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400字

更新时间:2025-01-18 20:22:35 叙事

我喜欢作文400字

第一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一天,在上课的时候,老师对我们说:“今天下午第一节课,我们大家要去二年六班听课。”我听了非常地兴奋,高兴地差点跳起来。同学们也很高兴,急切盼望着下午的来临。

下午第一节课时,我们排着队来到了二年六班,上课铃像一位美丽的姑娘带我们进入了这节课。我看见老师在黑板上整齐地写了几个字:一个中国孩子的呼声。我想:这个中国孩子在呼唤着什么呢?我充满期待地开始读起了课文读到第三段才知道那个孩子呼唤的是和平,因为他的爸爸在战争中牺牲了,但他和爸爸有约定,一定要带着一顶蓝盔回来,可是现在这顶蓝盔回来了,是订在爸爸的灵柩上回来的,所以他在呼唤和平,我又想这个中国孩子是谁呢?我在书的左下角知道了这篇课文的作者是一名叫雷利的小男孩,他在失去亲人巨大悲痛中给市长伯伯写的一封信。

在老师读到为了母亲不再失去儿子,为了妻子不再失去丈夫,为了孩子不再失去父亲,老师眼里流出了一串晶莹的泪花,我的眼睛也湿润了。这真是一个感人的故事,等我们长大了,一定努力让世界没有战争,充满和平充满爱。

第二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杨梅 一年四季中最炎热的是夏天,很多人都不太喜欢这个炎热的季节。但,我就是喜欢夏天,因为——夏天有我最喜爱的杨梅。

每到了夏天,我们就会去阿姨家摘好吃的杨梅。走到杨梅林前,一眼望去,那一棵棵小杨梅,看上去真是养眼啊!

为什么我会喜欢吃杨梅呢?我想大家都会知道吧,因为杨梅好吃啊,因为好吃,所以喜欢。

当我吃下杨梅时,有一股甜里兼酸,酸里兼甜的清爽感觉,让人觉得杨梅的味道有些神秘,所以杨梅名扬全国。

我们去摘杨梅时,毋庸置疑,肯定是摘紫的,紫的杨梅比较甜。我们走进园林时就拼命地摘杨梅。不摘白不摘,摘了不白摘。所以,大家都抢着摘紫的杨梅。忽然间,我看见一个又大又紫的杨梅,可它挂的很高,好像故意不想让我们摘它,我就不信摘不到。我奋力一跳,耶,摘到了!,可是——因为太高了,我一屁股跌了下去,还好,呵呵。

当我们千辛万苦地把杨梅摘来时,终于到了“爽的时刻”了,我们尽情地吃着杨梅,那种感觉时在是太爽了,有人还把杨梅泡成杨梅汤喝。不过,杨梅吃多了牙齿连豆腐都咬不动。现在,我什么都咬不动了。唉,现在的我,只得苦笑着,不过,我还是想大声的说以声:“我喜欢杨梅!!!”

第三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家养着一只小狗,因为全身雪白,所以我叫它“小白”。大大的眼睛、嗅来嗅去的鼻子和那贪吃的嘴,有谁会不喜欢它呢?这个“活宝”有一个毛病——贪吃。

记得有一次除夕夜,我们家吃团圆饭了,正当我要大鱼大肉地吃时,“小白”却早就把它的那一份给吃光了。看着它盯着桌上的美食直流口水时,我不禁哈哈大笑,同时也有了点怜悯之心。于是,我便扔了一块肉给“小白”。只见它猛地一跳,用嘴使劲咬住肉,然后又翻了一个跟头,随后稳稳着地,开始“用餐”。记得还有一次,妈妈烧了一碗鸡汤给我,由于烫了一点,我就放在旁边,自己写作业。就在这时,一道白光闪过,我抬头一看碗里的鸡肉没了,再向左边一瞧,原来是“小白”。我“全力追击”当我追上时,肉已经到它的肚子里去了。

虽然“小白”至今这个毛病还是没有改,,但它还是我的最爱。

第四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有的同学喜欢唱歌,有的同学喜欢跳舞,还有的同学喜欢下棋。我呢,我喜欢剪报,因为剪报能让我学到许多知识,比如掌握妙词佳句,关于学习的好方法等等。

