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作文篇1
莎士比亚说过一句话:’’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也这样想我们常常在书中得到知识。
每次我们去超市买东西,只有一走进超市,就听见书在呼唤我的名字,我顾不得和妈妈说,就一头埋进书的海洋。就看见我喜爱的那本书,我拿着书,坐在地上,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连妈妈在叫我的声音都没听见,妈妈急切的急找我的人,当妈妈到书柜旁时,看见我正在看书,说”小书迷,我们应该回家了。”我才从书醒悟过来,我说”那走吧”。
有一次,爸爸有事出去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临走前前吩咐我看一下水壶。我一边回应,一边急忙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不过一会儿,我就把烧水的事情抛在脑后头,忘得一干二净了,遨游在书的王国里,在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听见喇叭声,知道是爸爸回来了,我才知道烧水这件事情,刚去拿,爸爸便走了进来,看见我手中的水壶和书,爸爸向我走来,差点就要摔倒,,一看是满地的水。就说”你这丫头,看书得太入迷了。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窝。”要多看课外书,才能得到更多的知识。
我的故事作文篇2
小时候,我还不懂事,看见那一本一本的书我就想:为什么妈妈要把纸给连在一起呢,是不是纸不听话和我一样调皮捣蛋被妈妈捉住了,妈妈要惩罚他呢?与是我就把那书一张一张的给撕开,结果妈妈被我弄的哭笑不得。
稍微长大点后我才知道那是书,妈妈每玩都会给我讲故事听,而我就听着妈妈的故事入睡。
上了小学自然也学了些字,我每天晚上回来都要捧着本本故事书专心的看到我觉得可以为止。
现在上了六年级,看的书也就多了小书橱里的书也多了,有时候也会到新华书店去看书,看着看着也就忘了时间有时候闷的时候也会从书橱里拿出书来看慢慢的,我就会忘了时间。可以说我是“书痴”
书橱中最大的一本,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天使在人间》对我来说简直爱如性命,连我妈妈也不能碰的,我妈妈说我是魂都被书给勾走了!
我爱书
我的故事作文篇3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读书时,经常忘了时间,忘了做事情,我的灵魂已经全部投入到里面去了。那么,你会问:你爱看书怎么到了这个境界?好,你来听听我和书是怎样结下不解之缘的吧!
从小开始,我妈妈总会在睡觉之前讲几个小故事给我听,而我每次都听得非常入迷。说来也怪,天长日久,我对书就会有一种莫名的喜爱。
一年级开始,我就对各种各样的书感兴趣,小到童话故事,大到中外名著,没有哪一类是不吸引我的。因为那时还小,不懂很多字,所以,我只能看些注音的童话故事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就渐渐深奥了,阅读量也不断扩大。这时,我更爱看书了。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里的“黄金屋”深深地把我吸引了。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叫我去买包糖,我嘴上立刻就答应了。可嘴动身不动,妈妈催了我好几次我才极不情愿地走出家门。到了商店,我随便拿了一包东西,也不知道是糖是盐,因为刚刚看得起劲,脑子里还老惦记着书里面的情节。所以,我买了包东西就慢悠悠地回家了。回到家妈妈一看,问:“你这是怎么了?我叫你买糖,没叫你买味精啊!你这个书虫就快要变成糊涂虫了。”我这才醒悟过来,脸红得像个大苹果。妈妈又说:“读书虽然好,但不能太入迷,知道了吗?”我点点头,朝妈妈调皮地吐了一下舌头,又跑回房间里欣赏高尔基的“杰作”了。
书,你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你也是我终身的伴侣,我爱你——书!
