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的偶像就是胡夏。
胡夏,广西南宁人。出生于1990年3月1日,是一位实力歌手,台湾选秀节目——超级星光大道第六届总冠军,赛后签约SonyMusic,因清澈、温暖、深情的歌声被媒体誉为“清泉音”而他自己也因此被大家称为“清泉王子”。他的粉丝称“虾米”,谐音“夏迷”。胡夏在2010年发行了首张专辑《胡爱夏》,2012年发行第二张专辑《燃点》。曾经获得过第17届新加坡金曲奖最佳新人奖。代表歌曲有《那些年》、《爱夏》、《拍拖》、《数到三不哭》、《燃点》、《伤心童话》等。
我为什么会崇拜他呢?这还要从去年说起。去年,也就是2011年,中央电视台举办了大型公益节目——梦想合唱团。参加这个节目的有张蔷、胡彦斌、周笔畅、林宥嘉、胡夏、房祖名、龚琳娜、、庾澄庆八位明星。他们要回到自己的家乡,组建自己的梦想合唱团,然后为家乡的公益梦想而战。胡夏,是梦想合唱团南宁队队长,他们的公益梦想是为孤儿学校的孩子们争取心理关爱服务和生活助养资金,让孤儿健康成长。
最终获得了20万的公益资金。也许是因为当时参加的队数挺多(8支队),也许是因为胡夏的南宁队没有“杀”进决赛,我一开始并没有过多的关注胡夏。直到总决赛时,他带着已被淘汰的5个队对剩下三个队的美好祝愿,应邀重返现场,还献唱了一首《张三的歌》,正是这首《张三的歌》引起了我对他的关注,因为她唱的是那样的优美、宁静、和谐……“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没有烦恼没有那悲伤,自由自在身心多开朗……”没事的时候,我总爱哼上两句。因为胡夏的这一首《张三的歌》,我开始了对胡夏的关注。并开始从网上搜起了他的资料。通过查资料,我知道了胡夏还是“南宁市形象大使”、“青年志愿者”、“桂台青年文化交流大使”,做过许许多多的公益。就这样,他,成了我的偶像。我也得到了一个新称号“虾米”。胡夏,并没有像某些歌星那样,偷逃税款、索要高额出场费,而是把一部分精力用在了做公益上,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第二篇】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
周杰伦一直牵引这我搜寻的目光,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声:“阿杰,加油!我永远支持你!!”
提起周杰伦,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我是从听周杰伦的《东风破》才认识他的:“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幽幽的意境、冷冷的气息,摇滚风格的念白,水乳交融半混在一起,将东方古典中的超拔娓娓道来,更将西方黑人音乐的率性和盘托出。
于是我的心随着歌声飞翔,眼前便有山水浮起,心中似乎有了灵息吹动。从此,我成了周杰伦的一名超级“粉丝”。
我开始寻找一切与周杰伦有关的东西:寻找他所有的歌碟;寻找他出道以来的新闻……
一次朋友聚会上,一位朋友无意中说他不喜欢周杰伦的“和尚念经”,引得其他同学“大呼小叫”,怒目以对。那位朋友几乎下不了台——她那里知道,放眼国内流行音乐,多是胭脂粉气的创作,红男绿女的呻吟,不古不今的唠叨、不东不西的哼哼。花拳绣腿、炫目招式,终难抵住周杰伦“和尚念经”般的一剑封喉!
瞅着周杰伦“双截棍”的逼人寒气,我说不出喜欢他的全部理由——不能说出。这或许就是一次审美的开始。在更多的时候,我们只能感受到他的一面,而他的另一面却不动声色,任凭“谁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
山水、烟雨、草木、它们就在《东风破》的音乐中,常常落入到我的梦境,萦绕在我的心头。不知为什么,就为这音乐中,多了一份醉意,多了一种沧桑,更多了一股剑气……
一次朋友聚会上,一位朋友无意中说他不喜欢周杰伦的“和尚念经”,引得其他同学“大呼小叫”,怒目以对。那位朋友几乎下不了台——她那里知道,放眼国内流行音乐,多是胭脂粉气的创作,红男绿女的呻吟,不古不今的唠叨、不东不西的哼哼。花拳绣腿、炫目招式,终难抵住周杰伦“和尚念经”般的一剑封喉!
