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500字作文(一)
跳绳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它还可以起到保暖、增强体质的作用。
要说我喜欢跳绳这项运动,还要从一个故事讲起: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活泼无知的小朋友。刚开始上学的一天,我看见几个小哥哥在跳绳,我便好奇地上去问:“哥哥,这里什么呀?”他们说:“这是跳绳,它的玩法可多了,可以花样跳,双脚跳,跑跳等等。”我听了,心里对跳绳的事顿时扎了根,想我也跳跳看吧。
双休日又到了,我也叫妈妈给我买跳绳,妈妈同意了,到了家,我在妈妈的指导下,学会了一个一个地跳,跳的时候,我屁股一撅才跳了几个就已经满头大汗了,上气不接不气了,我心里想跳绳看上去非常简单,其实还是挺难的嘛!于是我把跳绳带到学校练,渐渐地我会了连起来跳了,过了几天我可以跳得非常快了,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可以花样跳了,最后我跳绳的时候,绳子在我手里好像活了一样,我中它慢它就慢,叫它快它就快。我也很爱惜我的跳绳,上面有灰尘的时候,我就会用布小心地擦着它。
每次我跳绳的时候,身上一会儿就会热乎乎的,肉也动起来了,都感觉到肉在不断减少。
我喜欢跳绳,靠你的了跳绳,我把我减“小将军肚”的事包给你了!希望你能帮我顺利地完成。
我喜欢500字作文(二)
你喜欢弹钢琴吗?钢琴是个神奇的东西,它能奏出饱含深情的音符,使人感到神秘莫测。当你发现它竟然那样丰富时,你又觉得自己对它的了解竟然那么少。
钢琴是乐器之王,有88个琴键,虽然只有这80多个琴键,但它能演奏出的却是成千上百的曲目。那些曲调时而让你如痴如醉,时而让你忧伤不已,时而让你快乐无穷……记得又一次,我正弹一首叫《在堤岸上》的曲子时,妈妈在我旁边坐着,我弹着弹着,无意间发现妈妈低着头,眼泪从她的脸颊滑下来。弹完后我问:“妈妈,你怎么了?”妈妈擦干泪水说:“天天,你弹得真好!这是一首忧伤的曲子,我听得入了神,想起了一些伤心事。”还有一次,我的弟弟当当正在哭闹,小姨怎么哄也哄不到,于是我妈妈说:“当当快去听哥哥弹琴。”小姨抱着当当走到钢琴前,我马上弹起了一首叫《香槟》的曲子,听到这优美、轻快的曲调,当当的哭声停了,只见他挣开小姨的怀抱,站到我的身旁,脸上还挂着泪珠就开心的跟着我的节奏跳起了舞,一会儿扭扭屁股,一会儿拍拍小手,完全沉浸在快乐之中。这就是我喜欢钢琴、欣赏钢琴的原因。钢琴给我带来了无可挑剔的视听享受,钢琴启发我无限的感慨与激情。当我沉迷在高雅精致的艺术中时,音乐成了一种享受,弹琴成了一种乐趣。钢琴就是这样,为了它需要付出一百倍的努力。
甜酸苦辣,它像神奇的怪味豆,又像浓浓的苦咖啡,它更是内心情感的倾诉。你会从它身上感受到莫名的鼓舞,产生一种成就感。我喜欢钢琴,更喜欢它那多变的曲调。
我喜欢500字作文(三)
我非常喜欢下五子棋,下五子棋以可以让人动脑筋。
我从5岁开始,姥爷就教我下五子棋。刚开始的时候,我经常输给姥爷,下十盘输十盘,几乎没有赢过。后来,姥爷跟我说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秘密。其实,下五子棋也是有绝巧的,我们常用的方法就是搭“井字形”、“十字形”和“九字形”等,如果当对手的棋子已经摆了3颗的时候就要注意了,必须在一头放一颗自己的棋子以防住他,如果这时不放的话,让对方摆了4颗同样整齐的棋子就拦不住了,那就要输了。但是,如果对手已经摆放了4颗棋子而他没看到的话,那么还有机会扭转全局。当一方5颗棋子先连成一条直线时,那他就赢了。按照姥爷教我的这个绝巧,我一次一次地反复练习。每当星期天,我做好作业就去找姥爷,拉着他跟我下五子棋。
但有时星期天,姥爷需要去上街,不能陪我玩,我就去找妈妈。刚开始和妈妈玩的时候,我们平局的多,但下多了,妈妈就常常被我打败,到后来妈妈被我“气”得不陪我玩了,我只好跟电脑下五子棋。渐渐地跟电脑玩得多了,我发现其实电脑有时也是很“笨”的,当我下十盘一模一样的棋,他会连输十盘。后来阿姨告诉我,电脑里是有专门的工程师给电脑编程序的,而电脑也只会按着程序而工作,所以当我下的棋电脑里没有这种程序时,电脑它不会跟我们人一样动脑筋而换一种方法,所以就会有下十盘一模一样的棋,电脑会连输十盘的结果。