我的故事作文篇4
我有一位朋友,不喜欢热闹,总是安静地挤在角落里,对我不热情但也不会抛弃我。 我能识字了,她比谁都高兴,天天晚上给我讲各种各样的故事:爱耍小聪明的列那狐,急中生智战胜凶恶魔鬼的年老渔夫,在圣诞节前夕死去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虽然残疾却用顽强创造奇迹的海伦•凯勒,深受坏小子H4喜欢的漂亮老师米兰……故事很精彩,有快乐,有悲伤,有欢笑,有眼泪。故事讲完了,她就默默地躺在我枕头边看着我入睡。
我渐渐长大了,除了讲故事,她还带我穿梭时空。我们经常飞到唐朝赏诗吟对,上花果山拜访美猴王,去新疆找寻找阿凡提,到陈塘关看哪吒闹海,游上海跟三毛流浪……我是多么喜欢她呀,有时写着作业,就忍不住溜到床上,抱着她发出“呵呵呵”的傻笑。笑声暴露了我的方位,妈妈发现了,嚷着:“又狗熊掰玉米呢?到头来一事无成!”结果,我被拎着回到书房,继续和作业搏斗。我是个静不下来的人,写完作业,我就总处于动态中,因此就冷落了好朋友。怎么办?我灵机一动,为什么不充分利用上卫生间的时间呢?好朋友一声不吭,我当她默认了。而且,妈妈总不能破门而入吧。于是,面对妈妈的唠叨,我挥挥小拳头:“抗议无效!”随着“吧嗒”一声,每天半个小时的闭关修炼开始了。听着我的喃喃自语和捂着的笑声,关外的妈妈摇头:“走火入魔。”和我共同拥有卫生间的朋友啊,她教我善与恶,对与错;她给我智慧,令我坚强;她让我欢喜,让我悲伤。有了她,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我的故事作文篇5
我有一位朋友,不喜欢热闹,总是安静地挤在角落里,对我不热情但也不会抛弃我。我能识字了,她比谁都高兴,天天晚上给我讲各种各样的故事:爱耍小聪明的列那狐,急中生智战胜凶恶魔鬼的年老渔夫,在圣诞节前夕死去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虽然残疾却用顽强创造奇迹的海伦•凯勒,深受坏小子H4喜欢的漂亮老师米兰……
故事很精彩,有快乐,有悲伤,有欢笑,有眼泪。故事讲完了,她就默默地躺在我枕头边看着我入睡。 我渐渐长大了,除了讲故事,她还带我穿梭时空。我们经常飞到唐朝赏诗吟对,上花果山拜访美猴王,去新疆找寻找阿凡提,到陈塘关看哪吒闹海,游上海跟三毛流浪……我是多么喜欢她呀,有时写着作业,就忍不住溜到床上,抱着她发出“呵呵呵”的傻笑。笑声暴露了我的方位,妈妈发现了,嚷着:“又狗熊掰玉米呢?到头来一事无成!”结果,我被拎着回到书房,继续和作业搏斗。
我是个静不下来的人,写完作业,我就总处于动态中,因此就冷落了好朋友。怎么办?我灵机一动,为什么不充分利用上卫生间的时间呢?好朋友一声不吭,我当她默认了。而且,妈妈总不能破门而入吧。于是,面对妈妈的唠叨,我挥挥小拳头:“抗议无效!”随着“吧嗒”一声,每天半个小时的闭关修炼开始了。听着我的喃喃自语和捂着的笑声,关外的妈妈摇头:“走火入魔。” 和我共同拥有卫生间的朋友啊,她教我善与恶,对与错;她给我智慧,令我坚强;她让我欢喜,让我悲伤。有了她,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我的故事作文篇6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知识就像海洋一样,而知识的海洋就是由书造成的。
这一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叫稻草人。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不管是吃饭,还是干什么事,我都依然那这这本书。中午,吃过饭后,我坐在沙发上看书。忽然,听到门铃响了,我连忙去开门,门开了,引入眼帘的是姐姐和弟弟。姐姐说,弟弟现在这儿玩一会,黄昏时我来接他。嗯,好的。说完姐姐就走了,我还隐隐约约听到姐姐下楼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我那三岁的弟弟爬到我的身边,用手拉扯着我的那本书。这时,妈妈刚好有事叫我过去,我便放下书,去妈妈那里了。当我回来时,弟弟已经逃得无影无踪了。我拿起书,泪水不禁夺眶而出,书已经被撕坏了,翻开书,里面是那破烂不堪的一片。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的痛恨和忧愁。虽然对你们来说,为这本书不值得。但对我来说,它比一切都重要。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你如果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要热爱书,它能让你尊重别人和你自己,它以热爱人类的情感来鼓舞智慧和心灵。
我的故事作文篇7
吾幼无大志,好读书,常以为伴。
闻曰:“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则眼看不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浪漫诵读,久也不能久也。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吾读书不求甚解,不可谓心到;读书而一目十行,不可谓眼到;读书而嘴决不动,不可谓口到。虽然,我却认书为兄弟。
某日,一友名“如梦”与余家。吾反应未及,其已入座,吃一杯茶曰:“汝可知梦来作甚?”吾言:“不知。”梦曰“论书。”吾言:“善。”梦曰: “吾以为天下之书,多则必滥,少则必精。”吾言:“汝言大谬矣。观吾书,皆精也。”“吾之怀矣,自贻伊慼,彼苍者天,歼我良人。”言讫,作色而出。始此,我与书便结不解之缘。
余常读“闲”书,母以此为愁,因占学习时间而读。一次,母曰:“休读课外书,否则莫怼母无情。”吾并不惧,仍读。母再正色告曰:“汝若仍读,母欲赉之于他人矣。”吾大愠,但不敢外现,默而佯诺曰:“不读,不读。”
然吾爱书之情,难以舍去,便于深夜被窝中以手电照之,书伴我度过每个夜晚,伴我尝尽酸辛痛楚。吾思: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吾不嫌书陋。若见己欲读之书已售罄,必奔走于全市而寻。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的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的故事作文篇8