瞅着周杰伦“双截棍”的逼人寒气,我说不出喜欢他的全部理由——不能说出。这或许就是一次审美的开始。在更多的时候,我们只能感受到他的一面,而他的另一面却不动声色,任凭“谁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
山水、烟雨、草木、它们就在《东风破》的音乐中,常常落入到我的梦境,萦绕在我的心头。不知为什么,就为这音乐中,多了一份醉意,多了一种沧桑,更多了一股剑气……
周杰伦一直牵引这我搜寻的目光,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声:“阿杰,加油!我永远支持你!"
【第三篇】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
也许是因为懒惰的关系,我更钟情于篇幅短的文字,而最爱微型小说,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第二点——出人意料的结局。
闭上眼,试想一个平静的冬夜,在温暖的小屋里两位老人谈论着准备考大学的孩子。忽然,一个强盗绑住了他们,上楼搜寻财物,却摔了下来。老人高兴地说:“是我们的孩子!他打倒了强盗!”赶来的警察抓住了他,强盗骂骂咧咧地说哪有人复习不开灯的。然而,一通电话揭露了真相:他们的孩子早去世了,强盗是因为楼梯年久失修摔下来的。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吃惊,但仔细一想,却又发现文中处处埋下了伏笔:一对老人怎么会有这么年轻的孩子?既然要复习又为什么黑灯瞎火的?这个结尾合情合理,可真是神来一笔。
写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的偶像星新一。他以写微型小说着名,写出的作品有“新版一千零一夜”的美称。不过,我佩服的不仅是文章的构思巧妙,更多的还是他在作品中揭露的社会现象,读完后不仅是一笑了之,更是引人深思。下面我就简单讲讲另外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男女相撞造成失忆,在等恢复记忆的药起效时,他们互相倾慕。可当他们恢复记忆时才发现,对方竟是自己厌倦的伴侣!他们又开始争吵、追打,在拐角处又一次相撞,失忆。
你说,该让他们再恢复记忆吗?比起上一篇,这篇故事更像是童话,但它也揭露了一个事实:最喜欢的往往是最厌恶的。这也是上一篇所没有的。
刚开始,你只会看到事物的优点,慢慢熟悉后才发现它居然有这么多缺点!如果不能理性地看待这些,就会造成不好的后果。
我爱星新一的作品,但我更爱的是他的精神:小说不是“天书”,不如让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交给读者品味。
的确,好酒是用来喝的而非观赏,写作不是卖弄学术而是为了自己的心!无论是干什么,出发点都不应该是显摆自己,而应该是向大家展示自己。若没这份精神,也许就没有许多令人敬佩的科学家、艺术家……
当然,我的偶像远不止这一个。无论是写出温暖童话的汤汤;画出纯净故事的宫崎骏或是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的安房直子,都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实际上,会用眼睛发现、用手创造的人,都是我该敬仰的偶像。
【第四篇】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
一头飘逸卷曲的长发,一张白皙俊朗的脸。高耸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嘴唇,穿透力极强的歌喉,鬼魅般的舞姿,色彩单纯而有艳丽的服饰。男女不分,人鬼莫变,犹如一个精灵在舞台上飞舞。有人说,他是一个世纪的奇迹,一个令全世界无数歌迷难以理解的永恒主题。有人对他狂热地崇拜,将他视为王子,奉为神灵,赞誉他为舞台之魂;有人极端地厌恶他,将他贬为一个音乐垃圾,贬为不男不女的妖怪,嘲笑他是舞台上的小丑。但无论怎么,他在舞台上的举手投足都让人为之疯狂,都让许多人无法模仿。——这就是迈克儿·杰克逊。
