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第1篇
篮球是一项体育运动,但是对于我来说,它更像是一种精神,一种在学习之外放松自己,在学习之外可以找到快乐的一种运动,我喜欢打篮球的原因有很多,打篮球可以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在一起,打篮球也可以运动健身,每次运动之后都会出一身的汗,这样又健康又健身。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学校篮球赛,因为那次篮球赛让我在学校的体育队变得特别出名,也因为那几场比赛,我成为校篮球队的一员。
那是学校的一次全校性质的篮球赛,我们每个班级为单位,组织篮球队进行一对一的比赛,我是班级的队长,也是主投手,我带领着班级的同学们一路过关斩将,从不被别人看好的菜鸟球队,最后变成了那次全校比赛的第一名,我们每场比赛都特别认真,我们互相配合,传球就是快准稳,每当我握住篮球,我都会觉得那是最大的力量,让我一直前进,直到把这看似圆滑的球投出篮筐,唰,唰,唰,而我最喜欢的也算是那种划过篮网的空心球了吧。
篮球,是很多男生的爱好,但是对于我来说,那是一种梦想,因为我的愿望是走向国际,和姚明那样成为NBA的一员。
我喜欢作文第2篇
我国是一个诗歌的国度,从古至今,我国涌现出无数伟大的诗人,例如:屈原、李白、杜甫、白居易这些响亮的名字早已深深的刻在历史的石碑上。他们的作品,更是被后人千古传颂。其中,我最喜欢的诗是于谦的《石灰吟》。
这首诗是明代诗人于谦之作。诗的全文是这样的: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首句“千锤万凿出深山”说明开凿石灰很不容易。次句“烈火焚烧若等闲”使人感到不仅仅是开凿石灰,还象征着人无论面临怎样严峻的考验,都要从容不迫。第三句“粉骨碎身(现在译为”粉身碎骨“)浑不怕”极其形象地写出石灰烧成石灰的过程,而“浑不怕”又寓有不怕牺牲的精神。而最后一句“要留清白在人间”更是作者直抒情怀,立志要做纯洁、清白的人。
这首诗是一首借物言志的诗,前两句就以石灰的特征说人。“若等闲”三个字抒发了作者在困难面前的大无畏精神。末句表现了“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高风亮节,作者用这数十字,深刻的反映了忠心报国的高尚品质,为人们树立起一个榜样。
当我第一次读起这首诗时,心中热血澎湃,我被这种豪迈气概所深深吸引。读完这首时候,我心中感受到的是无所畏惧的精神和豪迈不已的气概。
我喜欢作文第3篇
爷爷养了一只鹦鹉,有空的时候我也经常逗它,它经常给我们带来欢乐,它也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鹦鹉的大部分羽毛都是白色的,只有头部和尾部间杂了其它颜色的羽毛,它的爪子也是淡绿色的,嘴上的钩子是深褐色的。它每天活动的范围便是它的鹦鹉架了,有时爷爷也会把它带出去遛遛,这时,我也会跟着一块出去。到了外面,大家都喜欢来逗它,它那傻傻的样子往往会引得大家哄然大笑。
都说鹦鹉会学舌,爷爷养的那只也不例外。记得有一次,妈妈从外面买了好几条鱼儿,准备给我们做酸菜鱼,把鱼儿放在厨房后,她就出门办事去了。谁知道,家里贪吃的猫发现了鱼儿,不一会功夫就吃掉了好几条。妈妈回来后,特别生气,就骂那只贪吃的猫:好吃猫。这时,只听见外面阳台上传来“好吃,好吃”的声音,原来是鹦鹉在学妈妈说话,鹦鹉的声音把我们全家人都逗笑了,大家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爷爷走到鹦鹉前面,就对它说到:“关你什么事?你难道不好吃吗。”我们又是一阵大笑,鹦鹉却还是高昂着头,,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我喜欢作文第4篇
我喜欢在春季欣赏大自然,因为这时,举目望去,都已是绿荫荫的一大-片,有翠绿色,墨绿色,黑绿色,茶绿色......呵,绿的山,绿的水,不得不使人感到心旷神怡,