下五子棋非常好玩,既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也可以开发我们的大脑,还可以使人变得聪明。只有会动脑筋的人,才能打败对手,获得胜利。
我喜欢500字作文(四)
“小白”是奶奶家的一只狗,奶奶家有两只狗,一只是“小白”,另一只是“小黑”。他们俩都很惹人喜爱,但我更喜欢“小白”。
“小白”长着一身雪白的毛,没有半点杂色,摸上去十分柔软。它长着一双黑黝黝的大眼睛,机警地扫视着周围的一切,任何东西都逃脱不过它的眼睛。它还长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高高的竖起来。
“小白”很通人性。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野外照相。它跑在我们前面,跑了一会儿就停下来,好像在等我们。它一路上,这里闻闻,那里嗅嗅,还不时的撒上一泡尿。撒尿得时候也很有趣,它首先保持原来的姿势,然后把一只后腿抬起来撒尿。爸爸说:“它这是在标记号,如果迷路了,它就可以顺着记号找到回家的路。”啊!多么聪明的“小白”!
“小白”也很勇敢。一次,我和弟弟去田野里玩,“小白”也跟着去了。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只狗。“小白”怕那只狗要伤害我们,便和那只狗打起来。它们互相撕咬,非常激烈,我真替“小白”担心。但是最后“小白”胜利了,那只狗见势不妙,便夹着尾巴逃逃走了。“小白”大声的叫着,好像在说:“我胜了!我胜了!
啊!我爱着聪明。勇敢又通人性的“小白”!
我喜欢500字作文(五)
打开衣柜,一套粉色的舞蹈衣映入眼帘,我不由地想起了那件事——那是一个下着雨的冬天的下午,爸爸妈妈有事出门还没回家,而我再过半小时就要去上芭蕾课了,怎么办呢?正在我发愁时,电话铃响了。“叮铃铃——”“喂!妮妮啊,你在家等一会,我们马上就到家了,你先把大衣穿好。”妈妈叮嘱道。“来不及了!我一个人去!”“不可以!你太小了,而且雨天路滑,车又多,你不能一个人去!乖,爸爸妈妈现在已经在出租车上了……”“可等你们回家的话,我就要迟到了。”
“迟到一会儿没关系的。对了,你待会戴那条红色的围巾,外面挺冷的……”我不想再听下去了,生气的挂断了电话。这不可以,那不可以的,我都是大孩子了,还这么管头管脚的,真讨厌!我一边换衣服,一边嘀咕着。“开门开门!”是爸爸妈妈回来了。他们忙带上我乘坐刚才那辆出租车到了舞蹈学校。……课一上完,我见没人来接我,颇有些兴奋。哈哈,我可以自己回家了,可以证明我长大了!我打起伞,走进了雨帘中。可没走多远,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妮妮——!你等——等!”
回头一看,是爸爸。“你怎么不等我来呢?小孩子不可以一个人回去!”爸爸在“不可以”三个字上加重了语气。而后,他牵起我的手向家走去。爸爸呀,妈妈呀,虽然我知道“不可以!”的背后浸润着你们对我深深的爱,但我真的很不喜欢听这句话,因为它束缚了一颗渴望长大的心。
我喜欢500字作文(六)
我爱吃的水果有许多:大红苹果、金灿灿的梨子、似珍珠般的葡萄、圆溜溜的西瓜、我家树上结的枇杷……可是最近我又迷上了火龙果。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我一点也不喜欢吃,见到火龙果就远远走开,因为我觉得火龙果果肉里的“小黑点”可真难看。可是有一天,我对火龙果的态度发生了360°大转弯。那天妈妈说要和我玩个游戏,她先让我闭上眼睛,然后用勺放了一块冰冰凉凉的东西在我的嘴里。我尝了尝,味道还不错,甜丝丝的,咦?怎么还有种吃跳跳糖的感觉,我用牙齿一咬,就有一群小东西在我的嘴里跳来跳去。吃完了,我睁开眼睛问妈妈:“什么呀,还挺好吃!”“你自己去厨房看看吧!”我跑进厨房,看见一块块白色的小果肉,“火龙果!”。“是呀,火龙果可好吃了,它产于热带,还含有丰富发维生素,你不吃真可惜,还便宜了我……”
自打那次之后,不管是在水果店还是在超市,总少不了买两个回家。你瞧,它像不像二龙戏珠中的“大火球”啊!它的身上还有火焰般的刺,不过你可别被它威风凛凛的样子吓到了,那刺可是软的,并不扎人。不过,我和妈妈吃的方法可不一样,妈妈喜欢像吃香蕉一样剥了皮吃,而我却喜欢把它切成两半,用勺儿挖着吃,吃完后的皮儿,还能在水上像小船一样漂呢!
