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作文【篇一】
跳过第五单元,第六单元正在展示魅力了。一、二、三、四单元在前头欢乐,将迎来了五、七、八单元和期中、期末考。其中,我对刚学的第六单元《地震中的父与子》一文十分感兴趣。
本文主要讲了一位父亲在地震的废墟里,不顾劝告,坚持不懈地寻找他的儿子,经过38小时,终于把儿子、儿子的同学救出废墟。这篇文章让我深深地感动,也了解到父爱是那么的伟大。
本周,爸爸要外出集训一星期,这回好让我尝了一下爸爸不在身边的感受了。
以前,爸爸是早早地起来催我起床,不要慢吞吞的。搞定后,还帮我提书包下去开车等我。下到楼下,坐上爸爸的车,边和爸爸聊天边系红领巾,”唿唿“两下就到学校门口了,还经常来得太早,先在车上小休一会儿呢。下午回家后,爸爸马上”哐哐铛铛“地把一桌可口的饭菜做出来,叫我快吃。晚上,客厅不时传来爸爸锻炼身体、聊天的声音。
而现在,却相反了:早上本来爸爸帮我提书包、水壶,变成我自己拿了,有一次我还忘带呢。早上本来是爸爸接送的,现在变成要早起床去坐公交车……
幸好,一个星期过去了,宝贵的回来了,我可要好好珍惜。
读书笔记作文【篇二】
一篇小说 好词:小心翼翼、身无分文、风餐露宿、清秀、污垢、黑幼黑幼、亮光闪闪、乱蓬蓬、鬼鬼祟祟、一溜烟、一瞬间、一拥而上、奋勇争先、污泥尘土、巴望、哀求、有气无力、面面相虚、昏迷不醒、有条斯理、迷迷糊糊、神清气爽、凝视、活脱脱、怒不可竭、汹汹气势、幸灾乐祸、急急忙忙 好句:身无分文的他沿着通往伦敦的路一路乞讨,风餐露宿走了七天,终于来到了伦敦城的郊外。
最重要的是,他见到了费金,一个看上去满脸狡猾,又脏兮兮的小老头,他是这个家的老大,大家管他叫“老犹太”。她们的头发乱蓬蓬地挽在脑后,鞋袜不整洁。两人并不特别漂亮,可脸上红扑扑的,看起来非常健康。人们一拥而上,加入了奋勇争先的人群,齐呼“抓小偷啊!抓小偷啊!”,给这喊声里注入了新的活力。
简要内容: 一个孤儿,从小生活在缺衣少食的孤儿院中;后被卖到棺材铺当童工,饱受欺凌;只身逃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窝,在坏人的逼迫下迈向了罪恶的深渊。但是,人性的光辉为他点亮了希望之灯: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露丝小姐、哈利先生等人用真爱和无私的关怀为他拨开了层层迷雾;南茜姐姐更是用自己的生命为他换来了美好的未来。
感想: 永远不要被困难击倒,命运是靠自己掌握的,未来是靠自己创造的。
读书笔记作文【篇三】
在飞蛾求生的欲望中,我们看到生命;在小瓜苗那绿油油的新芽上,我们看到了生命;在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上,我们看到了生命。
《生命生命》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小瓜苗生长的勇气和作者静听自己的心跳来点亮了一个呐喊的主题生命!生命!
这篇文章,给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生命是什么?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尖瞬间明亮了,生命是勇气!生命是顶着烈日开放的向阳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条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风中挺立的傲梅。
文章在结尾说,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说得多好啊!海伦凯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她成为巨星,她的灵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更优秀,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看了作者的简介后,我的心怦然一震这么优秀作品的作者,竟是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总会有顺流与逆流。这在许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
读书笔记作文【篇四】
《师说》读书笔记600字
韩愈的《师说》提出的从师的必要以及择师的标准。常为后人作为从师的箴规。其中“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一言,就极为珍贵。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的意思是,谁懂得道理,谁就是老师,也就是要以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到许多人,而每个人都有他的长处,他们的长处就值得我们学习。不论他们是几岁的小朋友,还是目不识丁的老婆婆,只要他们知道的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是我们所需要的,应该不耻下问,虚心请教。
要真的能够如此,首先得放下架子,虚下心来,真心实意地向别人请教。不能因为别人比你强,而忌妒他,不愿向他请教;更不能因为别人不如自己,而轻视他。
古今中外,有很多文人志士都是虚心从师,才取得显著的成就的。我国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每每写好了诗都要拿到邻居老婆婆那里念给她听,问她哪些地方听不懂,需要修改。巩固生物家达尔文乘“贝格尔”号去各地考察,每一处都把当地的农民请来,详细询问那里的地形和生物的特点。
想想,如果白居易不愿意向老婆婆请教,那能写出那么多脍炙人口,深受人民喜爱的诗篇?如果达尔文不愿向农民请教,又怎能完成《物种起源》,提出生物进化的理论呢?
