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一):
"失败乃成功之母。”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人生就象一张多姿多彩的图画,成功和失败都是必不可少点缀。有人说:成功是鲜明的,失败是灰暗的。也有人说:成功是美丽的,失败是丑陋的。可我并不那么觉得。我认为,有失败,才有成功。
我听说过爱迪生的一个故事。一天,老师让每个同学做一张小板凳。当老师看到爱迪生交上来的那个小板凳的时候,问他:“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个更差的小板凳吗?”爱迪生老实地回答:“有。”说着把他做的前两个板凳拿出来。最后,爱迪生成了世界上很伟大的发明家。这也说明失败是成功的踮脚石,它可以为成功积累经验,激励我们向前进。
我也有过失败的经历。那是去年的暑假,太阳火辣辣地照射着大地,知了不停地叫着。外面有许多小孩子在外面买冰棍吃,而我,却在家里做着暑假作业中的数学题。闷热的天气让我汗流浃背,又遇到了“拦路虎”。我左思右想,都不对,思路对不上。再打电话问同学,他们都做好了,就是不肯告诉我。我已经热得不行了,头上直冒汗,连风扇也吹不凉。我双手一摊,不写了。可我那不服输的拽脾气又上来了:为什么别人可以我就不可以?我一定也可以!想着,立即拿出草稿纸,“刷刷”地算起来。“对了!”终于把那道题解开了。突然感到不那么热了。 失败是土壤,成功是种子;失败是阶梯,成功是顶峰.没有失败激励你的意志,就没有成功光临你理想的世界;没有失败奋发你的斗志,就没有成功为你的未来添彩。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失败乃成功之母。我把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提醒着我,要奋发向前!
我喜欢作文(二):
我最喜欢的工作就是帮爸爸拔白头发。
爸爸今年42了,白头发早已侵占黑头发的领地。爸爸采取一个可行的办法,那就是见一个就消灭一个,而我也就成了消灭白头发的“刽子手”。
帮爸爸拔头发好处多多,它不仅能满足爸爸的要求,而且还能够锻炼我的耐心,还可以拉近我和爸爸的距离呢。
爸爸一头乌黑的亮发,看起来又年轻又有精神。每当白头发出来时,爸爸总是说:“可恶的东西,怎么又出来了。”他就让我这个“刽子手”把那些“可恶的东西”清除掉。
别看这是个“刽子手”的活儿,可它不仅锻炼了我的注意力,同时也磨练了我的耐心。虽说人的头就那么一点大,可长得头发却不少,而那与黑头发数目比起来少之又少的白头发偏爱躲在黑头发中,与你玩起了捉迷藏。好不容易逮上它,可它还拉上几个“黑兄弟”,如果这时注意力不集中,那“黑兄弟”们也只作“刀下冤魂”了。
帮爸爸拔白头发使我和爸爸更加的亲近了。从小到大,爸爸在我心中总是那样严厉。在爸爸面前我不敢多说话,仿佛我和爸爸之间总隔一道厚厚的门,怎么也推不开。而只有在帮爸爸拔白头发时,我才能踏进那扇门,感觉到“爸爸”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感觉到爸爸的亲近和快乐,也只有在这时,我们才能轻松自然地谈笑。
我喜欢帮爸爸拔白头发,因为我希望爸爸头上不要有白头发,希望爸爸永远年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工作——帮爸爸拔白头发。
我喜欢作文(三):
我喜欢的活动有很多:跳绳、老鹰捉小鸡、捉小偷、躲猫猫、跳方格……虽然有这么多的爱好,可最喜欢的,莫过于跳舞了。
小时候,天真的我一心想当个跳舞专家,每每看到电视里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们跳着熟练的舞步,我就会坐着发愣。一曲跳完了,虽然心里特别羡慕他们,可嘴上却骄傲地对别人说:“哼!他们哪里有跳得我好呀!瞧,我跳的舞步多娴熟!”然后便开始划动起幼稚的舞步,时不时的拍拍自己的屁股,让房间里有更多的笑声,最后再摆出一个自己觉得很“酷”的造型,直到听到爸爸妈妈给我的掌声,我才假装正经地抱拳表示感谢。
稍微长大一点,我就开始爱表现了。一有客人来,就马上去换上自己的“公主裙”,再放出音乐,听到“我喜欢芭蕾舞多轻飘,仿佛是天鹅飞舞在云霄……”就摇摇屁股,拍拍裙摆,把自己当成仙女,翩翩起舞,做出一个个可笑的动作。完毕,还要问大家我跳得如何,听到“好,跳得很好!”这句话我便露出灿烂的笑容,如果听到“不好!”这个词,我便会嘟起小嘴,转过身,向大家拍拍屁股,意思是说:送个“香屁”给你们。就走开了,弄得大家一个个都捧腹大笑。
现在虽然长大了,理想也变了,也不敢再在客人面前跳舞了,但无人的时候,也会换上漂亮的新衣,在房间里对着镜子边唱边跳,看到自己做出漂亮的或者不娴熟的动作,都会会心一笑,也会慢慢回想起儿时的趣事。
舞蹈,真的是我的好伙伴!
