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_我喜欢800字作文
每次,我望见天空中飞过互相追逐小麻雀,便希望里面有那只被我放飞,并被我称之为“幸运”的小麻雀,也一直憧憬着它能在某一天回来看我。
我和它相逢那天是下午六点钟,爸爸和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天气比较冷,我发现路旁有一团灰色的东西,我并没有在意,当走过它时,那团灰色东西突然扑楞楞动了起来,这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凑近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一只稚气末脱的小麻雀,它被冻的缩成了一团,我赶紧把它捉回了家,妈妈找来了一只小纸箱,在纸箱的一角铺上了棉花,另一头用小瓶盖放上了水和小米,安排好它的房间后,我怀着喜悦和担忧的心情注视着它,过了好一会小麻雀好像才从惊恐中缓了过来,睁开眼睛,转动小脑袋,四处打量着,我这时才发现我眼前的这只小麻雀长得非常可爱,漂亮;黄褐色的嘴巴上还有一些显示着它还未长大的黄嘴丫,身上带着斑点似的花纹,一条长尾巴支撑着身体的平衡,它可能被对面这个眯着眼睛看它的人吓住了,楞楞地盯住了我,小眼睛一眨一眨的,然后迅速退到了箱子角上,又缩成了一团,一动也不动,这时妈妈告诉我,它还不熟悉,让我离开偷偷的观察它,观察中我发现在它发现没有危险后,左右看了看,才一跳一跳的跑出来吃食,我的心情也由担忧变成了喜悦。
晚上,妈妈对我说:“这是一只麻雀宝宝,离开了妈妈的保护,多么可怜呀。”想到它刚才的经历,如果不是我发现了它,它会成什么样呢,思前想后我决定给它取一个名字—幸运。希望好运永远跟随着它。
经过几个月的喂养,“幸运”和我熟悉了起来,每天我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喊着它的名字,给它喂食,它已经是我们家的一员,给我们全家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了麻烦——就是清理鸟粪。后来“幸运”学会了飞翔,看着它展开双翅在屋里面飞来飞去,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会飞了的“幸运”,总是站在窗户上对外鸣叫,妈妈告诉我它是属于大自然的,它在想它的同伴。我的心瞬时痛了起来,离别的伤感使我一时难以接受,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我决定放飞“幸运”。我依依不舍把它放在院子里,小麻雀往前跳了几步,一下飞到了树上,然后又下来,绕着我飞了一圈,转瞬间消失在天空中。
望着转瞬间消失在天空中的“幸运”,放飞的喜悦和离别的伤感同时涌向我的心田,那种感受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一天放学了,妈妈说在窗户上看到了“幸运”,它对着妈妈使劲点点小脑袋,“喳喳”叫了几声,然后飞走了。我虽然很遗憾没有看到它,但我相信,它还会回来的。
篇二_我喜欢800字作文
梁启超评价陶渊明时曾经说,“自然界是他爱恋的伴侣,常常对着他笑”。
确如其言,陶渊明在自然与哲理之间打开了一条通道,在生活的困苦与自然的旨趣之间达到了一种和解。连最平凡的农村生活景象在他的笔下也显示出了一种无穷的意味深长的美。他的语言,看似质朴,实则奇丽。在平淡醇美的诗句中,蕴含着炽热的感情和浓郁的生活气息。《桃花源记》、《归去来兮辞》就是绝美的佳作。它们无不是脍炙人口的,直入人心的。而每一篇的内容虽不一样,但作者对美好的向往却始终如一。正因为这种追求,他才毫不犹豫地辞官隐居。选择了与上层统治阶级决裂,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追求自由与闲逸的隐居之旅。就这般鸟归山林,鱼回深池一样快活地长嘘了一口气。
在他眼中,故园附近的景物都倍感亲切,就象阔别多年的老友再次相逢,不由得脱口而出地一一数其名字,以发泄无法遏制的激情。方宅、草屋、榆柳、桃李似乎都张开双臂欢迎他,有了生命,而狗吠、鸡鸣都充满了诗意。这与官场的令人窒息、仕途的坎坷陷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陶渊明归隐田园后,亲自参加了农业劳动,他认识到人生于世必须劳动,自食其力,也可以更深刻地体会大自然,体会田园生活。没有大悲大怨,还透出几分乐的味道,这不正是他人生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也许这正是陶渊明之所以为陶渊明的原因吧!不然怎会有“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渊明爱菊,宅边遍植菊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朴素自然、情感真挚的清新艺术风格的飘然于世?陶渊明的飘淡,即使到了今天,也仍能从几页文字中读出,一种隐逸之美。他就是隐士,就算在残破简陋的草庐里也能饮酒赋诗自得其乐的隐士。后来的中国文人仕途失意时首先想到的便是陶渊明。苏东坡也曾说过“渊明吾师也”是否也是因此?恐怕更多程度上还是他的文章吧!