能虚心从师固然重要,但是向别人学习的同时,也需要认识到别人的缺点,学习他好的方面,而以他不好的方面为戒。正如鲁迅先生在《拿来主义》中所说,我们要放出眼光运用脑髓,自己拿来,吸收其精华,剔除糟粕。
朋友,让我们拜能者为师吧,让我们继续发扬学人之长,补己之短的中国传统。
读书笔记作文【篇五】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一个铁宕欺负的故事之后,我的心中不是有一丝丝的感受,书中的主人公竟然在一个孤岛上自己生活了28,28年个是一个不小的的数字!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是一个聪明机智的人,他从小就被带到了一个孤岛。从此,鲁滨逊就开始过上了孤独的日子。在这28年里面,鲁滨逊天天穿不暖,吃不好。不过,他找了一只鹦鹉来和他做伴,他还给他去了一个名字叫做:“星期五”。28年过后,鲁滨逊终于发现了一艘船,并带着“星期五”离开了这座荒岛。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遇到问题就退缩,不敢勇敢地去面对。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多是看到了一个困难就认为自己一定客服不了,感到自己压根没有这一个能力,所以便不去做。其实,我们无论干什么事情,都不可以放弃,只要自己努力了,就一定可以成功的。还有的是,有很多事情,表面上看起来,是很难,不过,自己亲自去体验一下,就会感觉没有什么难的。所以我们做事情不可以只看表面,要看事情的“里面”。我们还要学习鲁滨逊他生上哪一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必须要顽强地生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一定要争取,绝对不可以放弃!
我建议答家也像我一下,去读这一本书!
读书笔记作文【篇六】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形象,如:宋江、李逵、花容、鲁智深等。
施耐庵(1296-1371),江苏兴华人,原名施彦端,字肇端,号字安,别号耐庵。施耐庵祖籍江苏泰州海陵县,出生于江苏兴华。他是一位著名的元末明初的作家,施耐庵自幼聪明好学,元延祐天年(1314)考中秀才,泰定元年(1324)中举人,至顺二年(1331)登进士。
《水浒传》里面有许多性格不同,却一样是为民除害的英雄,比如性格莽撞的李逵,有受人敬仰的宋江,还有力大无比的鲁智深。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机智冷静的林冲,因为他在《水浒传》这本书中,表现出了机智聪明的头脑,也不失大男子汉的气概啊!
《水浒传》里面有许多好看的文章,精彩的片段,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林冲棒打洪教头,这一故事的大概内容是林冲遭受高太尉陷害,被开封府发配沧州,后来,来到柴进府上,柴进便厚礼款待,然后,洪教头不相信林冲是真教头,便要合他比武,后来,洪教头输了,便离开了。这段故事充分体现了三个不同性格的人,通过对洪教头无礼的描写,反衬出林冲有礼的态度,让这位英雄更加的有传奇色彩,也让林冲的温文尔雅更深一层。
我希望大家也来读读《水浒传》,一起感受一下吧!
