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一):
我喜欢安徒生童话中的丑小鸭。它刚出生时,毛灰灰的、嘴巴大大的、身子瘦瘦的。因为它的样子与别的鸭子不同,所以它的兄弟姐妹都咬它,公鸡都啄它,就连养鸭的小姑娘也不喜欢它。大家都叫它“丑小鸭”。
除了鸭妈妈以外,大家都欺负它。丑小鸭伤心极了,它痛苦的离开了家,它来到了树林里,小鸟讥笑它,猪狗也追赶它,它白天不敢出来,到了晚上才敢出来找吃的。丑小鸭多可怜哪!我真想大声对它说:“丑小鸭你一定要坚持下来,我支持你,我喜欢你”。丑小鸭顽强的活下来了,一只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的鸭子。它怀有一份美好的梦想,因为这份美好的梦想,它在困难面前没有绝望,没有沉沦,第二年春天,树叶绿了,各种各样的花也开了,谁能想到丑小鸭竟变成了一只漂亮的白天鹅!雪白雪白的羽毛,长长的脖子,真是太美丽了。原来它不是丑小鸭,而是一只漂亮的白天鹅呀!丑小鸭多么坚持啊!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世界上,有谁不爱美?外表美固然重要,但是,心灵美更加重要。要是你品德美,智慧美,语言美,行动美,这才是世界上最美的人。
丑小鸭让我明白:外貌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内心是否美,丑小鸭我真的喜欢你!
我喜欢作文(二):
在我们教室里的“动物园”里,有好多动物,有乌龟、金丝熊、鸟,其中我最喜欢金丝熊。
金丝熊的形像一只油老鼠,可是尾巴没有油老鼠的长,尾巴像兔子的尾巴,身体像一块小饼干,是半圆形的,头小小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像点缀上去一样,它的毛色很鲜艳,四肢像“黄金鼠”。 它的嘴角不停得动,好像嗅到自己的“美餐”。你大概还不知道吧!它还喜欢在杂草堆里成天睡大觉,只要看见有人盯着它,它会全身发抖,躲更深,有时还看不到它。它的脾气很温和,不时的发出“吱吱”的叫声,好像在说“你们干嘛老盯着我,我记得,我好像没有得罪过你们呀”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
记得一次,我站在笼子旁,看着它,我小心翼翼的打开门,又小心翼翼的把小金丝熊拿起,捧在手心里,好让它熟悉我的味道,可是它偏偏不,它老是往有袖子里爬,可能是太冷了吧!我看见那个小家伙那副可怜样,我便依依不舍的把它放回去好让它早点回到它“温馨的家”。
这就是我们教室“动物园”的金丝熊,很可爱吧!现在让我也听一听你们班“动物园”里的小动物,我想一定可爱。
我喜欢作文(三):
我很馋,很好吃。喜欢吃的东西有很多,水果可是我的最爱。
水果中我十分喜欢吃苹果。它不仅形状好看,而且颜色也十分鲜艳。圆圆的。红艳艳的。看上去多么饱满,多么诱人。像小朋友灿烂的笑脸。他穿着青里透红的条纹外衣。它的皮非常薄,而且有许多斑点,用手摸一摸,非常光滑,很舒服。苹果的气味很香,我闻一闻,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迫不及待地咬一口,啊!又甜又酸的苹果真好吃。吃在口中让人心中有一股幸福的感觉。叫人越吃越爱吃。
苹果不光好吃,而且营养也非常丰富。它饱含人体所需的很多微量元素。如果糖。果酸大量的维生素C。E等。苹果非但对身体有益大家都知道,而且对皮肤有美容作用。难怪那些大姐姐特别喜欢吃苹果,对次津津乐道。
苹果的好处众人皆知,可你知道吗?它还有很多别的用途。把苹果切成小块,与另外的食物混在一起,拌上色拉酱,就是一道美味的水果色拉。把切成小块苹果与糯米小圆子酒酿一起煮。煮好后便是一道可口的点心。
听我说了那么多,你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喜欢上苹果了。
我喜欢作文(四):
晚上,我在院子里玩耍,我看见刘约翰和李哲阳,在玩滑板。
突然李哲阳拿滑板撞了我一下,我非常生气,我就练习怎么撞滑板,回头我觉得我学会了,我就和李哲阳碰结果我们两个都摔倒了,我不灰心,继续练习,练了很长时间我才练成,用滑板撞别人的滑板自己不摔下去,可是当李哲阳来撞我的时候我却没摔,李哲阳摔了,他夸我进步很快我很高兴。
我喜欢滑板,是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和自由。
我喜欢作文(五):
我喜欢清新的空气,在暖暖的阳光下散发出淡淡的竹香味,我喜欢那份宁静优雅,喜欢那种曲径通幽的感觉。
我喜欢在秋风中穿过弯曲的小路,毛竹排列着整齐的队伍一路殷勤地为我们遮风挡阳。我喜欢在阳光下随风摇曳的芦苇,一簇簇,一丛丛,在山坡上,在水边上,欢快的绽放着。我喜欢在湖面上的优雅有着的天鹅,安然地享受着阳光下美好的生活,与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友好相处,同享快乐。我喜欢湖里红的、橙色的、白里透红的、五彩斑驳的锦鲤,悠闲地游在绿水中,像一片片流动的彩霞。
我更喜欢黑白相间的大熊猫,喜欢它胖乎乎的身子,短短的尾巴,圆圆的脑袋上长了两只黑黑的耳朵,和一双戴了墨镜的眼睛,我喜欢大熊猫坐着、躺着、站着的样子。真可爱呀!我喜欢它走路时摇摇摆摆的身子和东张西望、悠然自得的神情。喜欢它在书插上做出引人发笑的睡姿。喜欢它把胖胖的身子缩成一团在草地上滚来滚去。喜欢它坐在地上吃苹果的样子,在阳光下露着白肚皮晒太阳的样子。
我喜欢熊猫,我爱成都,更爱我的祖国。
我喜欢作文(六):
名人明星各有人所爱。比如周笔畅、周杰伦、成龙等等,都是每个人所喜爱的。
我喜欢的名人明星,与大家的有所不同,那就是以前美国的著名总统——林肯。
大家会问我为什么喜欢他,因为他在人生中多次经历挫折,但他总是不屈不挠,不懈努力。他的这种坚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在林肯小的时候,他的同伴总是欺负他、侮辱他,在学校里,也没有哪一个老师喜爱他,没有哪一个同学与他玩儿。林肯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孩子,家庭的贫穷和人生的挫折,压在了他那弱小的身躯上。
在林肯长大后,挫折也经常伴随他。有一次,林肯搬家到另一个小的地区,开始了新的垦荒。到后来,林肯就与一个女孩结了婚,并生了两个小孩,一男一女。于是,他们放弃了垦荒生活,自己独立经营了一个小的商店,他们更是负担不起这么大的经济。商店刚开始的生意还红火,可后来随时代的变迁,生意越来越淡薄了。最终,在林肯22岁时,他们经商以失败告终。在林肯26岁时,他心爱的妻子死去了。又在47岁时,林肯竞选副总统也失败了。
竞选副总统失败后,林肯决定奋发图强,最后在64岁时才成功成为美国总统。
林肯人生中的次次失败曾多次让他差点崩溃,而他的次次努力让我深受感动。
林肯,多么坚强的一个人,多么勇敢的一个人!敢于去与现实的残酷搏斗,与命运的不公搏斗!
我喜欢林肯,更喜欢他那不屈不饶,不懈追求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