我家的报纸上常常会出现一些冷笑话,每个星期都有作文让我欣赏,还有一些散文。我想这些好东西怎样保存才合适呢?妈妈送给我了一本厚厚的笔记本,我把那些好东西剪下来,然后粘在上面,即方便,又省事,于是我便开始阅读报纸。一篇叫《为生命喝彩.的文章真让我感动,我就把它粘在了笔记本上,我把笔记本叫成剪报册。

还有一次,妈妈正在看报纸,我也过去一起看。“哈哈哈……”我笑得满地打滚。原来英语用谐音读,很有趣,更好记。于是我便剪下来,粘在剪报册上。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害虫怎么说,“拍死他”(pest),哈哈。

我非常喜欢剪报,剪报不仅给我带来了乐趣,还养成读报的好习惯。

第五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家养了一只小鸡,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豆豆。豆豆长着嫩黄嫩黄的毛,用手一摸象个毛茸玩具;头上有一个很小的鸡冠子,我还不能通过鸡冠分清它是公母还是母鸡;它的翅膀很小,象两把小扇子,用手一碰翅膀还乱动;它有两只脚,每一只脚有三个尖尖的小爪子,爪子沾上水印在我给它铺的白纸上象一簇簇竹叶,真好看。豆豆每天晚上都“叽叽叽”地叫,吵的我都睡不好觉,我问奶奶:“它是不是想妈妈了?”

奶奶说:“宇宇说的对,动物也不想离开妈妈,我们要好好爱护它,它以后就不会叫了。”豆豆就爱吃小米饭,每天放学我都会给它盛一小杯喂它,开始它先把嘴放进碗里慢慢地吃,然后越来越快,一会就能把我给它盛的小米饭吃完了,吃饱了它就会冲着我叫几声,好象在说谢谢我。

豆豆和我越来越熟悉了,我离它3米左右一跺脚,它就会很快地跑到我面前来。有时候我把它放在楼下院子里,下雨的时候,它就会躲到我家楼道底下,它真聪明。我爱我家的小鸡——豆豆。

第六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春天那万物复苏的景象,大地穿上了録色的衣裳,小草悄悄地从土里钻了出来,柳树姑娘披上了长发。。。。。。

我喜欢夏天的池塘,池塘里铺满了一层层荷叶,盛开着一朵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如同粉色的蝴蝶翩翩起舞。此时的池塘既神圣又美丽。我喜欢秋天的丹,整个世界铺满了红色。丹是成熟的颜色,是果实的颜色,是收获者得颜色,还是孕育着新的生命的颜色。

我喜欢冬天那白色的天地,眼前白雪茫茫一片。光秃秃的树干给我带来灵感;白色的雪花给我帯来无限的时间;白色的雪人给我带来欢声笑语。我还喜欢动物,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可爱的熊,聪明的猴子,乖巧的小白兔,以及强壮的大象。

我也喜欢生活在深山里不知名的野生动物,可爱的,乖巧的,顽皮的,凶猛的,我认为它们各具特色。我喜欢夜空,坐在阳台上,记载着一个个星座。一颗颗星星在天空中闪烁,把那黑色的天幕覆盖了。我喜欢生活,我喜欢大自然,我喜欢世界上的每一片天地。

第七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的一个人,是一位电影明星——成龙,他是我国演艺界的“武术之王”。成龙的原名叫陈港生,1954年出生在香港的一个军人家庭。他是我国著名演员,演了很多著名的电影。

我很喜欢观看成龙演的电影,比如说:《A计划》《警察故事》《醉拳》《红番区》等等。在成龙演的所有电影中,我最喜欢《燕尾服》和《宝贝计划》,影片中,他扮演的角色幽默、滑稽,动作夸张,令人捧腹大笑。

在《燕尾服》这部电影中,成龙演的是一个开出租车的司机,他驾驶技术十分出色。有一次,他开车去接一个特工的助手,那个特工的助手的对成龙的开车技术很赞赏,就让他给特工当私人司机。一次行动中,特工被敌人暗算,在临死前,把他的高科技衣服——燕尾服,移交给了成龙,让成龙帮他完成自己没有完成的艰巨任务。后来,成龙用燕尾服的特有功能,开始了他的神奇而曲折的生活之旅。