我喜欢作文(四):
我最爱看的影片就是《三个和尚》。影片一开始就把我吸引住了,字幕打出:“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为什么呢?
瞧!当只有一个小和尚的时候,无依无靠,想要喝水,必须靠自己的双肩挑水吃。当又来一个和尚的时候,他们俩便开始斤斤计较谁吃亏谁占便宜。当又来一个和尚的时候,他们更是互相依赖得不得了,宁可自己不喝水,也不去抬水。突然有一天,寺庙起了大火,三个和尚都措手不及,茶壶里还有一丁点水,他们把茶壶里的水泼向大火,真是杯水车薪,熊熊大火越烧越旺,这下他们可顾不上谁吃亏谁占便宜了。他们争先恐后去挑水,经过他们的努力,大火终于扑灭了。三个和尚都惭愧地低下了头。从那以后,三人和尚团结一致,再也不愁没水吃了。这个影片对我的启发很大,它告诉了我们做人不能总是斤斤计较,自私自利,我们要杜绝这斤斤计较的思想。
把团结友爱,齐心协力这种精神发扬光大,那样我们的祖国一定会更繁荣、富强。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我喜欢作文(五):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是《我的兄弟姐妹》。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它,因为我觉的这个电视剧编写的既生动又感人,有好几次我看的时候都流泪了。
我觉的齐亿苦、齐思甜、齐天、还有齐妙他(她)们都凭着自己的毅力生存下来了。尤其是齐亿苦,他是大哥,而且又是这几个人中最苦的人了。他把弟弟妹妹都送给了一些富裕的人家,他自己就到处流浪,后来周老师收留了他。可是他还是经常去学校或去收留他弟弟妹妹的人家里找他(她)们,那些家长都不喜欢齐亿苦经常到他们家找他的弟弟妹妹,他(她)们觉的齐亿苦会带坏他们的孩子,所以就老搬家,还给他(她)改了名字,让齐亿苦找不着他(她)们。
后来齐亿苦又进了工读学校,还是周老师替他求情,齐亿苦才被放假一天。齐思甜又搬迁到加拿大去了,她还经常给他哥哥写信,说她学会弹钢琴了,她还在信里说她要好好练习钢琴。转眼,十八年过去了,齐思甜变成了一个钢琴家,她大哥齐亿苦成了一个替人要债的,齐天成了个医生,齐妙当了个舞女。齐思甜想找到自己的弟弟妹妹,所以她就回国了。回国以后,她开了个记者招待会,她说她这次回国的主要原因就是要找到自己的兄弟姐妹。
最后,齐思甜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不幸的是,她得了脑癌,经过与死神的决战之后,她终于醒来了,这次大病使她明白了生命的意义,让她懂得了“珍惜生命”这四个字的含义。他(她)们终于又在一起了!