今年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去云南玩,在西双版纳的时候,还吃到了在南京很少看见的红皮红肉的火龙果,那鲜红的果肉,把我和妈妈的嘴唇、双手都染红了,吃完后的感觉只有一个字——鲜!下次要再有机会,我一定要搬两箱回来,让你们都尝尝鲜!
我喜欢500字作文(七)
英国伟大的哲学家培根曾说过,“读史使人明智”。作为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历史记载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我国历来有“以史为鉴”的古训。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便是做为“二十四史第一书”的《史记》。
《史记》为西汉司马迁所著,是一本“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名著。《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2年)为止,叙述了我国三千年的历史。记述了制度发展,天文兵律,社会经济等诸多方面内容。《史记》除了在历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外,在中国文学上也占有极其重要的一席之地。开创了我国转记文学的先河,建立了不朽的丰碑。鲁迅誉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像一个出色的画家,以他那十分传神的画笔,为我们勾画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画像;又像一位善于捕捉瞬间的雕塑家,以他那锋利的刻刀,为我们塑造一个个鲜活的雕像。无论是君主,哲人,刺客还是游侠都颇负魅力,给人以美的享受和启迪。
看《史记》如同看中国之天下,“一看故事,二明情节,三晓世理,四知本质,五通古今。”爸爸经常对我这么说,鼓励我看他。“若想成大器者,必看史记!”爷爷支持我看他,希望我能成大器之才。我看《史记》不仅想知道古今的风云变转,而且想更好得了解历史。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古今明君的造化,哲人的风采等等,说以《史记》成为我最爱的经典作品。文人梁启超曾说过,“《史记》千古之绝作也,不徒为我国开历史之先声而已,其寄意深远,其托义皆有所独见,而不徇于流俗。”
我喜欢500字作文(八)
每一个会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人物,我也一样,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中的——齐天大圣。
孙悟空具有坚忍不拔,玩强乐观的精神,面对取经路上的重重困难,孙悟空的表现与唐僧和猪八戒有很大的不同。唐僧一听说前方有妖怪就说要绕道而行,或者吓得跌下马来,显得十分懦弱无能。猪八戒动不动就是“散活儿”、“分行李”。对取经缺乏信心的和恒心,孙悟空却截然不同,为了消灭白骨精,虽然受尽了紧箍咒的困苦,但仍坚持消灭它,师陀山上,他误入阴阳二气瓶,差点儿化成脓水,但依旧顽强战斗;在小雷音寺,被黄眉大王罩在全铙中,几乎闷死,可他没有气馁,也没有动摇信心,而是设法搬救兵,克敌制胜。
孙悟空还具有机智多变,善于斗争的精神,他有一双火眼金睛,无论妖怪怎样伪装自己,都逃不过他的法眼,白骨精先后变成女子,老奶奶,老爷爷,三戏唐僧都被孙悟空一一识破,他不仅善识妖魔,而且变化多端,随机应便,灵活地与妖魔作斗争,他讲究战术,应时面变,钻进敌人的老巢,摸情况,找弱点,盗宝物…他百战百胜,最后功德圆满,被如来佛祖尊这“斗战胜佛”。
这就是我喜欢的人物——孙悟空。你最喜欢的人物是谁呢?
我喜欢500字作文(九)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鹦鹉。
一天,妈妈班上的阿姨为了奖励我考试取得了双百,送给我一对鹦鹉。这对鹦鹉色彩绚丽,音域高亢。身穿绿色的花外衣,在它那可爱的小脑袋上镶嵌着一对小巧可爱的,像黑葡萄似的眼睛。使它看上去显得玲珑秀气,十分惹人喜爱。它有一对整天叽叽喳喳不停说话的鹰钩似的小嘴巴,它经常站在小杆上放声歌唱,他们有一条美丽的绿色尾巴,还挺硬的呢。它的小爪子是红色的,很尖,有着象鹰的幼崽一样的小勾。它雪白的肚皮很暖和,摸起来可舒服了!
