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喜欢500字作文
画画、跳舞、看书、写作都是我的爱好,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听广播。我家有一台收音机,两岁时,每天早晨醒来就能听见收音机里播音员甜美的声音。因为那时我还不懂事,总是趁妈妈不注意去拨弄收音机,弄的妈妈经常听不成新闻,但妈妈每一次都没有批评我。渐渐的受妈妈的影响,我也喜欢上了听广播。
时间流逝,转眼间我三岁了。妈妈便每天准时收《小喇叭》节目给我听。“小朋友,小喇叭开始广播啦!”当那清脆的声音从收音机里传来时,我高兴万分,认真地听着每一个故事、每一首歌曲。 如今,我已经是三年级的学生了,听广播的范围也扩大了,其中新闻是我比较关注的一个板块。听到北京奥运会上运动员夺得金牌时,我为他们默默祝福;听到5。12大地震时,我伤心落泪;听到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时,我惊叹不已;听到国庆期间国家领导人为烈士献花时,我敬佩不已。
现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广告词我都能背下来了。 听广播丰富了我各方面的知识,让我在小天地里了解大世界,使我与时代同行。我喜欢听广播。你的爱好是什么呢?赶快告诉我吧!
篇二我喜欢500字作文
下课铃一响,我们便迫不及待地挟着音乐书去音乐室上课。上课铃响,音乐老师穿着高跟鞋咚——咚——咚有节奏地姗姗而来!同学们高呼:“音乐老师来了!”老师坐在钢琴旁边,让我们站着深呼吸。然后,她弹曲谱我们唱歌,复习上学期学过的歌曲。唱完了我们坐下,老师就弹一些欢快乐的曲子给我们听。
接着,音乐老师叫我们打开音乐书的第一课,老师说:“过年你们大家都长大一岁了,我希望你们在新学期里,各方面学习比以前更好!”老师又说:“我把《哦,十分钟》这首歌送给大家,当作新年的礼物。”音乐老师笑容可掬地、甜蜜欢快地唱着《哦,十分钟》。不一会儿,老师唱完了,我看了看第一课,那是用轻快和活泼的语气来唱这首歌的。老师说:“老师唱曲,你们大家把词带到里面去。”老师开始唱了,我们也一起唱。唱了两遍,我就会了。那首歌真好听。我听着听着渐渐地喜欢上了这首歌。我喜欢唱:“听那叮铃铃地下课铃声送来十分钟,来吧,来吧,来吧,大家都来轻松轻松。让我们那疲劳的眼睛看一看蓝天,让……”我最喜欢唱这里了。
这首歌很有礼貌。里面有“哦,你好,你好,十分钟。哦,欢迎,欢迎,十分钟。”这首歌真是好呀,它还写出了我们的心里话。它好像知道我们上课一定很累的,它里面写着:“来吧,来吧,来吧,大家都来活动活动。让我们那握笔手指摸一摸皮球,让……”从这首歌里我体会到了下课十分钟居然还可以做那么多有趣的事啊!我真喜欢这一首歌。
篇三我喜欢500字作文
我已十二岁,心里难免没有喜欢的人。而我喜欢的人名字叫徐亦松。他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上还挺着一副眼镜。
他的身材中等,他长得很高,就因为他高我才会喜欢他。他的性格幽默,以前我和他同桌会被他弄得没有一天会不开心。他不但只有运动细胞,还有一个聪明的头脑,成绩优异。
在学校,他是个无人不晓,全级都晓得他是谁,可能是他经常上台领奖,同学也经常看到他。当然,全校也不只我一个女生喜欢他,他可是很多女生喜欢。但我并没有怎样,因为我知道,因为他好,才会有女生喜欢。
听说,他有一个弟弟,他和他的婆婆一起住。他的父母工作很忙碌。
我的学校放学的时候是分成两条路线走的,搭巴士是走B路线,而他是走B路线。我呢,是父母载送是走A路线。
假期到了,我们六年级还要补习一个星期,真累啊!放学后,我正在等候父母的当儿一边看书,忽然我竟然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我立即抬头看,在想,他不是走B路线的吗?然后我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在我前面,我吓到,不知该怎办。幸好以为朋友来找我聊天,我就把这位朋友当成我的”洞“让我“钻”进去。我就当作在和我的朋友聊天,并没有注意到他。
虽然我有喜欢的人,但我并没有想过要谈恋爱,因为我认为这个年龄应该是要面对学业的,先把他收在心里,默默喜欢就好。
篇四我喜欢500字作文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白云公园。
公园里的桔子园和了许多桔子树,树上的结子红得像灯笼,把枝头压弯了腰,又似乎把整个桔园都染红了,这下可乐坏了果了狸,它“蹭”“蹭”地爬树,在桔子树上快乐地吃着可口的桔子,样子可爱极了。苹果树、梨树都结了一个个又大又香的果子,真想摘下来尝尝。
在白云公园里,美丽的菊花和可爱的蜜蜂构成了一幅秋天的图画。花坛里有红的、黄的、白的菊花,这些香味扑鼻的菊花引来了大批的蜜蜂,蜜蜂辛勤地采蜜,小鸟快乐地歌唱,小动物们纷纷搬运着喜爱的食物,瞧它们那专心的样子,真逗人爱。
白云公园的周围,有好几座高大的山峰,两棵宝塔松高高挺立,好像两个披着绿衣的站士守卫着山。中间的山像一匹奔腾的骏马;左边的山峰像一只雄鹰正在展翅飞翔;右边的山峰却像只只正在玩耍的猴子,山下有几盆一串红,远远望去,花朵就像红宝石一样,整齐地排列在花茎上,美丽极了。公园的后面有一块稻田,一阵秋风吹来,稻田果的稻子摇来摆去,好像海涛一样,荡起层层金色的波浪。稻杆上,一粒粒包满的稻谷把稻秆压弯了腰,它们正等着农民伯伯来收割呢。
我喜欢秋天的白云公园,更喜欢果实累累、充实丰收喜悦的秋天!