前两天偶尔在图书馆看到一本专门介绍迈克儿·杰克逊的书,以上也是书序上的一段话。赶着看完了全书,我觉得迈克儿·杰克逊真的有令人疯狂的魅力。虽然我不是疯狂的追星一族,更不是杰克逊的忠实fans,但是他给我前所未有的感动,对音乐的执着,对舞蹈的感悟……也许只有他能跳出那独特的“太空舞步”,是努力造就他成为一个天王巨星。
迈克儿·杰克逊——这个从美国黑人贫民区里成长起来的超级巨星最好地释全了全世界黑人心中的一个“美国梦”,他奇迹般的演艺生涯更是创造了20世纪世界流行文化的神话。由黑到白,两个世界;天才鬼魅,一种化身。他奇异着装,女性化的浓妆艳抹,多次进行整容手术的传闻,皮肤由黑边白的神奇现象,使他的周身笼罩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有人说迈克儿。杰克逊是做了全身整容手术,使自己变成了白色,但是他自己并不承认,说是因为一种皮肤病。因为这样有很多人都骂他说他背叛自己的种族,其实黑或白,只是两种不同的颜色而已,他也从说过自己的根在非洲,自己是黑人。全世界有很多人做各种各样的美容手术,为什么名人不能做呢?!我觉得真得没有必要拿这个说事儿。迈克儿。杰克逊爱美,决不允许自己身上有瑕疵,他为了美,鼻子,脸,下巴都做了美容手术,在报纸媒体上报道的有6次之多,具体内情也只有杰克逊自己知道。但是我觉得不论怎样,那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与别人无关,不应该有那么多人去指责他。在网上下了一些他的演唱会资料,虽然不是很懂歌曲的内涵,但是他在台上的激情足以感染每一个人,时儿奔放,时儿抒情,伴着沙哑却极具穿透力的嗓音,以及全世界歌迷为之疯狂的舞蹈,“歌王”称号当之无愧。
【第五篇】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
从小到大,我的心目中一直有一个偶像,他法力无边,呼风唤雨,更厉害的是,他有七十二变的本领,
能够随心所欲的变成任何东西。说到这里,同学们已经猜到。他,就是无数儿童的偶像DD孙悟空。
随着第一本与孙悟空有关的书[西游记]的出版,一个无所不能的英雄形象走进了无数儿童的心中。他身着黄装,穿着虎皮裙,一根金箍棒舞的“呼呼”直响,头上还戴了顶黄帽,他机智,滑稽,但又不失英勇无畏。最近,拿西游记故事和孙悟空编电影,动画片的越来越多。如刻画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反抗英雄的[大闹天宫]
,还有最帅的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孙悟空还在[宝莲灯]中扮演了一个有情有义的普通人,还有[七龙珠]中那个徒有虚名的可爱的孙悟空。当然,在诸多影片中,最受欢迎的还是[西游记]DD原汁原味的孙大圣。
这个由六小龄童扮演的美猴王无论是从扮相或是性格,行事上看,绝对忠实原作,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活脱脱是那个勇敢顽强,聪明坚韧,天真诙谐的孙悟空。无论是影片还是书籍,孙悟空都为我们保留了一份质朴的感情。
现在,我一看到孙悟空的形象,我都会想起幼时扮孙悟空从椅子上摔下来的趣事。总之,我相信,孙悟空一定会以他独特的魅力吸引千千万万的儿童的。
【第六篇】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
我是一个冷淡的人,很多朋友这样说,我也这样认为.考了高分最多高兴下,考砸了也就伤心会儿,明天或者下节课也就过去了.还可以不知道等口头禅是足以令人急得暴跳如雷的.有时望着他们生气的样子,望着望着,自己觉得成了局外人,不理解台上的人为何生气,我错了吗?可能吧。