鹦鹉非常好喂养,生存能力很强,每天只要给它一些小米和一定量的水就可以,不挑剔不需要特别喂养,这也是我特别喜爱它的原因之一。
鹦鹉的嘴很有力量,它也很聪明,曾经很多次将鸟笼子的门掀开飞出,尽管妈妈几次因为它们弄脏了屋子而唠叨,但我还是觉得他们在笼子里很委屈,也希望它们偶尔在大屋子里飞一回。,有一天夏日的清早,给鹦鹉们喂食后,忘了放下门栓,也没关窗户, 他们飞走了……
原来这笼里的鸟也象所有的鸟都向往自由、向往飞翔!我爱鹦鹉!
我喜欢500字作文(十)
我喜欢冬天的雪,下得那样安静。我喜欢在冬天独坐在火炉旁看着窗外一刻不停的雪,我也喜欢雪的轻柔、洁白。
我喜欢春天里发芽的小苗,娇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我也喜欢春风中盛开的花儿,开得那样动人,美而灿烂。我喜欢夏日里好吃又解暑的冰淇淋以及我们大家都喜欢的游泳池,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总能给我们带来凉爽。
我喜欢在秋天里看一阵阵金色的稻浪,农民伯伯的脸上洋溢出甜美的笑容。我也喜欢秋天时如丹的枫叶和凉爽的秋风,不论在什么时候,总能使人心旷神怡。我还喜欢小动物,不管是哪一种。
我喜欢可爱的小兔、忠诚的小狗、乖巧的小猫以及小巧玲珑的珍珠熊……我甚至也喜欢让许多人害怕的老虎、狮子和狗熊,我认为它们的幼年时期也一样可爱。我还喜欢画画,不论在什么时候。在各种各样的题材中,我不能自抑的喜欢画那些身体比例不协调的Q版人物。画它们就觉得是在画一个可爱的小精灵,铜铃般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对我微笑。我喜欢我的家人,喜欢他们对我的亲切感,尤其喜欢在春节的晚上全家人聚在客厅里看电视。当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充满了幸福的笑脸,我的心里呀,比吃了蜜都要甜。……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500字作文(十一)
我喜欢爸爸的背,不仅宽大又舒服,好像一座靠山。每当我累了,总喜欢靠着爸爸的背,就像窝在沙发上一样安逸。
我喜欢妈妈温暖细腻的手,每当寒冷的冬天来临,她都会用那双灵巧的手为我织毛衣,织出来的毛衣比买来的还漂亮温暖。
我喜欢向林思雨倾诉,每当我伤心难过时,我都要向她倾诉,而林思雨就像一个大姐姐一样安慰我,鼓励我,让我重新找到信心。
我也喜欢和史涵玩,他总会编出新颖的游戏,每次和他玩,我都会把伤心的事抛到九霄云外。
我还喜欢听余潇弹钢琴,不管是欢快还是伤感,她都能让我沉浸在音乐中。这些音符从她灵巧的手里弹出来,就像被富有的生命。可以让人不由自主的闭上眼睛,静静地去聆听她的乐曲。
我喜欢我家的小金鱼,大大的眼睛,亮亮的鳞片,在鱼缸你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唱歌一样,特别的可爱。
我喜欢典雅的百合花,洁白无瑕的花瓣就像是百花仙子的舞裙。百合花的花苞也会发出沁人心脾的幽香,让人心旷神怡。百合花生命力顽强,不怕日晒雨淋,不管天气多么恶劣,他总是亭亭玉立。
我还喜欢绿色,我觉得绿色可以带给我幸运,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绿色也代表这生命,代表着大自然。
我喜欢的东西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数也数不清。。。。。。
我喜欢500字作文(十二)
觉醒的雄狮,用文章唤醒亿万中华子民。
鲁迅,作《呐喊》就是为了敲醒迷醉于懦弱社会的国人,以文学之力强烈号召,竭力推促人们的反腐思维。《呐喊》是令我热血沸腾的。“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
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呐喊》正是的,有人畏首畏尾,躲藏于懦世;有人萎缩抱首,不理国运,是应该大力地唤醒这些人。谓“国之兴蓑、匹夫有责”。在那个压抑的封建社会,是要对黑暗奋不顾身地做出强烈打击的。革命的伟大事业想必是对鲁迅先生最大的回应。很多“光着脚的”,在那敲心震肺的呐喊下终于站起来与“穿鞋的”势不两立。
淘尽天下沙,滚滚黄河穿流中华,激发华人斗志,冲现出“食敌肌骨,饮敌鲜血”的愤慨,国不能再等,呐喊!呐喊!沉睡的雄狮是时候该站起来浴血冲杀,革命的号角奏鸣,国强的光明大道在斗士的脚下。
鲁迅,在我看来,他本身就是一个光茫四射的时代个体;《呐喊》,他的心志,让我的热血澎湃、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