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喜欢作文
人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人懒散,有的人好动,而我是属于好动的一类,因而和小小的羽毛球结下了不解之缘。
真是说来话长,我原本不喜欢打羽毛球,但妈妈一心想让我打羽毛球,始终不放弃对我的指导,软的不行来硬的。我是个天生的犟脾气,软硬不吃,我看她怎么办?最后妈妈亮出一张“王牌”,和我讲述打羽毛球可以让身子长得更高,身体更强壮,因为我长得比较矮小,所以我向王牌投降了。
那天傍晚,我拿着羽毛球拍,跟着妈妈的屁股后面慢吞吞地向羽毛球场走去,就这样我开始走进羽毛球的世界。
自从第一次接触羽毛球后,我就渐渐地迷上了它。除了下雨天,几乎每天傍晚都要和妈妈打一场球,拼得妈妈手忙脚乱,一会儿跑这边,一会儿跑那边,左右开弓。
开始的时候每次都是妈妈叫我去打,现是每次是我催妈妈去打。羽毛球,我喜欢。
(2).我喜欢作文
今天,我们去了前门。这里保存着许多老字号的招牌。还有许多的茶楼,北京的大碗茶那可是很出名的,现在还有了凉茶。可惜我是小孩子,只喜欢去看那些琳琅满目的小玩意。我发现了这里的小玩意都离不开北京那些著名的东西。那些用木头雕刻的长城,天安门,还有故宫,人民英雄纪念碑。。。。。。。这些雕刻的小建筑就跟真的似的,栩栩如生。
还有一些小扑克牌,上面印有《故宫老照片》,《北京老胡同》,《北京四合院》,有皇家贵族的老照片,有京剧名人。。。。。。。。许多的老照片。这让我们了解到旧时的北京的风土面貌,了解了许多的历史知识,真是精巧好玩。还有北京的捏面人。捏面人这种传统的手工艺术人才已经越来越少了,不过,我们还是很幸运的遇到了一个老人在捏面人。我们想要什么他就能捏出什么。我要了一个小花猫钓鱼,看着他的大手熟练的灵巧的捏来捏去,不一会儿,一个活生生的小猫就出来了,引得围观的人大声叫好。总之北京人的智慧都融在这些小玩意上了,让我好喜欢,不忍放手。这些小东东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了北京的古老和现代。如果咱们也把自己家乡的风土人情展现在这些精美的小玩意当中,,分享给大家,该有多好!
(3).我喜欢作文
冷。
冰寒蚀骨的阴冷气息从四肢蔓延到全身每一个器官,有种飘渺阴冷的感觉。寒冷把潮湿的雾气冻结在地面薄薄一层。空气干燥凛冽,把皮肤绷得像是脆弱的纸张。这就是冬天的感受,很冷,很冷,但,我很喜欢。
我喜欢静静地站在没有人很安静的地方,感受到风呼啸着,冲到我的面前,横冲直撞,好象勇者无敌,带着一股王者之气,咆哮着。
树光秃秃的,没有树叶,只有枝干,弱者全部落了下来,只有强者才能继续存活,我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树的这种样子还好看一些呢,那么多的树叶添上去,反倒有些画蛇添足,掩盖了树本体的真实样子。
裹紧厚厚的长大衣,把帽子翻起来戴上,把脸埋藏在周围一圈淡淡的绒毛里。雪落下来了,在衣帽上织出了雪白的蕾丝花边。把手伸出来,一片雪花轻轻落下,慢慢融化,抬头看看,这个世界,早已银装素裹了。树枝上结了厚厚的冰雪,很美很美。可惜,这种美不是永恒的,春天来临的时候就是这种美终结的时候。
我喜欢冬,不是因为它的美,因为任何美,都不一定是永恒的,就像昙花一现。美,只有绮丽的一瞬间。外表美是空虚的。我喜欢冬,是因为花草凋零的景象,花草不再娇滴滴地争取人们的喜爱,是因为寒冷可以令我的心得到片刻的安宁,可以令我脱下虚伪的外套,让灵魂与冬一起狂舞,是因为冬不会刻意装饰什么,去掩饰什么,去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只露出原本的自我。这,就够了。
我喜欢冬天
(4).我喜欢作文
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时间是不能重来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悔恨。时间一分一秒地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就看你怎样对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使我懂得了时间的珍贵,浪费了时间是什么也换不回来的。
以前,我总是不珍惜时间,整天只顾着玩,无所事事。因为我觉得时间是很长很长的,过了今天还有明天,过了明天还有后天,我总是玩不够的。有时,姐姐提醒我赶快去读书。我说:“赛车好好玩呀,明天再读书也不迟。”因此,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落后别人一大截。有一天,我看到一篇文章《时间老人的礼物》,里面的主人公明明整天只顾着玩,到老的时候只落得两手空空,一事无成。这时他才明白小时候老师说的格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真正含义,但是已经晚了,丢失的时间再也找不回来了。我看了受益匪浅,要是再这样不努力学习,到老的时候也会像文中的明明一样后悔莫及。从那以后,我努力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抓紧时间读书写字,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延。因此,我的学习进步了,现在我的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改变了我从小贪玩的习惯,它激励着我不断前进我铭记在心。
(5).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春天的小雨,调皮的她,唤醒了万物,滋润了万物。我喜欢听她“嘀嗒”声和“哗啦”声。