像我这样的人最不能理解的是为何会有追星这种形为.一方面我觉得幼稚,另一方面我又向往这种感觉,更准确点说,是好奇了.有段时间觉得自己也是应该找个偶像了,毕竟大家向右走,自己向左走,总会疑惑是不是自己错了,落伍了.那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对我来说更多只能留在书面上了。
那找谁当我的偶像呢?其实也蛮简单的.上个月一部电影感动了我,男女主角便成了我的偶像,这个月听了一首好歌,又认为这位歌手才是我的偶像.总之换来换去.留下的只是想当初,走了的是完整的,正如它完整的走向我生活.日子一天天过,我依旧很冷淡,依旧冷淡面对一天天的喜怒哀。
应该是高三上学期吧.我去学校的书店看书.在我想看的书旁边正好放着另一本书.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关于她,在之前一定是有听过的,只是确实不喜欢那个笔名.也不太刻意去看她的书.但当天还是随意挑了一篇看,再后来呢,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当时是想买的.但确实蛮贵的,要好几天的伙食费啊,就放弃了.但我每天中午都会抽一个小时去书店看她的书.高三的时间宝贵,但我觉得值.一想到她的名字,也就是她那个三毛的笔名,我就会顿觉舒畅,有时还会止不住地傻笑.我就是把她当作故人一样想念着,当作老师一样尊敬着,当作知己一样交流着.她真实,义气,敢爱敢恨,赋有流浪气息.总之在她身上闪耀着我所崇拜的向往的性格与气质。
三毛在我眼中并不是完美的,虽我会因维护她的不完美跟他人争得面红耳赤.比如她的自杀,诗人会将其写得唯美,宗教会将其归于寻求另一种重生.但我生气,生气她没有坚强的毅强;生气她不是真勇士不敢直面惨淡的人生;生气她不清楚一个人的生命岂止是一个人的.但我还是喜欢她,因喜欢她亦觉得其缺点不在于可恶,而在于可恕,只缺一个改正机会。
三毛的对感染了我,而她的错也教育了我.我想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偶像.偶像是什么?他们无需完美,从他们身上我们明白何条路可走,何条路不可走.而可与不可全在于你我如何判断,其对与错也在其间了.所以我想希特勒也是可以当偶像的。
【第七篇】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
熟悉我的人都夸我孝顺,其实应该说有其父必有其子才对。我的这点德行在爸爸面前就是“小巫见大巫”了。爸爸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孩子,所以从小就很孝顺。他知道家里穷,每次爷爷给他钱时,他总说有,其实爸爸那时候都不吃菜或吃最便宜的菜。
有一年冬天,天很冷,爸爸两个星期几乎没吃菜,为什么呢?原来他把剩下来的钱给太姥姥献爱心了。爸爸看到城里的老太太们铺电热毯,所以也买了一条,奶奶还说:“你这傻小子,把你姥姥电死咋办?”可爸爸却风趣地说:“电死了我偿命,妈,你要相信科学。小时候姥姥给我暖被窝,可我得上学,就让这个电热毯替我给姥姥尽孝吧!”
一个电热毯对现在人而言微不足道,可那是八十年代呀,我们村子的人还不知道那是何物呢!
爸爸那些感人的故事还多着呢!我喜欢听妈妈反反复复的讲,把它当做我前进的动力。
爸爸参加西部开发已经十多年了。爸爸敬业爱岗,我欣赏爸爸的为人,但我方更欣赏爸爸的管理。前年我去了爸爸工作的地方。又一次爸爸去查岗碰上了一位新职工正在睡觉,爸爸没有吵醒他,而是给他录了像,然后让带班长叫醒了他。那位大哥哥吓坏了,怕爸爸炒他鱿鱼,下班后立马去像爸爸认错。爸爸笑了:“知错就改,很好。你已不是父母身边的娇宝贝了,到这咱是男子汉,可别当熊包哦?!来坐这喝杯茶,抽支烟,咱们来欣赏你精彩的瞬间吧!”那位大哥哥如坐针毯,待录像放完,他非要让爸爸惩罚他。爸爸说:“那好吧,翘起屁股,我把你踢到钻台上加班去吧!”逗得一旁人都笑了。
这就是爸爸的管理模式,有点不着边却又充满人性化的管理。很多警队都出逃兵,可爸爸的手下却出了好多强将。他们有的出国了,有的也成了管理者。爸爸的很多职工都说他是生活中的大哥、工作中的领导。如今爸爸调离了井队,很多职工还等着他回去呢!