《宝贝计划》这部电影,讲的是两个小偷和一个房东在一起偷东西的故事。有一次,他们在一个富人家里偷到了一个小孩。之后,因为房东有事,成龙和他的助手就开始照顾这个孩子。他们三个人在一起的生活,过得十分开心而有趣。那个小孩的爷爷——一个坏人,为了找回他的孙子,用尽了所有的办法,把那个孩子抢到了手。成龙和他的助手因为孩子被抢走了,十分伤心。后来,影片中,孩子的爷爷因为受惊过度疯了,那个孩子也被警察救走了。

我喜欢成龙扮演的角色,更喜欢成龙的坚强。

第八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有许多一样的宠物,它们的身子像雪一样白,脚比小米还要小,不分白天黑夜地吃着叶子,说到这里你们应该知道我养的宠物了吧,对了,就是蚕。

说起我是为什么养蚕的,那就要从前年说起了。一天,我看到邻居家哥哥,姐姐都养蚕了,我就向妈妈要说:“妈妈,哥哥姐姐都养蚕了,我也要养,”“不行,养那些虫子干什么。”妈妈生气地说,我伤心地去找朋友玩了。星期一,语文课上,老师说:“这次考试如果谁考的好,我就奖他蚕。”听完,我高兴得差点蹦起来了,我的养蚕梦还没破灭。课堂上我专心听讲,作业认真完成,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不懈努力,考试我终于得了99分,老师奖给我6只梦寐以求的小动物——蚕。回到家我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放在一个大盒子里,然后再向妈妈要钱去买桑叶。

我一日三餐精心地喂养着它们,看着它们一天天长得肥肥壮壮,后来干脆就连叶子放在面前都懒得吃了,你看它们被我喂得多懒呀!

一天,我看它们不吃不喝,这可把我给急坏了,妈妈看见了忙问“你在想什么呀,”我说:“蚕不吃不喝这可怎么办呀,”妈妈说:“那是它们要做茧了。”放学后我急匆匆地赶回家看了看,一下子惊呆了,它们织得也太快了吧,已经把自己包起来了。不久就成了6个茧。一星期后,6只美丽的蚕蛾破茧而出,看着它们翩翩起舞的样子,我高兴极了,后来它们又产下密密麻麻跟黑芝蔴还小的卵,我还等着明年它们后代出生那!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动物,它们可爱吧!

第九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冷。

冰寒蚀骨的阴冷气息从四肢蔓延到全身每一个器官,有种飘渺阴冷的感觉。寒冷把潮湿的雾气冻结在地面薄薄一层。空气干燥凛冽,把皮肤绷得像是脆弱的纸张。这就是冬天的感受,很冷,很冷,但,我很喜欢。

我喜欢静静地站在没有人很安静的地方,感受到风呼啸着,冲到我的面前,横冲直撞,好象勇者无敌,带着一股王者之气,咆哮着。

树光秃秃的,没有树叶,只有枝干,弱者全部落了下来,只有强者才能继续存活,我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树的这种样子还好看一些呢,那么多的树叶添上去,反倒有些画蛇添足,掩盖了树本体的真实样子。

裹紧厚厚的长大衣,把帽子翻起来戴上,把脸埋藏在周围一圈淡淡的绒毛里。雪落下来了,在衣帽上织出了雪白的蕾丝花边。把手伸出来,一片雪花轻轻落下,慢慢融化,抬头看看,这个世界,早已银装素裹了。树枝上结了厚厚的冰雪,很美很美。可惜,这种美不是永恒的,春天来临的时候就是这种美终结的时候。

我喜欢冬,不是因为它的美,因为任何美,都不一定是永恒的,就像昙花一现。美,只有绮丽的一瞬间。外表美是空虚的。我喜欢冬,是因为花草凋零的景象,花草不再娇滴滴地争取人们的喜爱,是因为寒冷可以令我的心得到片刻的安宁,可以令我脱下虚伪的外套,让灵魂与冬一起狂舞,是因为冬不会刻意装饰什么,去掩饰什么,去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只露出原本的自我。这,就够了。

