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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1-19 03:16:47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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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第1篇:

“友情在我过去的生活里,就像一盏明灯,照彻了我的灵魂,使我的生存有了一点光彩。”我非常喜欢这句名言,因为它让我感受到友情的重要性。

一次,我和好姐妹因为一件小事,发生了一点茅盾,而争吵了起来,结果弄得双方不欢而散。晚上,我独自思索了一会儿,决定向她道歉。第二天,当我正准备向她道歉时,发现她却跟别人说:“哼,她专门跟别人作对,心眼可坏了。昨天,我好心给她提了一个意见,她却轻蔑地问我:“这个意见能行吗?”这分明就是话里有话,说我笨嘛!你以后一定要离她远点。”她的话赛过毒蜂的刺,尖刻,狠毒,直钻我的心。我立刻打消了跟她道歉的念头,转身就走,连看都不愿意再看她一眼。下午,我和她一句话都没有说,一直处在冷战状态。放学了,我感到心里多了分落寞,平时跟我成天嘻嘻哈哈打闹的她去哪了?为何现在的她会这样对我?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是否代表我们之间的友谊已经彻底完蛋了?……我的心很乱很乱,顾不得其他人异样的眼光,跑着、哭着回家了。原以为我和她的友谊已至此,谁知,第三天早晨,她跑过来向我道歉,并说昨天不应该诋毁我。我原谅了她,同时也向她道了歉。于是,我们又变成了无话不谈、形影不离的好姐妹了。

看来,友情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一座桥,巴金的这句名言使我感悟到友情的重要,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它的,不会再次错过了。

我喜欢作文第2篇:

我喜欢吃大闸蟹

“哇,真好吃!”同学们,你知道我在吃什么东西吗?小笼包?不对。糖葫芦?不对。让我告诉你吧,是大闸蟹。

吃 大闸蟹要先剥开蟹壳,这时你会看到母蟹那肥美的黄,或是公蟹那诱人的膏。在公蟹与母蟹中,我更喜欢吃母蟹,因为母蟹里的黄总是让我无法抗拒,看见就想吃, 管它生的熟的。成了一个特别的“控”。别人都是什么“游戏控”啊,“电脑控”的,而我归属“美食派”的“蟹黄控”。吃完蟹黄之后,费了好大的力气,弄得我 满脸通红时才把蟹给掰开来,里面的肉就更加多了!把它一分为二,左手一半,右手一半,一会儿蘸醋,一会儿蘸酱油,忙得我不亦乐乎。“啧啧啧,真是美味 啊!”我不禁称赞起来。吃完蟹肉之后,我再用筷子把蟹腿的肉像擀面条一样,把肉给挤出来,这样,就不会浪费“每一粒粮食”啦!

说到蟹,我还跟他有几段感情故事。记得我六岁上大班的时候,我跟妈妈去参加别人的婚宴。那次,上的第一个我最喜欢的冷菜就是大闸蟹,我看见了,一下子食欲大开,三下五除二,就把我的“至交”给残忍的“杀害”了。

还有一次,我去参加亲戚的酒宴,几道菜之后,“至交”来向我打招呼了,我也是笑脸相迎。只可惜,那次生病了,不能吃,只好眼睁睁地看它被送进“异乡”,这时,我多想把它抢来,送进肚子做“环球旅行”呀!

还有,我有一个忠告,就是不能吃蟹腮,吃了,你的“美味”可就变成了“隐形杀手”哦,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最后,不能多吃蟹,不然会对身体有损伤哦!

我喜欢作文第3篇:

最近我迷上了读书,尤其是历史故事,让我读了又想读。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三国演义》中的《三顾茅庐》。这个故事大概说:刘备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听到隆中的卧龙先生是一个才识渊博的人,得他等于得天下。刘备爱才如命,就急着去拜访卧龙,他三次来到隆中拜访诸葛亮,前两次没见着面,关羽、张飞都劝他放弃,而刘备却坚持不懈,终于在第三次见到了诸葛亮。

别人说没有人会把诸葛亮请出山,而刘备却跪下求诸葛亮,终于把孔明请出了山。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不禁心潮起伏,羞愧至极。平常我做事没有一点耐性,做一两次就放弃了,以致每件事都做不好。而刘备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终于和诸葛亮见上了一面,并请诸葛亮出山,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刘备一点也不在乎,只要能把先生请出山,让他做什么都行。世间各种事,只要你有恒心,就可以做好。