篇五我喜欢500字作文
全世界都在学中国话,孔夫子的话越来越国际化·····耳边传来嘹亮的歌声,我跟着哼了起来,是啊,中国汉字太奥妙了,往往一字有好几种含义,在这么多的汉字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是“爱”。
母爱实在是太伟大了!妈妈给我的爱最让我感到温暖,可能是家中妈妈陪伴我的时间最多的缘故吧!
每当我考试考得不理想时,妈妈就会帮我分析错在那里是否应该错?有时还会为我错了不应该错的地方,打我但我知道她这么都是为我好!
一次,数学考试我考的不是很好,我想,回家妈妈肯定要打我的。到了家,妈妈看见我愁眉苦脸的,就便知道我的心思,知道我考试考得不好。妈妈就用一句话来鼓励我“这次考不好没关系只要下次考好就行了”想想真是不应该妈妈平时对我那么好我却不能用好的成绩来报答她。妈妈看了看试卷,问我这道题你觉得你应该错么?我看了一下,哎呀我则么把4。17看成4。77了呀!这都是我粗心的毛病呀!妈妈说:“你下次在考试,你得多多仔细呀!妈妈就这样一题题的帮我分析我发现一部分是搞不清概念,还有一部分是我粗心的毛病。在这一次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在功课多的情况下,妈妈会叫我别着急慢慢做,在天气转凉的时侯,妈妈总是提醒我多穿几件衣服·····
妈妈的爱无处不在,妈妈的爱就像春雨一般滋润着我鼓励着我伴我快乐地成长,同学们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个字了吗?
篇六我喜欢500字作文
我喜欢温暖的春风,轻轻的抚摸着我的脸庞,也吹拂着垂柳的新衣,一会儿扬起它的长袖,一会儿又飘起它的彩裙。
我喜欢迷人的夏夜,晚风习习,吹散了白天的酷热,轻抚着人们的脸。抬头仰望碧蓝的天空,那么静谧,星星神秘地眨着眼睛,月亮投下温暖、深情的光。小草迎风舞动,树叶随风轻轻摇曳。朦胧的月光透过茂密的树林,洒下一层银灰的幽光,奏出梦幻般的舞曲。
我喜欢秋天的中午,和煦的秋阳照在身上,暖融融的。抬头一看,嗬,好一片湛蓝的天宇!那么开阔,那么深幽,那么旷远!偶尔几声鸟雀的啁啾,也那么婉转,清脆,甜润,悦耳。
我喜欢冬天的雪,山上的青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好像日本看护妇。山间全白了,给蓝天镶上了一道银边。山坡上,有的地方血厚点,有的地方草色还露着,这样,一道儿白,一道儿暗黄,给山们穿上了一件带水纹的花衣,看着看着,这花衣好像儿被风吹动,希望叫你看见一点儿更美的山的肌肤。等到快日落的时候,微黄的阳光斜射在山腰上,那点薄雪好像忽然害羞,微微露出点粉色。
我喜欢亮晶晶的星儿,像宝石似的,密密麻麻地洒满了辽阔无垠的夜空。乳白色的银河,从西天北际,横贯中天,斜斜地泻向那东南大地。
我喜欢毛毛细雨,悄悄无声地飘落,像是无数蚕娘吐出的银丝。千万条细丝,荡漾在半空中,像是迷迷漫漫的轻纱,披在了绿油油的田野上。
我喜欢迷人的海,赤脚走在松软的沙滩上,海风扑面。使人精神抖擞,小丘般的柔浪“哗哗”地那湿漉漉的细沙。风爽爽,浪连连,无际无沿,连在天边,如此广阔。
我喜欢大自然,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篇七我喜欢5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人――妈妈。妈妈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长得不胖也不瘦。妈妈长着浓浓的弯眉毛,大大的眼睛,从眼睛里透智慧的光芒。这就是我的妈妈,怎么样,长得漂亮吧。
妈妈是我的第一人老师。记得我第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下笔,是妈妈带我走出家门,来到野外,走到田边,让我写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每逢星期日,妈妈就会带我去人民公园,观察景物和动物的特点;回到家妈妈让我把所观察到的写下来。就这样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像一只学飞的小鸟,羽毛一天天丰满了。
每当我写完,妈妈总是我的第一有个读者,读完后,总是夸我几句。即使我的词句写错了,妈妈也会和蔼的说:“如果这句话这样写就更好了。”我总是做着鬼脸把错误改正过来,感觉轻松又愉快。
在妈妈的赏识和认可的目光下,我蹒跚的走出了第一步。我心里是那样的高兴,那样的自豪!
