行的是幼儿组的比赛,等60多名选手表演完,我都有点昏昏欲睡了。少儿组开赛了,我打起精神,随着主持人“请6号选手……”音乐声响起,我缓步走向舞台,全身充满了自信,很快进入了状态,完全忘记自己是在比赛,朗诵得有声有色,激情豪迈,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能爆发出那么大的情感,把观众的情感都调动了起来。少儿组比赛结束,我竟然得了一等奖!得知这一消息,我心中的欣喜难以形容,捧起奖杯,我乐得合不拢嘴。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认真,坚持不懈,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所以我要勇往直前。
我喜欢作文例文5:
在我的相册里,有我许许多多的照片,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张,要数我六岁那年妈妈带我在开远“金方“超市里照的那张。
看,照片上的那小男孩儿穿着博士服,戴着博士帽,手上还紧紧握着一本博士证书。他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一张嘴正甜甜的微笑着,很得意的样子。告诉你吧,这男孩就是我。
说起博士服,小时候还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呢!记得那是我三岁时,有一天我正在看电视,突然,我看到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穿着博士服在做广告,当时我不知道那是博士服,只觉得那衣服很好看,于是就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穿这种衣服,你买这种衣服给我吧!”妈妈说:“这种衣服是要有许许多多知识的人才能穿的,这种人我们称为‘博士’,如果你长大了以后想穿这种衣服,就得好好读书啊,以后当真正的博士。”于是在我六岁那年,妈妈带我到开远玩时就照了这样的一张照片,当了一次假博士。
虽然这张照片上的‘博士’是假的,但这照片我还是最喜欢,因为这是我的愿望,也是我的梦想――成为博士。我知道只有梦想是不够的,我得努力学习,长大后当真正的博士。
我喜欢作文例文6:
我喜欢的历史人物—吕蒙说起历史上著名的人物和历史事物,我想大家都知道很多吧!也了解的很全吧~但说起自己喜欢的历史人物,我想大家一定有所不同吧!而我喜欢的历史人物则是吕蒙。
说起吕蒙,大家一定想到他当年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场面。但是在他的身上,有着知错就改的精神。那是一次孙权见吕蒙时,孙权对吕蒙说:“你现在接管事情,不可没有文化。”而吕蒙却以他在军中的事多而推辞。孙权又接着说:“我难道想要你研究经书成为博士吗?只是应当浏览群书,了解以往的事情罢了。你说事物多,那里比得上我的事物。
我经常去读书,自以为用处很多。”说完这些,孙权让吕蒙退下,吕蒙回家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于是他发奋读书,立志做一个材人。终于有一天,吕蒙的朋友鲁肃来了,于是两人便在一起谈论文学,鲁肃惊奇的说:“你现在的才干,谋略,已不再是当年吴地的那个阿蒙了!”于是吕蒙自豪地说:“志士离别三日,就要用新的眼光去看待了。”看完这个故事,你就会重新体会到了吕蒙不是一个能勇无谋的人,而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了吧!
之所以我佩服他,欣赏他,是因为他打败了关羽,由此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机智,英勇善战的人了吧!
我喜欢作文例文7:
在许多乐器中,我最喜欢小提琴。记得那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看了一场音乐会,优美的琴声就让我喜欢上了它。刚开始去学琴的时候,我很兴奋,很认真。觉得拉小提琴很简单。第一堂课学夹琴,夹琴看起来简单,练起来也有一点难度的,总是夹不住,夹一会就不行了。
一堂课下来脖子夹得酸酸的,我对妈妈说学小提琴不是很好玩。第二次上课,老师教我识谱子。这些音符都长得像小蝌蚪似的,每个音符在五线谱不同的位置,我总是认错它们,把这个音符认成另一个音符。后面老师就教我拉一些简单的小曲子了,有一闪一闪亮晶晶、找朋友、划船歌、上学歌等可多了。转眼学了快一年了,现在老师教我比较难的换弦练习,难度现在越来越大了,每天练琴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有时真想放弃不学了。
妈妈对我说:“什么本领都是练出来的呀!你不下功夫怎么能把本领学好呢?”“对,我一定要努力把小提琴学好,我还要成为一个小提琴家呢!”现在我每天都能坚持练琴。我知道什么本领都是练出来的,只要坚持努力就一定能学好本领,实现自己的理想,站在舞台上为大家演奏动听的乐曲!