读书笔记作文【篇七】
少年夫妻老来伴,有一天我们也会逐渐丢失握住风华正茂的权利,人生也成了一趟永不回头的列车,沿途能陪伴我们的人,上上下下,哪怕是在最初等待我们的父母也未必一直相守到终点站,我不知道我的父母在我上这趟车之前是怎样走过来的,只能从日后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许多模糊而又曼妙的意象。
他们刚开始的时候也是天真烂漫,有滋有味。之后也便渐渐淡去,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原有的新鲜感也随着责任感的加重而一点一点的散去,亲情浓了,我很喜欢舒婷的《致橡树》“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简单地依偎在身旁就已足够,无须火一般的炙烈,心与心相连这一路便无所谓风雨,simply是我想要的浪漫。在之前,读哪本书都没有这本书的泪水泛滥,十八岁的年纪,八十一岁的心(虽然我已经十九岁了)。
图片是黑白的,文字是零星的,却恰到好处的营造了一种浓浓的甚至有些悲伤的氛围,总是有一种反衬,总是喜图里带有一丝不甘与悲凉,总是“看此即彼”想到自己的父母,于是泪水涌上心头便涌了出来。
儿子的脚印是一条河河的源头在爹娘的心底里
读书笔记作文【篇八】
《你所需要的》读书笔记_六年级读书笔记550字
书名:你所需要的
从前在沙漠里有一个村庄,很久没有下雨了,有下雨的时候,村民们都纷纷拿出水桶接水,因为这里“水”比黄金还要珍贵。
可是村民们从不缺水喝,因为“水主人”托比有一口很深的井,水可以和村民们分享。有一天“水主人”和他儿子朱立安要离开一段时间,他们的仆人艾维会帮忙看守水井。本来艾维完全遵照“水主人”的吩咐去做,但是后来他发现村民们拿到水时,一点都不感激,所以他规定只能把水分给懂得感谢他的人,所以村民们都会记得拿水时要说“谢谢”。
后来,艾维的规定越来越多,虽然村民们很努力地记得“谢谢”他,但是能拿到水的人越来越少,直到有一个人出现了跟村民说:“我是来帮助你们的。”,艾维就生气的说:“你以为你是谁啊?”,这个人就把头巾拿下来,村民大吃一惊,原来是朱立安。村民们说艾维都不给他们水喝,叫朱立安不要分水给艾维,艾维害怕的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朱立安说:“如果我只把水分给好人,有人喝得到吗?”,并且跟艾维说:“白白得来的,就白白地给吧”。大家原谅了艾维而且一起自由地分享井里的水。
我觉得人要学习像“水主人”托比、朱立安他们一样善良、一样大方。其实村民们和艾维都有错,因为跟别人拿东西时要说“谢谢”才有礼貌,凡事要心存感激,才能得到更多的帮助。大家要相亲相爱、互助合作,世界才会美满。
读书笔记作文【篇九】
贵宾犬希希_狗的自述作文600字
说起我,大家对我应该并不陌生,我是你们最忠实的朋友贵宾犬希希。我的毛是棕红色的,很浓密,犹如一件毛皮大衣。一双明亮而乌黑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好似一颗散发着耀眼光芒的星星。我的小鼻子像一颗乌黑发亮的珍珠,它虽小,但嗅觉是人类的35倍呢!我的体重有5斤多,寿命平均是13年左右。在以前我的祖先曾为猎人捡掉在沼泽中的猎物。我有两个令我自豪的特点,一是智商高,二是体态优美。头一条优点可是经过科学家的研究确认的,我的智商在所有狗狗中排名第二呢!
我一天的生活很“充实”。今天我偷吃了小主人的零食,翻了垃圾桶,推倒了花盆,随地大小便……好了,不说了,我干的事犹如天上的繁星,说十天十夜也说不完。要是我干了坏事,会被“毒打”一顿,会被罚站在墙角,纹丝不能动。要是动了的话就会被关禁闭或打屁股。每当这个“酷刑”在我身上执行,我就会想:不知道别的狗狗这样做后,会不会和我一样惨呢?
我还是小主人的好帮手。有时候要去踢球时,我会笨笨拙拙地把球推过来。上次小主人约朋友去踢足球,他看着我指着球对我说:“希希,帮我拿个球来。”我就懂了,便头脚并用,缓慢地将球推到小主人的身边。然后坐得端端正正,摇着尾巴,向小主人邀功请赏呢!当然,这可是小主人多次训练我的结果。我还是家里的“小闹钟”,只要小主人睡懒觉,我就会疯狂地叫唤或扒床直到他起来为止。
现在我已经是家中人见人爱的必不可少的一名成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