在读书上,数量并不列于首要,重要的是书的品质与所引起的思索的程度。书不但是叫给你知识的老师;它还是你的一个知心朋友;更是一个你想去就去的故地。
书是一种神秘的东西,他并不只是一些文字,他可以让你的脑海里勾起一个画面,他是知识的宝库。还会吧你的意志炼强。
我读过的书总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这部小说结构严谨,每一章都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但经过推理又合情合理。特别是在血字研究是,通过写字的习惯来判断犯人的身高,通过脚印来判断犯人的样子和年龄……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当我刚买他的时候,他那个复古蓝的书皮已经深深吸引了我,我看他没多久的时候,那神奇的事已经把我迷恋得爱不释手,因为快考试了,我经常晚上拿着手电在被窝里看。
有一次,我晚上在被窝里看,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直到第二天早上,这本书还在我手中紧紧的窝着,我拆知道发生了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撇我吃饭,睡觉……反正阅读已经成了我生命总的一部分。
书就是真么神奇,它可以让你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活力起来,让一个孤独的人满足起来。
我的故事作文篇9
培根说:“书籍是思想的航船,它满载着人类的智慧运送给一代又一代一。”一本好的书籍就是一位智慧的长者,也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多读书能使愚蠢的人变聪明,多读书能让作文写得好……
放学后,我急匆匆地从学校赶到“三味”书店,我跨进店门,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找不到叫〈〈鲁宾孙飘流记〉〉的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我鼓励着自己。啊!它原来在这里。我急忙伸手去拿那本书,刹那时,一个哥哥捷足先登。我后悔不迭当时为什么不快一点,我又急有气。心里盘算怎样跟哥哥说我很喜欢这本书,请他让让给我。不行,不行,他又不认识我才不会让给我呢!要不……一连串的问题在我脑海里浮现。
最后,我鼓起勇气走到他面前,和颜悦色地说:“好哥哥,请你把这本书让我先看看行吗?我太喜欢这本书。”他却对我视而不见,我怒气填胸,“好骄傲的哥哥。”我正想着,目光落到他胸前的厂徽上,心里不由得咯噔一跳!原来他是一个聋哑人!
我拿出读书笔记,开始与他在纸上交谈。我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他,并请求他把书让给我。他告诉我,他非常乐意把这本书让给我。我对他感激万分,并在纸上写了“谢谢”。他笑了,而且笑得那么甜。
我爱看书,因为我从书中得到了很多知识。也是我懂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人应该怎么生活,路应该怎走……
我的故事作文篇10
记得读幼儿园大班时,我开始对读书有些好感了,对书总是有一种求知的欲望,常常一人呆在家里孜孜不倦地看呀看呀。读小学时,我更如饥似渴,非常酷爱读书。
每当我经过丁当达时,总要缠着爸爸妈妈给我买些新书看看。当我一踏进书店的门口时,就情不自禁产生贪婪的热望,心想:这下又要大购物了,我一定要多挑一些好书!于是,我便甩开爸爸妈妈的手,独自地飞奔到儿童书柜前,眼睛不停地上下转动,四处看看有没有我喜欢的书。终于,我在儿童小说书柜前找到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我像获得了一颗钻石似的,爱不释手的,一屁股就坐在地板上,一头扎进了书的海洋中。看着马小跳那搞笑的动作,幽默的语言,我时时忍不住哈哈大笑,爸爸妈妈站在身旁欣喜地看着我,耐心地陪着我。
书与我已产生不解之缘。我和书的故事不断地延续。在书的海洋里,我时常地尽情遨游,快乐索取。家中图书柜里的书,正展示着我不断成长的硕果。我仿佛与每一本中的主人公融为一体。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书的确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许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吧。我喜欢阅读。
我的故事作文篇11
在县城的双碧广场上,到了晚上那里灯火辉煌,也非常的热闹,来这里散步的人可多了,也有在那里滑冰的,有骑自行车的,还有打羽毛球的,其中有几个滑滑板车的小朋友特别引起我的注意,看着他们在人群中转来转去,那样子好像要飞起来一样,使我羡慕极了,我也好想拥有一辆滑板车啊!
在一年级一学期的期中考试中,我得到了好成绩,舅舅奖励我一辆滑板车,当时我心里可高兴了,这可是我梦想已久的车。我接过车,赶忙坐一下,没想到脚一踩上去,就翻了个大跟头,这车可不是我想像中那么容易滑,看样子还得慢慢地学,一开始,我把两只脚一同踩在踏板上,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从滑板车上摔下来,就这样来来回回,折腾了几个小时,没一点进步,倒把自己的手、脚都摔烂了,我不能就这样放弃,第二天,我就扶着墙壁慢慢的滑动滑板,使两只脚平衡起来,慢慢的,滑楹在我脚下越来越平稳。
试着放开手,自己小心的滑着滑板,就这样,训练了十多天,我终于可以像那些小朋友一样,能轻松的滑着滑板,也能在人群中转来转去,有时还会玩几圈花样,张开双手,感觉自己好像要飞起来一样。从这次学滑板中让我知道,不管做什么事,只要自己下定决心,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