吹拂过绿叶的风,变的格外温柔,太阳也变得暖洋洋的,绿叶们则托出了一个个娇嫩浴滴的花骨朵。微风中,它们轻轻摇曳着,害羞地露出了笑脸。
春季的歌洋溢在每一个角落里,从幽静的乡村到沸腾的城市,看看那厂房与街道,春季煞是惹人喜爱。你看,街心花园中,百花争艳,姹红焉子,竞相开放,可真是美不胜收呀!淡雅的色彩和芳香诉说着春季的情怀。
春季,一个静与动完美结合的时节。春季像一个天使,踏着愉快的脚步,翩翩来到人间。春季像一位花样年华的少女,鼓动着飘逸的风情。春季像一位画家,涂满了蓬勃的色彩。春季像一首瑰丽的诗,如梦般甜蜜,如酒般香醇。
春——是鲜花的笑脸,是泛着淡淡新绿的柳枝在舒展筋骨,是草儿睁开了朦胧的睡眼,看世界;春——是天空中摇曳着的形形色色的风筝,是那手牵风筝线在山上山下跑来跑去的孩子;
春——是自然女神,一睡醒来就在梳妆台旁梳洗,她把凝住的流水“梳展”开;把姹紫嫣红涂抹在大地上;把天空洗得明澈湛蓝;把乌云拨开,让七彩的阳光又普照万物。
我喜欢作文第5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首歌,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小草,虽然小草这首歌很平凡,可我就是喜欢这首歌。
这首歌还是我在泉江一小听到的,我每天早上背着书包去上学,听到的都是小草的歌,我一开始听着没什么好听,可从那时,我却改变了自己的看法。
那是一个炎热的中午,上课了,班主任刘老师带着一摞作文本来到了教室,表情很严肃,老师吧作文本放到讲桌上后,生气地说:“你们怎么搞的,这次作文写的这么差,是不会写吗?”不是!是你们双休里根本没心思写!这次写的不好的有。。。。。这里面也有我的名字,当时我羞愧极了,因为那是我自己也是组长,我的组员都没有名字,而我。。。。。。。
老师说念了名字的都要重写,当时我都不敢看老师的眼睛。下课后,老师叫我到她办公室去,我去了。我一到那,刘老师就严肃的对我说:”你是组长,要起带头作用,如果你都这样,组员怎么跟你学习?”说完,我便回教室去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小草这首歌,当时我觉得这是最好的歌,我仿佛看到小草在狂风暴雨中还是那么挺拔,永不弯腰,小草是多么坚强啊!而我,每个人都会有失误,不能这么轻易就屈服。看着眼前的这幅画,我想起了一首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不正能体现小草的坚强吗?
我们应该向小草学习那坚强不屈的精神,当你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只有这样,你才会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喜欢作文第6篇
小动物对于少年时期的我们来说,既可爱又有趣,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前几周外婆给我带来的一只垂耳兔。
垂耳兔浑身长着雪白的毛发,毛发比一般的兔子要长,有着一双红红的眼睛,最有特点的便是它的那对耳朵了,不像我之前看见过的兔子是竖着耳朵的,而是大大的耳朵垂下来,因此得名垂耳兔。
刚到我家时,它显得特别的害羞,躲在窝里不肯出来,不管我怎么逗它都没有用。第二天之后,也许是适应了新的环境,它开始把脑袋探出来,东瞅瞅西看看,对周围的一切事物都显得是那么的好奇。它最喜欢的食物便是大白菜了,每次妈妈买回来大白菜,我都会首先掰下几片新鲜的叶子,来到垂耳兔的窝前。我把叶子伸到它的面前,它用鼻子闻闻之后,发现是自己最爱的食物,就开始啃起来,不一会,几片叶子就会被它啃光。它也有点挑食,只吃叶子部分,剩下的菜梆子它留在那里,一直都不肯吃。吃完后,它就会用它那双红眼睛一直盯着你,好像在说:我没有吃饱。看着它那楚楚可怜的样子,我忍不住又赶紧去拿几片叶子过来,真是可爱的小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