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500字作文篇1:
蝴蝶喜欢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喜欢在花丛中采蜜;鱼儿喜欢在水中自由地游来游去;老鹰喜欢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而我则喜欢在屋子里安静地读上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我想这本书一定会是《魔法灰姑娘》。
这本《魔法灰姑娘》时放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一是因为我原来看过《灰姑娘》这个故事,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感动了;二是因为我已看到这本书的题目,心中便生出了许多疑问,很想消除这些疑问。 刚一到家,我便跑进屋子里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魔法灰姑娘》。
等我读到第八章《海蒂想控制我》时,已经到吃午饭的时间了,而且爸爸也在客厅不停地催我,因此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吃完饭,我又接着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便气愤填胸,海蒂竟然妄想让爱拉——一位爵士的女儿当自己的侍女,而且还不断地施命与爱拉,而且爱拉也必须听命于她,这一切都是因为露欣达那邪恶的诅咒。 当我读到第十八章《双重诅咒》时,内心早已不只是气愤,而是变成了愤怒。露欣达不断给人下邪恶的诅咒,这回,埃拉不仅要服从命令,而且要十分开心地去服从,简直是成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傀儡。 后来,爱拉沦为女仆,海蒂便开始肆无忌惮地欺辱爱拉,爱拉有苦说不出,只能一个人暗地里哭泣。我看了后,也哭了一场,害我眼睛红了好半天才好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读到了最后一张。
爱拉通过自己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诅咒,和心爱的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为这本书,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2: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
书中讲述了17世纪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冒险航海,途中遇险,流落荒岛的故事。在这个被鲁滨逊称为“绝望之岛”的荒岛上,鲁滨逊面临人生从未有过的绝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地方可逃、更没有获救的机会。但他并不因此而坐以待毙,他有顽强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悲观,他对生活不抱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最终将“绝望之岛”变成自己舒适、安逸的家园。
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鲁滨逊制作陶器。作者不厌其烦的介绍他怎样将泥罐堆起来,四面架上木柴,下面生了一堆炭火,一直烧到罐子红透为止,保留五、六个小时的热度,然后慢慢减去火力,并整夜守着火堆,不让火力减地太快。精彩的细节描写,让神奇的故事真实可信。
书中还讲述了鲁滨逊搭帐篷、修栅栏、开山洞、盖住所、捕鱼狩猎、驯养动物、开辟牧场、种植庄稼、学做面包、制作家具。。。。。。还拥有了一个奴仆“星期五”。
这本小说非常有趣。看了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困难面前,我们应该像鲁滨逊那样,不抛弃梦想,不放弃克服困难的希望。在一点一滴努力中,那些看上去遥不可及的梦想最终会成为现实。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3:
要是别人问我最喜欢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看书喽!”我的生活里可不能少了书,不然就少了许多的乐趣。
书,是一个知识的收藏点;书,是我们的贴心伙伴;书,是可以给我们带来欢笑的童年······
我看书全神贯注的时候可以让我哭,也可以让我笑。读到精彩片段的时候还会手舞足蹈。
我们去中村社会实践的时候,大家都带了许多的零食,我却给我自己多带了一个包,那里面装着三本书。别人在吃零食的时候,我在看书;别人在午休,我在看书;别人去洗澡了,我依然在看书。
有时候在家妈妈准备好饭菜,喊我吃饭,我头也不抬的看着书。妈妈又喊我一遍:“杨慧,别看书了,来吃饭了!”我照旧埋头看着书。妈妈忍无可忍,只好冲进我房间,说:“哼,还挺爱学习的嘛!那为什么每次考试就不能考得好一点呢?”没办法我只好去吃饭了。