我喜欢冬天

第十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墙上挂着一幅名画的照片——《意大利山村溪流》,据说这还是世界名画呢!画面景色迷人,充满了春天勃勃的生机和乡土气息,真是令人陶醉。

你看,在蔚蓝的天空下,一座座大山昂首挺胸,山上的树显得那么苍翠,那么茂盛,一棵挨着一棵,密密层层,整个山野都成了树的世界,好像一片绿海。在一片绿海的后面坐落着高大的雪山,山顶覆盖着千年不化的积雪。

高山的前面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草地。草地上盛开着一丛丛野花,色彩鲜艳,美极了,望着它们我仿佛闻到了阵阵花香。

草地中央“站”立着一排排小木屋,在辽阔的草地上显得那么小。

近处,一条飞奔直下的小溪正在欢快的流着,溪水正在欢快的流着,溪水打在石头上,飞溅着团团浪花,啊,我仿佛听到了溪流在唱歌,声音是那么清脆悦耳。你看,溪水多么清,清可见底,小溪两旁的野花在风中摇曳着,仿佛在欢快地起舞。

小溪旁边,一条笔直的石铺小路伸向远方。

在这绿的世界里,连石头也是奇形怪状的,有的像鸡蛋,有的像饼,有的像……

啊,这山,这水,这花,这树,真是如诗如画,仿佛把我也带进了这美丽的世界

第十一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有一个漂亮的文具盒,是我十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礼物。

文具盒是长方体的,长有20厘米,宽只有6、7厘米,是粉色的,上面有一只米老鼠,是米妮!

米妮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张大大的嘴巴,头上还带了一个蝴蝶结,好像在说:“怎么样?我美吗?”看到它,我就会哈哈大笑。

打开它,就看见文具盒分为两层,上层用来装学习用品,下层则什么东西都不放!现在到好,上层累得都快倒下来了,而下层却还在打呼噜。我就把三只铅笔和一块橡皮放到了下层!突然,下层醒了,它见自己的身上被放上了东西,什么话也没说,转个头,又打起了呼噜,哎呀!这下层可真够懒的!

在平时,我用得最多的就是黑笔,用完后,我就把它放进文具盒里,让文具盒来保护它,每当我写错字的时候,修正带就跑出来了,为我消灭错字。在我画图案的时候,直尺就出来了,帮我把线弄平!

在文具盒里,它们从不争来争去,是非常亲密的姐妹、兄弟,文具盒就是一个和睦的家!

我喜欢文具盒,是因为它保护了我的文具,一直为我默默地付出!

第十二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们小区的大花坛里,各种鲜花争奇斗艳,芳香四溢,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花坛中央的美人蕉。

四月中旬,园艺工人把花苗移栽到室外的大花坛里,细雨绵绵,美人蕉贪婪地吮吸着这春天的甘露,尽情地舒展着宽大而美丽的叶子,好像快乐的孩子一样,欢笑着。

转眼五一节到了,美人蕉长高了,花枝也越来越多,一棵棵都长到了四五十公分高了。它们的茎粗壮挺拔,婷婷玉立。叶子长得绿中带白,四周的花紧紧簇拥着中间的美人蕉,好像众星捧月一样。每棵都展现出七八片大小不一的叶子,最大的叶子长得有三四十厘米长,二十多厘米宽,经过风雨的洗礼,美人蕉的长势越来越茂盛。叶子又渐渐地变成了浓绿色。它的顶端更增添了异彩,成串的花蕊,像蜡烛、像火炬,越长越大,像一个个含羞的小姑娘,抿嘴微笑... ...

没过几天,花终于盛开了,那鲜艳的花朵,红的耀眼,微风吹来,像美丽的蝴蝶翩翩起舞。

美人蕉有着坚强的性格和顽强的生命力。无论把它栽种在什么地方,只要有阳光雨露,都能存活,并且能开出鲜艳的花朵。美人蕉的花期长,秋天到了,天气凉了,许多花朵都慢慢凋谢了,只有美人蕉傲然挺立着,鲜红的花朵像一团团燃烧着的火,把美献给人间。

美人蕉那顽强的生命力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你——美人蕉!