可是,傻傻的我啊,怎么能放弃,如果我不放弃,很有可能一件事,甚至许多事就可以做好了,就像刘备二次不行,还来第三次。所以,每件事都需要耐心,假如刘备放弃,很有可能就差一点点,他就可以统一天下了,就可以做君主了。

然而,我现在怎样后悔,都无济于事了,那些事都不可能做成了,也享受不到做完一件事的快乐了。我衷心地希望所有读过这篇历史故事的人都要像故事中的刘备一样,虽然前几次不成功,但只要我们持之以恒了,我们努力了,终究还是有成功的一天的,希望大家做任何事都不要放弃。

我喜欢作文第4篇:

一年四季,都各具有特色,迥然不同:春天生机勃勃;夏日百花争艳;秋天硕果累累;冬日白雪皑皑。春天虽说是万物复苏,但呼市的春天却是沙尘满天,所以,我不喜欢;夏天百花齐放,呼市虽然在中国北部,但是最热的时候仍然是流金铄石,所以,我不喜欢;秋天是丰收的季节,但总是时不时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所以,我不喜欢;不用多言,我喜欢冬天。

初冬时节,寒气袭来,逼着人们加衣服,偶尔也会下点儿小雪。不几天,天气更冷了。风更加冷酷了,它肆无忌惮地横行在大街小巷,还唤来了雪。隆冬时节,雪花在空中轻飞曼舞,狂风怒号着为它伴奏。大地上银装素裹,转眼间就像进了另外一个世界:屋顶上卧着点儿雪。枯干的树枝上趴着点儿雪,它们点缀着树干。白色主宰了世界,狂风肆虐着它能看到的一切,秋日幸存下来的几片残叶,无助地抓着树干,顽强地抵抗着。然而,这又有什么用呢?不久,它们被狂风带走了。街头的广告也在劫难逃,它在狂风中痛苦地呻吟。

在冬天,最快乐的是人们。

孩子们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在户外玩耍,呼吸者洁白的空气,他们堆雪人,打雪仗,是多么开心呀!天空还时不时掠过几只归巢的鸟儿,为冬日增添了点儿生机。有时,还能见到一只在散步的小狗。

我认为,最妙的还是在大雪之后,信步于楼丛间,听着鞋和积雪合作而成的美妙交响曲,这无疑是件美好的事。

到了冬末春初之时,积雪再也无力抵御烈日的进攻,昔日那不可一世的大风也被镇压了下去,但是他还有东山再起之时:有时,他会携沙尘而来,进行反攻。

这就是冬天,我喜爱冬天!

我喜欢作文第5篇:

我喜欢在夕阳西下,依在树旁,看云儿在晚霞里翩翩起舞,看斜阳被云海吞没,任思绪穿过云层追逐落日。

我喜欢月夜的朦胧。朦胧是夜色的主题,是大自然的灵气,是造物主的杰作。大自然需要朦胧来妆点画屏。

我喜欢做梦,喜欢梦里欢乐的享受。我会梦见一个大大的月亮,橘红色的晚霞簇拥着它冉冉的升腾。这时我会急跑着跟着它,伸出双手奔向它。

我喜欢冬天。在冬天里,拿着糖葫芦去打仗,没人说你是贪玩的馋鬼;冬天的被窝最暖和,你可以整体不叠被子,随时躲进去,蒙上头,听不见妈妈说你懒;当世界变成白色时,你“诗性大发”,胡乱吟诵一通,哥哥不会骂你歪才。

我喜欢在下雨时不撑伞,不穿雨靴,裤腿卷的高高,两只脚只顾找有水的地方踩。但是雨最好不大不小,否则有人会骂我神经病。

我喜欢看书。再书籍里,我不能自抑地喜欢那些泛黄的线装书,那陈旧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握着它,好像握着一脉优秀的传统。历史的兴亡,人物的更迭原来是这样虚幻,唯有思想的智慧长存。

我喜欢胜利,但也同样喜欢失败。每一次失败,都是激励我前进的起点;每一次失败,都使我的智慧迈向成熟。

我喜欢回忆过去。过去是一篇不容你修改的作品,字里行间写满了天真与稚气,那上面隐满了模糊而珍贵的足迹。

我喜欢交朋友,更喜欢读朋友的来信。那些真诚纯朴的话语,总使我感到朋友的温馨与诚挚,总让我有一种特殊的激动和鼓舞。

我喜欢咀嚼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更喜欢生活中偶尔出现的闪电惊雷、暴风骤雨。

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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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母亲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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