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更新时间:2024-12-05 17:23:15 写人

我喜欢

一我喜欢作文

人生中,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喜欢的对象,而那个人可能是亲切的老师、也可能是幽默的同学,而我最喜欢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从小把我带大,有点严厉却又不失宽容心的母亲。

一向讲求效率的母亲,从不拖泥带水,不管是看事情的角度,还是抉择事物的先后顺序,都强调“快、狠、准”的原则;母亲的容貌在我眼里并不是顶尖的,但也不像是可和丑八怪比拟的,算是中等姿色,几乎是素颜,因此我比较喜欢“自然就是美”的女孩子。

那时我还是小学生三年级,因为妈妈下午送饭给哥哥,顺便买菜。不知过了多久,天空的颜色,从水蓝变成深灰,我开始担心妈妈的安全,于是打了电话,但怎 么拨也没有回应。我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着;直到妈妈在门口大喊,帮她开门,我才匆忙地帮忙开门,看着妈妈提着大包小包的,我终于放心了。虽然之后,妈 妈问我哭的理由,也责备我好几次,可是我知道妈妈也是很担心我的健康及安全,所以才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这看似不起眼却又困难的任务。

在这次事件后,我和妈妈虽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以微笑带过那天的紧张,但我们又更增强了亲子间的感情,如城堡一样坚固,我也因此从母亲身上学到了随时保持头脑清醒、冷静判断及有效率处理事情,让我了解照顾家人那一颗热忱的心。

二我喜欢作文

看!那有一只圆乎乎的东西,一个可以随时伸缩的小脑袋上嵌着一对又宽又扁的小眼睛。它们吃东西的时候,总是张大嘴巴,好像很久没有吃饭一样。它的背上驮着长满不规则花纹的重重的壳,走起路来慢吞吞地,就像传说中的“大慢虫”!这就是我家养的两只可爱又玩皮的小乌龟,我喜欢它们,喜欢它们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

我喜欢它们吃东西的样子,只要我放进鱼缸里一条小鱼,它们就会争先恐后地去抢,抢到后就会得意洋洋、大摇大摆地向石块上走去晒太阳,另一只小乌龟就垂头丧气地走到鱼缸边,等待下一条小鱼的来到。

我还喜欢它们晒太阳的样子。它们每次晒太阳时总要摆个“造型”不时还会挥舞着它们的“双手”像在跳舞一样,惹得我们大家哈哈大笑!

记得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它们的“合作”过程。那个个头稍大点的乌龟驮着稍小点的乌龟在它们的平台上晒太阳,等稍小点的晒“舒服”了,就下来让稍大点的到平台上晒,互相配合、亲密友好,真是“天生一对”呀!

我爱我家这两只可爱又顽皮的小乌龟,它们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

三我喜欢作文

“那是一个秋天,风儿那吗缠绵,让我想起他们那双无助的眼,就在那个美丽风景相伴的地方,我听到一声巨响,震彻山谷。

“我想这首天亮了大家都很熟悉吧。它不像《该死的温柔》《认真的雪》《分手后的夜》那么多的人听过,但是听过这首歌的人都会爱听这首歌,我想不止是喜欢这首歌更多的是喜欢这个美丽的故事吧。有一年的秋天,一个两岁半的小男孩和他爸爸妈妈一起出去玩。他们一起坐游览车,但是这个游览车的览绳突然间断了。于是游览车从180米的高处坠落山谷,到第二天的早晨记者们到达时候他们认为车上的人全部都死光了,可是他们却奇迹般的发现一小男孩还活这。原来在游览车坠落山谷的那一瞬间小男孩的父母用自己的双手举起了这个小男孩,减少阻击力,感问是谁能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别人的生命,是谁,是谁。是我们的父母,当我们受到委屈时,常常向父母诉说。当我们碰到困难时,常常向父母求援。世上有多种爱,但至深至纯的爱却是母爱和父爱,这种爱是无私的爱,是永恒的爱,是无微不至的爱,是不求回报的爱。

母爱如水,往往温柔细腻。父爱如山,往往深沉严格。它让我感到了爱,感到了母爱和父爱。 我又想起了那首个”爸把用他的双拖起我重生的起点。

四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五我喜欢作文

话说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后,魏蜀吴崛起,天下三分,一时间英雄倍出,争奇斗艳。他们中有一人我最为敬佩,此人字孔明,人称卧龙,他容貌轩昂、非常潇洒,住在南阳卧龙冈。他是被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出来的,后来他当了蜀国的丞相。

卧龙为蜀国立下赫赫战绩,最有名的战绩是:赤壁之战、火烧新野、七擒孟获、空城抚琴退仲达(仲达就是司马懿)、木牛流马建奇功等等。

我为什么喜欢他呢?因为他最足智多谋。就拿空城计来说吧,空城计中,司马懿带领十五万魏军进攻蜀国西城,当时城里只有官兵二千五百人,敌众我寡,卧龙传令:将旌旗藏起;军士恪守岗位,不得高声言语、随便出入;大开四门,每门派二十名军士扮成百姓,洒扫街道。一切都安排好后,他身披鹤氅,带着两个小童来到城楼上,焚香抚琴。司马懿见了还以为城里有伏兵,不敢攻城,只有退兵了。就这样,卧龙一人退了司马懿的精兵十五万! 真是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啊!

猜出来了吧,我最喜欢的三国人物就是诸—葛—亮!