妈妈知道我喜欢看书,她不仅给我办了借书卡,还给我买了许多课外书。每个星期妈妈都陪我去书店借书。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去书店借书,在书店里我遇到了我的好朋友,她告诉我现在新出了一本书特好看。我听了心里痒痒的,对于我这个“书呆子”,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书可是不能少的。我连忙去找妈妈,让妈妈给我买,妈妈听了一起陪我找遍了书店,也没找到这本书。后来又去其他书店找了,也是没找到,我那时就像漏了气的皮球一样——焉了。
书是海洋,书是天堂,书是王国。书让我们增长知识;书让我们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成长;书让我们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活泼。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4:
我喜欢看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生活中如果没有书,将会枯燥无味。
在我刚学会说话时,受到爸爸妈妈的影响,就开始热爱读书。那时我还不会认字,就抢着让妈妈给我念故事,我津津有味地听着,每讲完一个故事,我会刨根问底:“妈妈,鸡的耳朵长在哪里呢?”妈妈总会耐心地回答。我听了,会牢牢地记在脑海里。
记得我上小学一年级时,我识字了,妈妈为我买了一大叠的故事书、作文书,我一写完作业,就全神贯注的看起课外书来。有时不能理解的句子、词语,我就多读几遍,直到读懂为止。
我最喜欢看《绿野仙踪》了。它讲述了多萝茜、小狗托托、胆小狮、稻草人、铁樵夫一起拜访“魔法师”奥兹,并打败西方恶女王的故事,最后,分别回到自己的家园。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不怕困难、勇敢地克服困难,不要被困难吓倒。这使我受益匪浅。
有一次上语文课时,老师问:“鸡有耳朵吗?”同学们异口同声:“鸡没有耳朵,鸡只有眼睛、嘴。”这时,我猛然想起妈妈告诉我的话。“鸡有耳朵,长在鸡的头两侧,外面有一小撮毛,我们看不见,没有耳壳,只有耳洞。”同学们向我投来敬佩的目光。
我喜欢看书,因为书让我增长了见识;书,又使我开阔了视野。我要像小蜜蜂,在百花丛中辛勤地采蜜;我要变成小金鱼,在书的海洋中学会游泳。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5: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了,我非常喜欢看童话类的书籍。原因是童话里的故事情节非常感人,那一幕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仿佛把我带入童话的世界中。
它让我懂得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它告诉了我只要有恒心,没有办不到的事;它还告诉了我不要做贪心的人……这些人生的哲理时时刻刻指引着我。在读书的同时,有个问题经常困扰着我:就是别人读书,作文成绩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而我每天也在家拼命地读书,但作文成绩却一点儿也没有长进呢?自从学习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后,我知道了怎样读书才能进步。读书不能只读一遍,看一看囫囵吞枣就过去了。读书要细细地品味,把文章的内容读懂,要求甚解。这样,作文一定会有进步。
提到了作文,使我想到了另一件事。有一次,老师让写一篇记事文,正好我背过一篇名为《捕野兔》的文章,和老师要求的写作内容很接近。于是我把文章中的一些内容稍加修改,写在了作文本上,后来,我的这篇文章得了优加,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而只有我知道那不是我的文章,对于这个评价我很惭愧,因为那不是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所感而写的。
通过这件事使我明白了:读书是为了积累文学素养,只有写自己的真实经历、真实情感,才有成功感。我想书不仅对我,应该说对所有的人来说都很重要。所以,我希望我们不可一日无书。古人曾告诉我们:“一日无书,百事荒芜。”
书,在我垂头丧气时,你是一面墙,把我撞醒;在我遭人误解时,你是一片海,教我宽容;在我骄傲自满时,你是一座钟,敲醒我得谦虚……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6:
读书有很多的好处,如读书能增加对课的了解,能让自己增加知识,还可以改变自己的心灵等。
我就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这本书的书名叫做《2010中国年度小学生优秀作文》,它是由《获奖佳作》,《名校佳作》,《写人佳作》,《记事佳作》,《写景状物佳作》这5个部分组成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语文老师在网上订购的,读了以后觉得这本书的内容很不错所以就向我们推荐了这本书,回到了家里以后我对妈妈说:“妈妈,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内容很不错,所以我想让老师给我们订购一本,明天如果订购的话交19。5元就可以了。’于是妈妈连话也没说就把钱交给了我让我明天交给老师。
这本书是由《作文报》主编张海鹏先生从众多的学生报刊中精心挑选的2012年全国极为优秀的小学生作文244篇,每一篇的作文内容都极为精彩,这些作文有的让人哈哈大笑,有的却让人伤心难过。
