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1):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
书中讲述了17世纪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冒险航海,途中遇险,流落荒岛的故事。在这个被鲁滨逊称为“绝望之岛”的荒岛上,鲁滨逊面临人生从未有过的绝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地方可逃、更没有获救的机会。但他并不因此而坐以待毙,他有顽强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悲观,他对生活不抱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最终将“绝望之岛”变成自己舒适、安逸的家园。
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鲁滨逊制作陶器。作者不厌其烦的介绍他怎样将泥罐堆起来,四面架上木柴,下面生了一堆炭火,一直烧到罐子红透为止,保留五、六个小时的热度,然后慢慢减去火力,并整夜守着火堆,不让火力减地太快。精彩的细节描写,让神奇的故事真实可信。
书中还讲述了鲁滨逊搭帐篷、修栅栏、开山洞、盖住所、捕鱼狩猎、驯养动物、开辟牧场、种植庄稼、学做面包、制作家具。。。。。。还拥有了一个奴仆“星期五”。
这本小说非常有趣。看了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困难面前,我们应该像鲁滨逊那样,不抛弃梦想,不放弃克服困难的希望。在一点一滴努力中,那些看上去遥不可及的梦想最终会成为现实。
我喜欢作文(2):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是《绿屋的安妮》这本书中里的小主人公¬——安妮。
安妮是一个孤儿,一个11岁左右的女孩,一头红发从帽檐下伸展出来,在后脑挽成两条小辫子,分别垂在两肩后。安妮长得不算漂亮,脸颊上布满雀斑,只有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洋溢着一股调皮的神气。是被爱德华王子岛上一对老兄妹从孤儿院收养来当帮手的。
这个名叫安妮的小主人公,有着丰富的想象力以及有着夸张的言辞,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安妮的眼中都妙趣横生。安妮活泼、好动、善言,不拘小节,并因此干出了许多出人意料而又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安妮把开满樱花的树枝想象成新娘子、天使;把破旧的衣服想象成戴着灯笼袖的裙子;把“林荫道”称为“花朵隧道” ;把“巴利家的池塘”称为“闪亮湖水” ……然而,安妮的那头红发使她怎么也想象不成别的颜色。
安妮上学了,活泼、聪慧、善言、学习又好的她,一直受到老师同学们的喜爱。
十年过去了,最让安妮讨厌的红发,变成了美丽的棕发,她长成了一个成熟的漂亮的少女。学习一直优异的她以优秀的成绩获得了艾普林奖学金。原来打算上雷多梦大学的安妮为了不让体弱多病的玛利亚与马修(收养安妮的一对兄妹)多操劳,为她担心,便留在了爱德华王子岛是当老师,这样就可以经常见到玛利亚与马修,可以多帮帮他们的忙了,因为安妮是爱他们的。
安妮这一个天真、活泼、聪明、顽皮、善言、倔强的可爱形象深深吸引了我,这就是我最喜爱、最喜爱的书中人物——安妮!
我喜欢作文(3):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我喜欢作文(4):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
我喜欢作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世界人的营养品,是我们生活中最大的快乐。我喜欢读许多书。因为童话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奇妙的王国;科技书能让我们感受到祖国的发展变化之大、变化之快;科幻书能让我们想象到祖国的未来;历史书能让我们博古通今。。。。。。 而我却最喜欢小说。
一、二年级的时候我还没有接触小说,上了五年级以后,爸爸就把他小时候看过的《世界必读短篇小说一百篇》拿出来让我看。我问爸爸小说是什么意思。爸爸说,小说是一种叙述性的文字体裁,通过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环境的描述来概括的表现社会生活的矛盾。听完后,我急不可待的打开了书,翻开目录,了解了这本书的基本内容,接着又看了序言和后记了解了这本书的目的、价值。然后我打开书看了几篇,内容写得出神入化、栩栩如生。有的时候,我看了觉得很伤心,有时觉得很高兴,仿佛在与故事中的主人公对话,仿佛每一件事情都是我在经历。这本书带给我快乐,让我在小说的王国漫步,让我们在小说的王国畅游。这本书带给我们知识,让我们了解了外国的人情世故、风土人情、生活习惯。 有了书才有了我们丰富多彩的生活,有了书才有了我们五彩缤纷的人生。书使我们成熟,书使我们睿智, 让书照耀着每一天,让书,温暖着我们的心田。
我喜欢读书,但我更喜欢读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