妈妈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什么事我就给妈妈说,因为我不用担心我错了妈妈会指责我。当我苦恼的时候,妈妈毫不吝啬的为我解忧;当我迷茫的时候,妈妈给我指明了方向;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妈妈们会为我大足气;当我失败的时候,妈妈给我信心和勇气。
妈妈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妈妈,我爱你,我要告诉全世界:“妈妈,我最喜欢你!”
篇八我喜欢500字作文
在万紫千红的百花世界中,我不爱鲜艳的玫瑰,不爱富贵的牡丹,偏偏钟情于普普通通的向日葵。
说到我为什么喜欢向日葵,里面还有一段经历呢!
那是去年的一个夏日,火辣火辣的太阳烘烤着大地,我正坐在公共汽车上去住在师院的表妹家。尽管车窗是打开着的,我还是一阵一阵地冒汗。到了表妹家,禁不住直嚷嚷地叫打开风扇。坐下来后,我才注意到表妹家门口的空地上,长了许多杂草。在杂草里有几棵向日葵,高出杂草许多。
我不禁对这向日葵产生了几分好奇。只见它的脸庞黑中带黄,花瓣儿小小的,叶子却大大的。再仔细一看,它的黑中带黄的脸庞上有很多未长大的小黑点。
我再看看向日葵旁边的植物:南瓜花在烈日进攻下不得不打退堂鼓;牵牛花正努力地收缩着,想把自己的身体藏在叶子中。而在猛烈的太阳下依旧笑得那样灿烂的,只有向日葵。
待到果实累累的金秋,我又一次去到表妹家。表妹家门前的花已不复存在。正在我失望地唉声叹气时,表妹拿着向日葵的花头,从屋中走来。她把花头伸到我眼前,说:“表姐,给。”我喜出望外的接过花头,惊讶的发现花头里的小黑点已经变成了饱满的葵花籽。表妹看我一脸惊讶的表情,笑吟吟的说:“表姐,吃呀!我已经挑好了瓜籽种,等明年春天一到,我就再种。”我感激地朝她点点头。从花头中拔出几粒葵花籽,和表妹嗑了起来。
嗑着嗑着,我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炎炎烈日下,向日葵的脸儿向着太阳,笑得那样灿烂!