第十三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今天,我们去了前门。这里保存着许多老字号的招牌。还有许多的茶楼,北京的大碗茶那可是很出名的,现在还有了凉茶。可惜我是小孩子,只喜欢去看那些琳琅满目的小玩意。我发现了这里的小玩意都离不开北京那些著名的东西。那些用木头雕刻的长城,天安门,还有故宫,人民英雄纪念碑。。。。。。。这些雕刻的小建筑就跟真的似的,栩栩如生。

还有一些小扑克牌,上面印有《故宫老照片》,《北京老胡同》,《北京四合院》,有皇家贵族的老照片,有京剧名人。。。。。。。。许多的老照片。这让我们了解到旧时的北京的风土面貌,了解了许多的历史知识,真是精巧好玩。还有北京的捏面人。捏面人这种传统的手工艺术人才已经越来越少了,不过,我们还是很幸运的遇到了一个老人在捏面人。我们想要什么他就能捏出什么。我要了一个小花猫钓鱼,看着他的大手熟练的灵巧的捏来捏去,不一会儿,一个活生生的小猫就出来了,引得围观的人大声叫好。总之北京人的智慧都融在这些小玩意上了,让我好喜欢,不忍放手。这些小东东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了北京的古老和现代。如果咱们也把自己家乡的风土人情展现在这些精美的小玩意当中,,分享给大家,该有多好!

第十四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丰收的秋天,喜欢在秋风中轻轻飘扬的禾谷;喜欢果园里飘散的阵阵清香。

我喜欢树,喜欢甩着长长辫子的垂柳;喜欢高大魁梧的梧桐;喜欢笔直伟岸的白杨。

我喜欢花朵,喜欢激情奔放的玫瑰;喜欢寒霜傲骨的腊梅;喜欢典雅高贵的百合。

我喜欢鸟儿,喜欢穿梭在大草原上的百灵,在蔚蓝的苍穹下,演奏一曲美妙的乐曲;我喜欢拔地而起,直冲云霄的雄鹰,在蓝天白云之间展示自己的雄姿;我喜欢栖息在林荫枝头的麻雀,悠然自得。

我喜欢声音,喜欢写字时沙沙的轻响声;喜欢早晨起床时闹钟的叫喊声;喜欢街道上阵阵汽车的鸣笛声。

我喜欢漫步在草长莺飞,丝雨绵绵的庭院;我喜欢独自行在雷鸣闪电,蝉声肆虐的林间;喜欢聆听碣石缝隙间,蟋蟀的鸣啼;喜欢驻足在雪花纷飞,银装素裹的田野,所以我爱大自然,我爱生活。

第十五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是《我的兄弟姐妹》。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它,因为我觉的这个电视剧编写的既生动又感人,有好几次我看的时候都流泪了。

我觉的齐亿苦、齐思甜、齐天、还有齐妙他(她)们都凭着自己的毅力生存下来了。尤其是齐亿苦,他是大哥,而且又是这几个人中最苦的人了。他把弟弟妹妹都送给了一些富裕的人家,他自己就到处流浪,后来周老师收留了他。可是他还是经常去学校或去收留他弟弟妹妹的人家里找他(她)们,那些家长都不喜欢齐亿苦经常到他们家找他的弟弟妹妹,他(她)们觉的齐亿苦会带坏他们的孩子,所以就老搬家,还给他(她)改了名字,让齐亿苦找不着他(她)们。

后来齐亿苦又进了工读学校,还是周老师替他求情,齐亿苦才被放假一天。齐思甜又搬迁到加拿大去了,她还经常给他哥哥写信,说她学会弹钢琴了,她还在信里说她要好好练习钢琴。转眼,十八年过去了,齐思甜变成了一个钢琴家,她大哥齐亿苦成了一个替人要债的,齐天成了个医生,齐妙当了个舞女。齐思甜想找到自己的弟弟妹妹,所以她就回国了。回国以后,她开了个记者招待会,她说她这次回国的主要原因就是要找到自己的兄弟姐妹。

最后,齐思甜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不幸的是,她得了脑癌,经过与死神的决战之后,她终于醒来了,这次大病使她明白了生命的意义,让她懂得了“珍惜生命”这四个字的含义。他(她)们终于又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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