我喜欢作文(六):
细眉毛,大眼睛,长睫毛,金头发,脸上几粒“黑芝麻”……她是准?对,她不是中国人。她是俄罗斯的小朋友—娜佳。前不久,我们少儿艺术团应邀前往俄罗斯访问演出。在莫斯科,我就住在娜佳家中。经过半个多月的接触,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她。
娜佳今年10岁;个子不高,别看她长得那么秀气,可实际上却是个“假小子”。她的一言一行都特别有意思。她好动、爱唱。在家中,少不了她那黄莺般的声音,性格嘛,属于活跃型。每次在家中吃饭,娜佳总是跑前跑后地张罗,一会儿刷刷盘子,一会儿摆摆叉子……饭好了,她总是把餐盘第一个摆到我的面前,把餐具第一个送到我的手中,嘴里还“伊伊呀呀”地说着什么,真像个小主人。
有一次,娜佳拿着几本画报,走到我身旁,一页一页地翻给我看,认真地讲给我听。可我听不懂呀,只好“嗯,嗯”地点着头。没想到,我这个不,I装懂的样子被娜佳发觉了,她撇了撇嘴,耸了炸肩,抱着画报飞快地跑了……怎么样,娜佳有意思吧?像这样的事还多着呢!5月1日那天,我们去了乡村的别墅,那里有山有水有树林,真是美极了!娜佳来了“灵气”,她用弯树枝做了一把弓,又跑到附近的池珊折了几根芦苇秆,“噢噢”地射起箭来。
院子里,山坡上的池塘边,都留下了她的足迹。咦,刚才还在这里玩儿的娜佳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我左寻右找,就是不见她的踪影。我正在着急,忽听头上传来一阵“咯咯”的笑声。我循声望去,嘿,不知什么时候,娜佳爬到一棵大树上去了。听着她那欢快的笑声,我也放声地笑了。娜佳是个天真活泼、热情好客的小姑娘,我真喜欢她!
我喜欢作文(七):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什么吗?那就让我告诉你们吧,我最喜欢下“大富翁”棋。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下“大富翁”棋。我俩首先分钱,然后选标志物。比赛正式开始,“我的运气真好,”我大喊了起来:“我走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爸爸问:“你买吗?”我连声答道:“当然买啦!”爸爸的运气也毫不示弱,他抽了一张机会卡,我自言自语地说:“他的运气一定差。”我注视着卡上的字,上面写着:庆祝中国人民得2000分。唉,我的想法又泡汤了。我连忙一掷,不料,不偏不倚掷到了伊拉克。这下可惨了,伊拉克整天打仗,不把我打死才怪,我急忙说:“不买。”我急中生智,连续几个回合,得了许多钱。最终,我赢得了胜利。我的心就像久旱了的树苗喝到了春雨一样。
我觉得这种棋不仅可以增长知识,而且可以增强你的信心。
棋子每走一步都会到一个国家。这些国家有的贫穷,有的富裕;有的大,有的小;有的先进,有的落后。我最喜欢既大有强的国家,这儿可以提供最好的学习条件。我不喜欢贫穷落后的国家,因为那儿吃不到饭,更别提上学了。
同学们,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做一件事。你们喜欢吗?
我喜欢作文(八):
我喜欢欣赏小镇的晨景,它是富有生命力的;看着小镇晨景,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每当太阳从海平面的那一端懒洋洋地爬起来时,就又为我们揭开了一天的序幕。“一日之计在于晨”。谁想浪费这段光阴呢?谁又愿意成为时间下的失败者呢? 每天早晨,我都有机会享受到小镇的一切气氛,有机会看到小镇上的一切情景。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总觉得一切都似乎由于昨夜的静寂而更加清新,也因为今日的忙碌而开始奔波。
面包店里散出阵阵面粉香,使人不由得摸摸肚子,要不是我已经吃饱,我还真想马上冲进去买个热腾腾的面包,把它当做宝贝看待,光瞧,好像也就暖了我的心,填了我的肚。
一路上有许多小贩,有的卖豆浆烧饼;有的卖面食;有的卖稀饭,虽然他们赚的是小钱,但是他们的精神,我却很敬佩。往往天还没亮,他们就起来料理,天又这么冷,我还真有些心痛哩!他们的勤劳,为整个早晨,带来一股新的力量。
“五一”放假,我心血来潮,想去看看没有多少节日气氛的小镇是怎么样的。那天,我起了个大早,四点半就下了楼,要去小镇的公园看看。一路上,稀疏几人,我得意得不得了,心想:我是一只早起的鸟儿了。没想到,到了公园,眼前的景象令我大吃一惊,整个公园,竟挤满了人,像开运动会一样热闹。男女老少,有的舞剑;有的跳舞;还有一群小孩子在那儿嬉戏,有的……,我,一只早起的鸟,啊,简直是只无知的笨鸟嘛!
晨光序曲,是新鲜的出击,谁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的事物?有了它的照耀,世界才更显得明亮,人们才更充满活跃的生气,我们怎能轻易地在被窝中,就任时光白白溜走呢?
欣赏小镇晨景,给我增长了生活的知识,也是我最喜欢去做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