我喜欢作文例文8:
我看到过许许多多的书籍,其中,有许许多多的经典作品,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不过,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这一本书内容丰富,讲的是群雄争霸的故事,其中有魏、蜀、吴三个最强悍的大国群雄斗争的主角,三方都不相让,最后,魏国野心大大的司马昭废了魏帝,开始了一个新的王朝—大晋王朝。结束了三个国家残酷的斗争。这本书里涌现了一批人才,魏国文有司马懿、许攸等,武有典韦、许褚、徐晃等,蜀国文有卧龙诸葛亮、凤雏庞统等。武有赵子龙、张孟德、关云长等。吴国文有陆逊、周瑜等,武有万夫不当之勇的黄盖。可称是各国不给各国留情面。可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呀!也让我懂得了,没有长期的战友,只有长久的敌人。三国里蜀、吴联合抗曹魏。可后来因荆州不和趁关羽打樊城的机会夜袭了荆州,关羽士气低落背曹仁大败,结果又被东吴追杀,发展成了败走麦城关羽被杀。之后,刘备为了报仇动用了大路人马驶向东吴。起初东吴连连失利,后陆逊用火烧连营之计打败刘备,刘备白帝城因病逝世,从此蜀国不振,诸葛亮死后不足一年蜀后主刘禅因昏庸蜀国灭亡,刘禅还乐不思蜀,可见昏庸透顶了!蜀灭之后,司马昭废魏帝灭东吴,而胜利。《三国演义》的内容让我废寝忘食,每一次都把看《三国演义》当成一种乐趣也当成一种娱乐,每一次我都是如饥似渴,如同饿狼扑食一样,我们同学都问我这东西有意思吗?
我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我总是说:“我觉得有意思就行了。”他们常常是无奈的走去。有的时候有人向我说话我都听不见,就像一个人在一样。这就是我喜欢的《三国演义》我像你们推荐。
我喜欢作文例文9:
猴子是一种顽皮的动物,它那玲珑的小面孔上有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两个黑洞洞的鼻孔向上凸起,长着一身灰褐色的绒毛,细长的尾巴总是卷着露出红红红的屁股,显得格外调皮。
猴子爬树的本领无人能比,它在树枝间跳来跳去,稳稳当当,轻巧灵活。猴子长着五根手指细细的长长的,能紧紧抓住树枝,它的尾巴不仅可以保持平衡,还可以挂住树枝让自己荡秋千。
猴子是个贪玩的动物,它们有些抓耳挠腮;有些上蹿下跳;有些无动于衷。他们的表情非常可笑。有些猴子双手抱着头,号线和犯了错似地在接受惩罚;有的用手托着下巴好像在反思;有的双手捂着耳朵,低头好像做错了事后悔万分的样子。
猴子休息时,有时挠挠后脑;有时相互翻毛好像抓到什么东西似的往嘴里送;有时撕咬打闹发出“吱吱的叫声;猴子吃东西时,也非常有意思,它先把食物放在眼前看看,再拿到鼻子前闻闻,如果是有皮的糖果和花生,便掰开果壳、糖纸然后再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猴子的模仿能力很强非常聪明。它能学人的各种动作,他会伸手问你要吃的,还会把你手里的东西抢走。如有一只猴子在你身后跟着,你转过身站看书按手表是没有食物,他就会自动走开。
我喜欢聪明的动物,它就是猴子。我喜欢它骄捷的身躯和滑稽的样子,更喜欢它的敏捷聪慧。
我喜欢作文例文10:
今天,我到了家里马上安装了周星汉推荐的新游戏“ 魔兽争霸”
安装好了以后,我就津津有味的玩起来。刚刚进入时我觉得自己技术比较差,于是我选择了任务模式,培养我着“菜鸟”。
选择哪个种族呢?我是人,就玩人族任务吧!第一关开始,我就扮演英雄(英雄是游戏中的首领)圣骑士带领着四个步兵去对付不死族的英雄和几个不死族族里的魔兵(别见怪,因为我不知道这叫什么,乱取的)我边控制边想应该充分运用圣骑士的必杀技(游戏中只有英雄和一些特殊的兵有必杀技)[神圣之光]和[神圣之盾]。[神圣之光]主要用于疗伤。[神圣之盾]主要用于防御物理伤害和魔法伤害。有这两招的补助,嘿嘿,有好戏看了。到了战斗的地点,我和四个步兵一起冲上去大开杀戒,你一刀我一枪杀得真痛快。在这时我觉的我赢定了就没那么专心了,想不到不死族的英雄用了他最厉害的必杀技,把我的步兵血(生命值)打得没剩几滴。我叫道:“补血,补血。”我边叫边用[神圣之光]。“要不是我圣骑士,就“群鸟拔到——1根不剩”了”我自豪地说道。这关我赢了,是靠我的智慧、敏捷。魔兽争霸我真喜欢!I
like 魔兽争霸!