六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七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人――妈妈。妈妈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长得不胖也不瘦。妈妈长着浓浓的弯眉毛,大大的眼睛,从眼睛里透智慧的光芒。这就是我的妈妈,怎么样,长得漂亮吧。 妈妈是我的第一人老师。记得我第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下笔,是妈妈带我走出家门,来到野外,走到田边,让我写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

每逢星期日,妈妈就会带我去人民公园,观察景物和动物的特点;回到家妈妈让我把所观察到的写下来。就这样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像一只学飞的小鸟,羽毛一天天丰满了。 , 每当我写完,妈妈总是我的第一有个读者,读完后,总是夸我几句。即使我的词句写错了,妈妈也会和蔼的说:“如果这句话这样写就更好了。”我总是做着鬼脸把错误改正过来,感觉轻松又愉快。 在妈妈的赏识和认可的目光下,我蹒跚的走出了第一步。我心里是那样的高兴,那样的自豪! , 妈妈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什么事我就给妈妈说,因为我不用担心我错了妈妈会指责我。

当我苦恼的时候,妈妈毫不吝啬的为我解忧;当我迷茫的时候,妈妈给我指明了方向;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妈妈们会为我大足气;当我失败的时候,妈妈给我信心和勇气。 妈妈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妈妈,我爱你,我要告诉全世界:“妈妈,我最喜欢你!” ,

八我喜欢作文

我估计,现在每个90后都有自己的偶像。有的是歌手,有的是影星,还有的是双面人。双面人指的就是唱歌跳舞样样都会的人。

而我,当然也有自己的偶像,她是杨丞琳。她很勇敢,也能吃苦。就拿一件事来说:杨丞琳18岁就和吴宗宪、阿雅一起主持我猜我猜我猜猜猜节目。当时,吴宗宪问18岁的杨丞琳:“对日抗战几年?”杨丞琳答说:“11年吗?啊?八年而已哦!”当时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很生气,是因为我是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事后,杨丞琳没有做出回应,然而事情就被大家遗忘了。但是,几年后。又有些人把这件事翻出来。杨丞琳出面道歉了。可还有大部分人没有原谅她,那时候,我也没有原谅她。4年后,杨丞琳又在北京一个记者会第三次开始道歉。她在说话的时候哽咽了,念信的时候似乎有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那时候似乎读懂了她的心事。杨丞琳只不过比我大10岁,但是她的勇气,是我们很少有人能超过的。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喜欢上了杨丞琳。

当别人问我,你又喜欢的偶像吗?我就会回答:“恩,我喜欢······杨丞琳······”

九我喜欢作文

朋友,我想告诉你,我家饲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白白”。

白白身体小巧玲珑,听说白白刚出生的时候才有大拇指这么小,这句话让我半信半疑。一个多月后白白长这一身雪白而又柔软的毛,两只长长的耳朵,总是竖着,四条小腿,前腿短后腿长,两只像红宝石一样的眼睛,滴溜溜地转,一张三瓣嘴,非常逗人喜爱。刚刚饲养的时候,白白不大认识我,很怕生,看见我总是缩成一团,像个大绒球似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喂养,现在渐渐认识我了,也比较熟悉了,每当见到我,就睁着两只红眼睛盯着我,用舌头添着铁笼,小嘴动来动去,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我饿了,快点喂喂我吧。”

白白最爱吃的食物是青菜和萝卜。但菜叶一定要洗干净后再晾干,不然喂它太潮湿的菜叶时就会生病的,长出来的毛既不柔软也不光滑。白白吃起东西来细嚼慢咽的,小心翼翼的伙伴们看到它这个样子,都夸它“斯文。”白白总是喜欢靠在墙壁那边的铁笼里睡觉,也许它觉得较为凉快吧,等它睡醒时,就会摇摇头,伸伸懒腰,等着我来喂它呢。白白一餐只吃三四片菜叶,可是每天要吃五六餐呢,可真称得上“少食多餐”了。如果它饿了,就会用一重乞求的眼神望着你。我刚把菜叶伸进铁笼里,还没来得及把手松开,它便迫不及待地舔着我的小手,怪痒痒的。

白白是我最好的动物伙伴,它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我希望和白白永远在一起,永不分开。

十我喜欢作文

在任何一个平凡人的生命中,总有一样东西在支持着他前进,做为一个平凡的学生,我也不例外。

在我见过的所有的事物中,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我喜欢的东西。我喜欢足球,但我做喜欢他们。

也许说起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你都会感到陌生,但一提他们,只要你有一点点足球常识,你就会恍然大悟, 没错,他们就是三次世界杯冠军---德国队。

他们是意志的化身。德国队取得这三次世界冠军,比分都是相当接近:三比二,二比一,一比零,由此接近的 比分似乎看不出德国队有多么强大,但事实上在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末,德国人横扫欧陆,称霸全球。他们并没有 并没有多么强大的进攻组合,除90年的“三驾马车”外,德国人没有任何显赫的锋线组合,但他们却有钢铁般的意志,无论比分 落后多少,不到销声响起的那一秒,德国人就没想过放弃;终场前即使只有一秒钟,德国人都不会将球轻易交给对手。

这就是 他们的意志,没有如此钢铁的意志,德国足球早已销声匿迹。没错,意志是德国人最闪亮的一点。

他们眼中有坚冰一样的光芒。1978年世界杯决赛中,德国战车碰上荷兰风车。有人戏称,除了贝肯饱尔之外,德国人不堪一 击,决赛一开场,“桔色军团”首先发难,一球领先。德国人马上醒悟在精神领---后卫(号称足球皇帝)贝肯饱尔的带领下,德国战车 真正发威,俩度撕烂荷兰人的防线,反败为胜。德国人实现了自己的诺言:要用坚冰般的光芒射穿荷兰风车的心脏。

这并不是我对日耳曼人的褒奖,但感叹之余,我们是否应该向他们学习?如果有了这种日耳曼精神,万米长跑,学习突非猛进岂会 只成白日梦?

啊!我尊敬你们,德国人,一群真正的钢铁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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