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更新时间:2024-11-30 10:18:37

我喜欢

我喜欢作文(一)

在我的脑海里我喜欢看书、画画、下棋、跳绳……我最喜欢的是看书。

有一次,我在房里看书,妈妈在厨房对我说:“去把食盐拿来。”我听成了针线,飞也似地拿给了妈妈。妈妈立刻哈哈大笑,搞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时妈妈回答:“我叫你拿的是食盐,不是针线,难道针线可以煮饭吗?”我听了,这才醒悟过来。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做任何事情要认真,看书是看书,扫地是扫地,不可以一边扫地一边看书。”我听了头点得像鸡啄米。

还有一次,我来到了新华书店,看见书架上陈列着一本本崭新的书。我像风一样跑过去,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一个小时,老板走过来大声说:“想看买回家看,不要打扰我做生意。”我看见老板那恶狠狠的神情,从口袋里掏出钱买下了那本书。我一边走一边看。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我抬头一看,居然是妈妈。妈妈亲切地说:“回家再看吧。”一回到家我就拿起书看,连饭也不吃了,晚上还看到了11点,亲戚们都说我是个“小小书虫”。

同学们,虽然我是个“小小书虫”,但我懂得的知识比你们丰富。没听说过一句话吗: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但书一定要看。所以我希望你们也多看些书。

我喜欢作文(二)

我最喜欢的本一书 茫茫书海,有着好书千万本,要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告你,那就是——《故事会》!

我对《故事会》已达到了非常痴迷的成度。每个周末,我都会到文华书城去阅览新版的《故事会》。有时去不了,我就缠着同学借,非看到不可呢。直到现在,我已在家收集了60多本了呢。

我对《故事会》之所以那么爱不释手,最重要的原因是它内容丰富多彩,象笑话十三则呀,中国新传说呀,情感故事呀等等十几个版块。每个都有它独特的魅力。举个例子吧,就象传闻逸事当中的一个故事《神奇的马》,讲的是一个常年在外打工的青年,准备在春节前回家团聚的他被人在车站偷了钱包,正当他感到无助的时候,马就象跟随他的一个影子,帮助他度过一个又一个的难关……故事讲的离奇而波折,奇妙而不夸张。好故事还不直一个哩,有能让人笑破肝皮的幽默世界,第一推荐里的感人文章,典藏故事的深刻道理,东方夜潭的离奇虚幻…… 《故事会》真是我生活的好伙伴呀,它带我尽情遨游奇幻多彩的大千世界,领略课本上没有的丰富知识,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收获了不少呢!

我喜欢作文(三)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每次去图书馆,看到琳琅满目的图书,我就兴奋不已。我觉得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它使我受益无穷。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是这样一本书。马克。吐温曾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读了《加入给我三天光明》,我很吃惊,又盲又聋又哑的海伦。凯勒竟然以惊人的毅力开口讲话。她不但读哈佛,还写了许多优秀的作品,靠不屈不挠的精神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她又像爱的天使一样创建学校,让更多和她一样的残疾人能够上学。读了这本书后,我一遇到困难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海伦勇敢和坚强的精神。

四川大地震中有很多人受伤,我看了很伤心。其中就有一名相当舞蹈家的小女孩,地震中使她失去了一条腿,可她很坚强,决不放弃自己的理想。我想告诉她,你能行!因为只有信心和努力一定能成功。我还想告诉所有在这次地震受伤的人,你们要学海伦。凯勒,要勇敢面对一切困难,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读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懂得做个健康小孩多么幸福和学会海伦。凯勒的精神。

我喜欢作文(四)

书,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老师。在人生的茫茫大海中,那些迷失方向的人们渴望的是那散发着一线希望的灯塔;在那酷暑的折磨下,奄奄一息的人渴望的是那一壶清澈的水。而书,正是我们人生中的航标灯。《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作者是明朝着名文学家吴承恩,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大闹天空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然后被唐僧解救,收为徒弟,又相继救了猪八戒、沙和尚后,一起与他去取经,在取经过程中,他们经受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全书当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因为他非常勇敢,机智多谋,一看到师傅有危险,就不顾自己生命去救师傅。

我最讨厌猪八戒了,因为他好吃懒做,还经常教唆唐僧念紧箍咒,折磨孙悟空。不过,话又说过来了,猪八戒的憨厚、直爽的性格和外表也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欢声笑语。

沙僧的老实和稳重好像让人们关注少了些,但在取经的路程中也是必不可少的一将。

在取经的过程中他们师徒四人互助互爱,相依为命,携手共同战胜魔难,最终达到了目的,赢得了真经,修炼成佛。“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我爱读书,永不言变!

我喜欢作文(五)

前一段时间,我看了一部名为《母亲不会放弃》的书,我被书中的那位母亲,深深地感动了,至今难以忘记。

这位母亲 15 岁的儿子得了很难治愈的血癌,为了就儿子,四十多岁的母亲决定再生一个孩子,把新生儿的骨髓捐给儿子。没想到生下的女儿和儿子的骨髓不配对,无法救儿子的母亲不气馁,决定向国际红十字会求助,但昂贵的医药费使这位母亲绝望了,但母亲救儿子的心绝不放弃,她还在为儿子的病奔波。母亲自己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压力。但在儿子面前,她不露声色地不断安慰儿子:“别着急,会有办法治好你的病……”。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我真为这个儿子感到骄傲,想想我自己的妈妈,不也是把伟大的母爱无私的奉献给了我吗?我的妈妈不但在生活上关心我在学习上对我更加严格。妈妈下班后不管多累,都帮我查作业,真感谢我的妈妈,我为我有一个好妈妈感到骄傲!

母亲就是这样,自己吃苦耐劳在所不惜,只愿孩子能健康成长,她们就像一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孩子们的人生旅途。

我喜欢这本书,不光是它好看,更因为它让我知道了母爱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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