我喜欢作文例文11:
世界上所有人都有愿望,那些愿望是多么美好。大家想知道我的美好愿望吗?那就是……
我的愿望是这样来的。有一次,我老是睡不着,然后我就在床上数羊,一只、两只、三只。四只……数着数着,我就进入了梦中。
一开始,我是在漆黑的世界里飘浮。后来,我发现我有一对精灵的翅膀,我大叫着:“我能飞了!我能飞了!”突然,我眼前出现了一道光,蓝天白云,天空是那么的明朗,空气是那么清鲜,真是美好啊!忽然,我的耳边隐隐约约有人在说话,他说:“你是偷梦的精灵----”当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心里在想:“我竟然是偷梦的精灵?”不一会儿,我看见一个胖子,他正在大吃,我说:“哎呀,这个贪吃鬼,我魔法棒一挥,他的梦就跑进了我的大口袋。”
我走着走着,我看见我的伙伴在为一件小事而争吵,我赶紧跑过去,阻止了他们,我就对他们说:“好朋友不会因为一件小事而争吵的。”然后,他们相道歉,又玩了起来。
我要走的时候,看见一个正在哭泣的小女孩儿,我问她:“怎么啦?”她说:“我的妈妈生病了,一直住院,我好想见妈妈。”我被她深深的感动了,这就是母女深情。我翻了翻我的大口袋,找了半天,终于找到有母亲的梦了,我让小女孩和她妈妈相见了,她们拥抱再拥抱,我真开心。
这就是我的愿望,变成偷梦的精灵,去帮助别人,看到别人的笑脸,自己也会为由自主地笑,我的愿望是不是很有意思呢?
我喜欢作文例文12:
两块小石头被水冲到岸滩上。对于安逸的生活 小黑石觉得很舒服,小青石却非常厌恶。它羡慕水晶和玛瑙~~成为发簪、纽扣,在在人们头上或胸前光彩夺目。后来,小青石和一些石块被运到市里去,变成混凝土的一部分,铺在道路上,成为让人们行走的铺路石。它不再羡慕水晶和玛瑙,还悟出一个道理:支持着大众的脚才是最有意义的生活。
读了<<小青石>>这篇文章,让我深受感动,我联想到祖国各行各业都有着像小青石一样的人。他们像铺路石,默默无闻地支撑着大众的脚,为人民大众服务。
就拿老师来说吧,他们其实也有美好的理想,他们也想去当文学家、科学家……可是,他们为了给国家培育人才,放弃了自己的理想,选择了教育工作,当了教师,因为他们也想为祖国尽一份力,十年、二十年……这些老师辛辛苦苦天天给我们讲课、备课、改作业,是多么辛苦,在老师辛勤的培育下,一批又一批不懂事的孩子慢慢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可是当这些人才为祖国做出贡献而受到人们尊敬和赞扬的时候,人们往往会忘记这些人也是老师培育出来的。老师是新时代的人梯,一代代接班人踏着他们的肩头去登新的高峰。老师多像小青石啊!他们身上闪耀着小青石的光辉。
这精神就是人民的奉献精神,社会需要许多这样的人,为人民服务,生活才会更有意义。
我喜欢作文例文13:
我的小外甥长得白白胖胖,看起来像一个大肉球,眼睛乌黑发亮,犹如两颗晶莹透亮的紫葡萄,小巧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看起来好像一位小书生。嘴巴能说会道,每次见到我就甜甜地叫“舅舅!舅舅!”嘴上像抹了一层蜜,一样甜。我特别喜欢小外甥。
他非常喜欢每天穿新衣服,如果不给他穿,他就会大吵大闹地赖在家里不肯去幼儿园。他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像电视中的小演员,真招人喜欢。
他还非常爱吃虾。有一次,他到我家去吃晚饭。一看到虾,就一边拉着妈妈的手,一边嚷道:“我要吃虾!我要吃虾!”姐姐只好剥给他吃。他张大嘴巴,等待着虾。姐姐则剥了一只又一只。我见了,也马上为他剥起来。我先剥了一只,他马上夺了过去,这下我可当心了,我剥完一只,然后紧捏在手里,他还真是个马屁精,见了,他马上叫:“好舅舅,给我吃嘛!”我就给他了。不一会儿,一盆虾就被他给消灭了。可见他是吃虾的能手,我特别喜欢他。
他还能歌善舞。每次一到我家,只要一听见音乐,他就会摆动着双手,摇动着身子,屁股一扭一扭的,当我们送给他掌声时,他跳得更起劲了,头上连汗都流了下来。他每天回来,就会把老师教的歌全部唱给我们听,那歌声如百灵鸟一样婉转,如夜莺一样优美,连我家的小狗也坐在旁边认真的听起来。
你看,我的外甥,多么机灵活泼可爱呀!我喜欢我的外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