过了几天书就到手了,拿到这本书以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翻看了,只用了5天就把这本书看完了,看过了以后我感到特别高兴,因为我为我拥有一本内容是这么精彩的作文书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这本书使我看了以后久久不忘,这本书是我最爱也是我最喜欢的作文书。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7: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书包。那是这学期妈妈给我新买的,算起来,它已经陪伴我整整3周了,我很喜欢它!我的好伙伴刚来时,长得很漂亮,一看就讨人喜爱。你看,几条彩链将它围得接结结实实,淡红色的外衣上,印着一些五彩缤纷的图案。我把我的好伙伴背在肩上,它的两条背带晃来晃去,尽管它把我的肩压得生疼,而我却毫不在意。我的好伙伴拥有“三室一厅”,非常宽敞。
上学时,它用自己的口袋把我的书本整理得井井有条。我背着它在上学路上,高高兴兴地蹦蹦跳跳,把文具盒里的文具弄得“叮当”作响。每当我做作业时,它就会在一旁默默地等待我,好像在鼓励我勇往直前呢!做完作业后,它就会张开大嘴,让我拿出课外书,使我的视野开阔,知识丰富。渐渐地,小伙伴的客人越来越多。
今天来了《一课三练》,明天又奔来《同步练习》,后天又跑来《黄冈密卷》……好伙伴热情地招待了客人们,而自己的腰围渐渐变粗,成了“将军肚”,书多得没把肚皮撑破。看着它托着沉重的身子,一步步艰难地移动步子,我实在不忍心,于是便想办法给它“减肥”,不得不把最心爱的课外书拿出来,放在书架上,只留下教科书。此时,它又恢复了往日的精神,又蹦蹦跳跳地与我一起学习。看着它充满了生气与活力,我格外的高兴。
谢谢你!好伙伴,你为了我的学习,硬撑着装下那么多的书本,迈着沉重的脚步陪我学习。我真喜欢我的好伙伴――书包啊!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9:
我有一本《英雄人物故事》书,它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它。
这本书记载着古今英雄人物事迹。书的内容丰富,让你看了还想看,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则故事是:献血英雄——陶智刚。
陶智刚17岁参加工作,一直在武汉市汽轮发电厂做润滑工,1993年6月,陶志刚一家突遭变故,哥哥因车祸不幸遇难,随后父亲患肺癌去世,全家的重担一下在压在了25岁的陶智雄身上。当时多亏了同事和朋友纷纷解囊相助,才使陶智雄一家度过了那段苦日子。
陶智雄心存感激,决定用无偿献血的方式来回报好行人、回报社会。
从1995年5月第一次献血开始,他先后无偿献血近20次,献血总量达到6800毫升,相当于身体血液的2。5倍,等于把全身的血都换了一遍。
然而,正当他全力报效社会时陶智雄感到全身不适。2005年9月底,他被确诊为:齿突骨折伴陈旧性环枢椎脱位手术是他唯一病愈的机会。但十万多元的手术费让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的陶智雄一家犯难。啊、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同意了居委会老主任的提议——向社会求助。在社会的帮助下,他很快做完了手术。
陶智雄的故事告诉我们:好人有好报。任何社会前进的动力来自于无数草根的力量。一个工人能担负起对社会的义务,他让我们惊叹。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命运,都有难以言表的挫折,可贵的是不失望,不放弃。当责任心占据了社会大多数人们的心灵,人们不易财富为目标,那么这个民族将充满希望。《英雄人物故事》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
我喜欢500字作文篇10:
当你听到“非洲”时,会想到什么呢?是无穷无尽、辽阔无边的沙漠?是黑色皮肤的健壮土著人?还是草原上数百万头生气勃勃的野生动物?被誉为“人类宝库”的非洲到底是什么样呢?请随同我一起走进我的第一本探险漫画书——《挺进非洲大冒险》吧。
寒假里,我又一次翻开这本书,随着书中主人公皮皮一行前往非洲旅游。首先,我们途经非洲第一长河——尼罗河,穿越非洲大沙漠,参观了埃及的古代文明遗产——金字塔及狮身人面像,看完它们的历史和文化介绍,我惊叹不已:古埃及人真牛啊!
接着,我们继续前往热带草原,却因坠机事件坠落在非常荒凉的地方——塞伦盖蒂国家公园,好惊险!这里可是狮子和猎豹等猛兽活跃的热带草原地区,处处充满了危险呀。幸而有马赛族老爷爷的帮助,有惊无险。
最后,我们乘上热气球,飞向非洲第一高峰——乞力马扎罗山,飞向非洲的土著部落,飞向非洲最大的瀑布——维多利亚瀑布……真是又惊险又刺激!
读完这本书,我意犹未尽,一路上,皮皮他们用智慧与勇敢战胜了重重险境,经历了非洲冒险旅程。在其中,我不但享受了漫画的乐趣,而且学到了很多课外知识,知道了无数种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知道了马赛族人用“便便”制造房子,用吐口水的方式打招呼等与众不同的风俗人情,还知道了我们要坚决与可恶的盗猎者与滥伐者作斗争……更重要的是,在故事中让我渐渐懂得了:爱护我们的地球,珍惜我们最珍贵的宝藏——大自然。
听完我的介绍,你们动心了吗?快点和我一起加入皮皮他们的旅程,向神秘的非洲前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