诶,我眼中的老顽童竟有如此大的魅力,看来,我不佩服他都不行。我审视着爸爸的一份份荣誉证书,仿佛看到爸爸一行行金光闪闪的足迹。
【第八篇】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
他曾连续参加过两届“新概念作文大赛”,并且蝉联一等奖;他曾提笔挥袖写下许多小说;他曾拍过一部被热捧的电影——《小时代》。他是青春作家的代表,他是我们这些花季雨季里的偶像,他是郭敬明。 我欣赏他的文采。他的小说中总是带点忧伤的色彩,这和他的性格十分相似,他有软弱的一面,忧伤的情绪,从而小说中会有这种色调。我是他的书迷,小学开始就对他的书爱不释手,他总是诗化小说语言,读起来有浓浓诗意。诗意加忧伤,令我们仿佛在一个安静的湖泊岸边樱花凋谢之中,我们的情绪会随着情节的波动而波动,我们的思想会随着情节的悠远而悠远。在他的笔下,我们能清晰地感觉到文中人物的感情变化,这就是最简单的生活感情,就像是真的在现实生活中一样。他从不在文中描写那些虚伪的,浑浊的气氛,字迹间是一股芳香,淡淡的忧伤,纯净的风格。我们之所以喜欢他的小说,便是因为文中没有那种气氛,对于我们这些青春少年少女,那些纯净的,美好的是我们心灵的期盼。 我欣赏他的勇气。他从不因为身高的原因被别人取笑而绝望,相反的,这激励着他要奋发向前,要拿出实力让他们信服。面对那些非议,他刚加冷静,也更加释然。他的内心不是很强大,早在几年前,他的身高其实对他也是个困惑,他会很在意。时间和成功会宽容一切,他渐渐地便不是很在意了,虽然这是一个取笑点,但对于这些没有道理的取笑,没有实力的取笑,何必去在意呢?面对他的身高,他从不怪父母,这并不是父母的错,这是上帝的安排,人是有得有失的。他有那份孝心,有那份面对非议的勇气,这令我深深钦佩。 现在的他不仅是一位作家,不仅是一位商人,还是一位导演。他其实没有必要去当导演,他可以在拍电影的时间内写下更多的小说,甚至可以去放松旅游一下。但他不是那样的,他亲自去指导,他告诉演员小说人物的感情该如何演绎,由于他的亲自指导,《小时代》的电影也是被人热捧,票房近五亿啊!他说,电影不可能会被每个人喜欢,但他觉得自己已经尽力了。 他的文采,勇气,亲自指导的精神对于我来说都十分令我佩服,他并不需要再去忙碌,可他选择忙碌。他的文采足够他过一辈子,可他还是……我的偶像,就是喜欢忙碌。他说过,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小小的。但努力着,总有一天会发光发亮。
【第九篇】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
人们常说:“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偶像就像是天上闪亮的星星,可以为我们的人生之路指明方向,还可以给我们精神上的鼓励和学习的力量。我的偶像不是歌星、影星、球星,而是一个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
将爱因斯坦定为自己的偶像,并不是我想要像爱因斯坦那样,当什么数学家、物理学家,而是因为他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
据说,爱因斯坦小时候是个大家一致公认的“笨小孩”。三岁才学会说话,十岁才去上学,在学校里,爱因斯坦因为反应迟钝,经常被教师呵斥、罚站,受尽了同学的嘲笑。有的老师甚至指着他的鼻子骂:“这鬼东西真笨,什么课程也跟不上!”