篇九我喜欢500字作文
我最喜欢语文课,打开书本,能让我们走进历史人物的内心世界,感受他们的喜怒衰乐。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卧薪尝胆》这一课。
那是上周的一节语文课。老师走进教室,在黑板上写了四个大字,然后转身向大家说:“今天我们上《卧薪尝胆》”接着老师打开大屏幕,上面出现了一幅画,老师问我们,这是谁?大家异口同声的说:“越王勾践”。对了,今天我们主要讲吴越相争,越国兵败会稽,为吴王当奴仆,最后经过越王二十多年的努力打败吴国的事情。
在讲到吴王和谋臣时,老师让我们扮演这两个角色。我立刻和小组里的同学表演起来,过了几分钟,老师让大家静下来,请几个人上台表演。曾佳辉把吴王表演得活灵活现,一副骄傲自满、狂妄自大、目中无人的样子,根本听不见别人的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最后,老师让大家讨论现在是否需要“卧薪尝胆”,大家激烈的讨论起来,然后,老师问到底需要不需要?有人说不需要,有人说需要。最后,老师打了一个比方:有个人他成绩不好,就到农民家拿一堆柴草,不睡床,睡在柴草上。大家都知道了,卧薪尝胆不是形式,而是一种精神。
虽然这节课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但是课堂上老师幽默的语言和同学们爽朗的笑声常常萦绕在我的耳边。
篇十我喜欢5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则格言是‘失败乃成功之母’。为什么呢?这还得从一件小事说起。
那是四年级的一次数学测验。试卷到我手里是,我就立刻写上了自己的姓名,班级,学号。我飞快地答完了数学试卷上的题目,然后又细细的检查。我边检查心里边想‘这次数学题这么简单,我一定能考出好成绩。’我把文字题检查了很多次。觉得是全对,至于填空题和选择题还有计算题就没有认真检查。结果发试卷时,我才知道考的多差。我拿着试卷回家个妈妈签名的时候。妈妈看到我的试卷上到处都扣了分。而且连最最简单的计算也扣了分。妈妈看了,批评了我几句。
我被批评了一番后。拿着试卷走进了房间。趴在桌子上,眼里不由自主地滚落到我的嘴角两旁。连做作业的时候也不专心。就连吃饭时,眼睛都只是盯着一个地方看。就像灵魂已离开了自己。妈妈看了,就对我说:“孩子,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认真,成绩一定会提高的。”听了这句,我如同如梦初醒。顿时毛塞顿开。吃完饭,又继续努力起来。因为成绩下降,我做作业,听老师讲课。都十分认真。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期中考试的试卷上,“96分”那醒目的数字就挂在了我的数学试卷上。我一回到家,妈妈就兴奋地问我:“孩子,怎么样?你考得好吗?”我笑着对妈妈说:“妈妈,我这次数学考了96分。”妈妈听了。高兴极了,还奖励了我。
我喜欢“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则格言。因为它让我的成绩提高了。每当我成绩差的时候,这则格言就会在我耳边响起。
篇十一我喜欢500字作文
如果你到我家的话,一进屋门便会看见我的书桌上摆着一个圆圆的脸,头上长着一对铁耳朵,到了时间就‘锐话”的东西,这便是烟台产的名牌产品——梅花牌闹钟。
这架小闹钟小巧玲珑,很招人喜爱。它并不像人们所向往的“天王”、“巨星”一类金表的经济价值那么昂贵,但它却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它能准时提醒人们做该做的事情,使人们珍惜自己的第二生命—一时间。它对人们无所求,这也许就是我喜爱它的主要原因吧。
记得爸爸把它买回来的第二天早晨,妈妈走出厨房刚想叫我起来吃饭,一抬头,看见我正坐在桌边看书呢,便奇怪地说:“呶,今天的太阳从西边出来呀,你怎么起得这么早呢?”(因为我每天都有睡懒觉的习惯)我神秘地指了指桌上的小闹钟说:“是它的‘功劳’。”妈妈会意地笑了。自从有了这架小闹钟,我就乖乖地听它指挥,有规律地作息。每天早晨五点它亮起嗓子喊我起床,晚上九点它又铃铃铃……催我休息。
小闹钟报时很精确,每当我看见它那圆圆的脸和那对闪亮的铁耳朵时,便觉得可爱。看见它脸上不停转动的表针,尤其是那大秒针嘀嗒、嘀嗒……转个不停,仿佛是人的心脏一样有规律地跳动着,仿佛在催促我,激励着我,叫我顽强地生活,积极地学习,努力奋进。
这架小闹钟将永远是我学习征途中的忠实伙伴。
篇十二我喜欢500字作文
每次星期天和妈妈上街买菜,我都会被菜市里的许多蔬菜吸引住,有胡萝卜,有白菜,有莴笋,但能让我专注很长时间的仍然是西红柿。
西红柿大小不一,有的如桂圆,又小又酸,玲珑可爱;有的像熟透的苹果,又大又红;有的形同鸡蛋,橙黄而椭圆。西红柿浑身滑溜溜的,如果你没把皮削开,想咬住它,可不那么容易,它准会从你的嘴里蹦出来。西红柿的颜色非常鲜艳,随成长的不同阶段而呈现不同的色彩。它先是碧绿的,随后变成淡红色,最后就完全变成红彤彤的了。
你用小刀轻轻切开一只熟透了的西红柿,就会看到鲜红的果肉,只要你用舌头一舔,那鲜红的果汁便会染红你的舌头,那滑溜溜的小果籽也会趁机溜进你的嘴里,滑进你的喉咙。生的西红柿又硬又酸,不好吃;熟透了的大西红柿甜津津的,可好吃了。
西红柿的吃法多种多样。可以把它洗干净生吃,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季,当你觉得十分口渴的时候,吃上一个冰镇的西红柿,准会感到清新爽口,异常舒服。你还可以把它切成薄片,撒上白糖,做成香味俱佳的凉拌菜。另外,如果和鸡蛋炒在一起,那可是下米饭的美味佳肴,凭你拿着熊掌,或是猴头燕窝,也不跟你换。
西红柿味美,我很喜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