我喜欢夏天雨后的彩虹,每当我看到那好像仙人搭建起来的七彩大桥,我就想跑过去仔细瞧一瞧。
我喜欢秋天丰收的金黄。农田里,一片金色的海洋全都是稻子,它们一个个低着头,好象已经玩累了。我更喜欢看见农民伯伯脸上的笑容,它们告诉我: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那些洁白的天使从空中纷纷飘落,慢慢悠悠,不紧不迫,她们聚在一起为大地盖上被子,给大树披上战甲……当最后一位身着白衣的天使降临人间时,我就已迫不及待地冲出家门。其实,我最喜欢在雪地里打滚。
我喜欢看每天晚上的“新闻联播”节目,尤其是节目最后的世界新闻。我很想知道世界各地的国事及民事,我还喜欢把这些奇闻趣事讲给爸爸妈妈听。
我还喜欢集邮。虽然邮票只是一个小小的方寸世界,但只要我一进入这个世界后,就不想出来了,那些精美的图画牢牢地吸引着我。
我也喜欢运动。喜欢在写完作业后做各种各样的运动。当我跑步时,风儿不停地在我耳边喊加油;当我在游泳时,水花四溅,不断为我鼓掌;当我打乒乓球时,球拍和球相碰时发出的“乒乓”声在为我助威……
我喜欢大自然,喜欢活泼机灵的小动物们;喜欢娇嫩的小花小草……我还喜欢大自然独有的风景。
我喜欢生活,更喜欢生命中每分每秒不同的享受……
(6).我喜欢作文
温柔的春天悄然离去,夏天披着绿衣、迎着骄阳蹦蹦跳跳地来了。在这春夏交替的季节,浓绿不失妩媚,忙碌不失喜悦,美丽又不失香甜……初夏的山坡一片浓郁。不知名的野花争相怒放,红的、紫的、粉的、黄的,像在一块绿色的大地毯上绣满五颜六色的斑点,蝴蝶在这五彩缤纷的大地毯上尽情舞蹈。浓密的草丛中,不时传来此起彼伏的鸣叫声,像一首首杂乱无章却又悦耳动听的旋律。
初夏的田野一片金黄。金灿灿的油菜花已逐渐凋谢,深绿色的油菜枝杆上结满密密层层的小豆荚,像一群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低着头说悄悄话。麦田里的麦穗由青翠变得金黄,麦浪随风起伏,简直就是一片波涛滚滚的金色海洋。田间劳作的农民伯伯,沉浸在这即将丰收的喜悦中。果园里红彤彤的樱桃,黄澄澄的枇杷,粉嘟嘟的草莓,酸酸甜甜的,更是让人馋得直流口水……我喜欢初夏,因为初夏的浓郁充满朝气与活力,因为初夏的金黄带来丰收的喜悦,因为初夏有香甜的瓜果、凉爽的冰淇淋,因为初夏还可以穿上漂亮的花裙子,和蝴蝶一样在花间飞舞。
(7).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我的同学---张馨予,她的身材瘦瘦的,眼睛大大的,脸上总是带着微笑。张馨予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优秀,如果我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就会向她请教,她总耐心的给我讲解。我们不但在一起学习,还经常在一起游戏。
记得寒假里她约我一起去滑旱冰,当时我心想:滑旱冰有什么难的!我保证不出15分钟就学会了。我们兴致勃勃的来到五岛公园,直奔旱冰场,说滑就滑,赶忙换上滑冰鞋。可是刚一迈步,我就摔了一跤。害怕别人笑话,我又爬起来,因为没扶栏杆,这次还没等我站稳就重重地摔倒了。我想学滑冰这么难啊,还没正式开始我的屁股就摔疼了,气得我真想不滑了。看到张馨予在滑冰场上敏捷的身影,我羡慕极了,便又一次站起来。这时张馨予滑了过来,微笑着对我说:“来,我教你。”她把我扶了起来,“滑冰时身体稍微向前倾一点儿,脚要成为倒八字,再滑。”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便又一次向前滑了起来。摔一次我滑一次,无数次的摔倒再起来后,我不禁有些想放弃,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骨头像散了架似的。“加油,你一定行的!” 张馨予在旁边给我不停的股劲,我股起劲又重新站了起来。开始我还小心冀冀地紧紧拉着她的手,渐渐的我勇敢地松开她的手,就这样,在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后,终于学会了滑旱冰。张馨予也为我的成功高兴的鼓起了掌。这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张馨予。
(8).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竹,在我脑海里它永远是那么苍劲,挺拔。
蓝天、高楼、白云、绿树、嫩草,组成了一幅十分怡人的画。而一片紫竹,却挺立在绿树之中,嫩草之上,即使不能亭亭玉立,也总让人觉得它独领风骚。学校中有一片竹林,它有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孝顺竹。我猜不透它的含义,但至少可以明白它在校园中的地位和价值。“万绿丛中一点红”虽然用在这里并不恰当,但荏苒有一股特殊的魅力在吸引。 记忆中的它好像永远都是苍翠墨绿的,不管是炎炎烈日下,或是白雪纷飞时,它总是散发着青春活力。
竹有的是墨绿色的,有的是翠绿色的,却总能给人一种明朗的感觉。这种颜色有着生机勃勃,顶天立地的气质。看着它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自下而上,精神焕发,满腹自信。而这些,正是我们新世纪的小学生必须拥有的内涵。
我一直以为,竹是高节伟岸的气质,象征着春天的气息,但是我错了,他给人的是一种超凡脱俗的气息,有着奋发向上的精神,正像我们,在不断向上,奋发。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就是竹的品质,这更是中华儿女的英雄气概。
我突然想起了一首诗:街前老老苍苍竹,却喜长年行万竿。最是虚心留劲竹,久经风雨不知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