一次工艺课上,老师拿出一个很不像样的板凳,对着大家说:“我想,世界上不会有比这更糟糕的凳子了!”学生们哄堂大笑,爱因斯坦红着脸说:“我想,这种凳子是有的!”说着,他从课桌里拿出两个更不像样的凳子,说:“这是我前两次做的,交给您的是第三次做的,虽然还不行,却比这两个强得多!”一口气讲了这么多话,爱因斯坦自己也感到吃惊。老师更是目瞪口呆,坐在那里不知说什么好。
然而,当年那个被人们称为“笨蛋”的爱因斯坦,最终却成了全世界公认的、最杰出的人物。由“丑小鹅”变为“白天鹅”,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想,爱因斯坦自己的话就是最好的答案。
当年,许多年轻人缠住他、要他说出成功的秘诀。他提笔写下了一个公式:A=x+y+z。他解释道:“A表示成功,x表示勤奋,y表示正确的方法,那么z呢,则表示少说空话。”
许多年来,爱因斯坦的这个成功等式一直被人们传颂着。从爱因斯坦的奋斗历程中,我们不难看出,正是“勤奋、正确的方法和少说空话”,使爱因斯坦由笨头笨脑的小孩成为了一个世界瞩目的科学巨人。
可见,一个人不聪明并不可怕,别人说什么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先泄自己的气、自暴自弃。试想一下:如果当年爱因斯坦因为自己笨、因为别人都说自己笨,就灰心丧气、不再努力,那不是将他自己潜在的才华、能力都扼杀了吗?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长处。在生命的长河中,每一个人都在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如果你觉得自己笨,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寻找到你自己的坐标,正如爱因斯坦对别的事物迟钝、却对物理和数学特别喜爱一样。当你找到自己的目标时,你一定会放射出与众不同的光彩。
只要你肯、只要你愿意,为你的目标付出艰辛的努力,并配合正确的方法,你就一定会得到成功女神的眷顾。少说空话,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第十篇】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
对针尖的恐惧,曾使我一度对生物学家这个手染鲜血的职业充满着抵触情绪。直到我看到了一张白皙斯文,戴着金边眼镜的脸,眼神中的那份执着与坚定,时隔四年后的今天,我依然难以忘怀。
他叫班廷,英国生物学家,准确地说,是生理学家。他的一项发现使成千上万的人看到了生的希望——胰岛素,也为他带来了诺贝尔奖的殊荣,让他被后人永远铭记。
为了攻克糖尿病——这种当时的绝症,班廷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当时,人们对肝脏对消化系统的功用已有初步了解,班廷知道,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肝脏上。他与他的助手科恩,与他的实验对象,十几条狗展开了与病魔的殊死搏斗——他破坏肝脏,意图破坏狗的消化过程,许多的狗患上了糖尿病,他与助手用肝脏的提取液对狗进行治疗,结果有的成功,有的失败——班廷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直到有一天,科恩发现:有一条狗在肝脏被破坏后,依然清瘦如初,班廷与科恩对它进行了解剖,发现有一个叫做胰岛的组织侥幸躲过了手术刀——柳暗花明,当胰岛素盛放在一个个窄窄的试管里时,糖尿病就已经无力回天了。
然而,真正令我为之动容的,是他对科恩的真诚。
诺贝尔奖最终颁给了班廷,然而,班廷却并不为此感到高兴——课题结束,科恩也离开了班廷的工作室,而班廷却不断地向诺贝尔委员会致电,说科恩也是发现人之一,怎奈诺贝尔奖已出,不能修改,班廷于是抛下研究,四处奔波,寻找科恩,直到找到他,硬让他收下一半奖金,才最终离去。
好一个善良的班廷!是怎样的感恩之心才能让他在大不列颠岛颠沛流离,只为寻找那一同并肩作战的战友!又是好一个厉害的班廷,又是怎样的毅力让他一遍遍重复同样的实验,去寻找一个微乎其微的线索……
一个真正的伟人,应当成就与人格并重,这一点,班廷做到了——名垂千古的牛顿,爱因斯坦没做到的,班廷做到了。
从此,热爱天文学的我便将一个生物学家作为了我的偶像——有人问道,天上的繁星和地上的鸟兽有关联吗?
我想,用头脑去思考,用心去感悟,万物自有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