陶渊明从来就是为自己而写,这样的人从古至今是为数不多的。因为隐居才可能这样,以此来舒展自己。读别人文章的时候,总觉得有一道门槛客客气气地把人挡在外面。而读陶渊明的,却就像在叩问自己的心灵,使得心灵深处无法表达的部分得以舒缓。正是这种心灵的共鸣,才让这千百年来无数的士大夫这么推崇陶渊明。陶渊明的文章就像是冷雨的街头永远温馨的客栈,暴雨狂风大海上的安宁港湾。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自然。
当看着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时,是否听到了一个高亢嘹亮的声音在舒啸:“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篇三_我喜欢800字作文
历史人物,一个永远风靡的话题,如广袤的天空般深邃;我喜欢的历史人物,一个永远不灭的主题,又好似深空中的点点繁星那般温柔。
我喜欢王勃“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宽阔胸怀,远大抱负;我喜欢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陶醉自然,悠然自得[注: 悠然:闲适的样子;自得:内心得意舒适。形容悠闲而舒适。];我喜欢苏轼“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真诚祝福,美好祝愿;我还喜欢俞伯牙《高山流水[注: 比喻知己或知音。也比喻乐曲高妙。]》的磅礴有力,缠绵悱恻[注: 旧时形容内心痛苦难以排解。也指文章感情婉转凄凉。];但我更喜欢李白,喜欢李白的珍情,喜欢李白的浪漫,喜欢李白的乐观……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辗转的思乡情溢于言表,望着空中那轮明月,想着这般千古名句,谁能不为之动容?静。给明月披上一层柔光,凄清的心境在这柔光的笼罩下,也少了些阴霾,多了些晴朗,谁能不为这月光倾心?
“安能摧眉折腰[注: 低眉弯腰。形容没有骨气,巴结奉承。]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在遭遇仕途不顺时,在那个朝代,你会怎么办?消极,还是堕落,可这样往往只会是境遇愈来愈糟。诗仙李白毅然选择了用笑容来面对,来消除痛苦,用他的乐观,向世人说明“这又何妨,此有何难?”“长安市上酒家眠”,清风伴着他一同行走在大道上,用袖口,拂过胸口,踏着前方不定的道路,访过数座名山,赏过数山风景,终于成就了他千古飘逸的浪漫情怀!
“桃花潭水[注: 比喻友情深厚。]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江边,弥漫着桃花的清香,江面也时不时浮起层层涟漪,水清,水明,使得鱼儿也都竞相跳跃,他站在桥前,汪伦则站在岸边两人皆未言语,可谁又能磨灭这份情谊呢?那早早的就定格在彼此心中,那个最显眼的一块地方,承载着他们的回忆,有这般挚友,岂不乐哉?
喜欢他的浪漫,喜欢他的乐观,喜欢他的珍情,喜欢他的……
在我喜欢的历史人物的深空中,闪耀着一颗最亮的星——叫做诗仙李白。
篇四_我喜欢800字作文
美国的朗费罗说过“伟人们到达高峰不是靠突飞而来,而是他们在同伴熟睡的时候不辞辛苦的坚持攀登的。”我国的罗大经说过“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两句经典佳句是我最喜欢的,都说明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取得成功,我对这个道理真是深有体会。
古今中外所有成就伟大创举的人没有一个不是坚持不懈的人。美国发明家爱迪生,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幼年就自谋生计,当小贩、报务员等,但他迷恋电学实验研究,毕生孜孜不倦,竟拥有白炽灯、留声机、碳粒电话筒、电影放映机等一千多项发明专利权。现代著名书画家齐白石画技之所以那么高超,是因为他从青年到老年坚持不懈的练习,他的画技才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明代著名医药学家李时珍从小立志学医,他翻山越岭,走遍了大半个中国,走访各位名医,尝遍各种药草,经过二十几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写成了药学巨著《本草纲目》。还有富兰克林、竺可桢、司马光、童第周等等,这些人都应了那句话“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取得成功”。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事情看起来容易,但真正做起来觉得很困难,但我们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取得成功。我非常喜欢游泳,已经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有一次,我和我的邻居小李去游泳池游泳。只见小李先来了一个助跑,然后是大鹏展翅,一下子钻进水里,原来他是在游鱼泳。我也不甘示弱,学着他的样子一下子跳进水里。但我只是用手在水中扑打着水花,旁边的人笑话我。上岸后,我的脸“刷”的一下子热乎乎的,应该像个熟透了的苹果了吧。之后我不好意思地再游泳池中泡着,信心早已化为乌有。小李在游泳池中自由的穿梭着,看见我在一旁叹息,于是他潜水到我的身边,对我说:“‘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句佳句可是你最喜欢的,难道你忘了吗?”说完,便钻入水中。听了这句话,我先是一愣,然后恍然大悟,猛地从池中站了起来,说:“我明白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取得成功。”我的每个细胞都充满了活力,信心又回来了,能量在迅速提升。小李看见了,边微笑边向我竖起大拇指。他说:“我来教你游泳,你有没有信心?”我回答:“我现在可是信心十足,多亏你提醒我。”于是,我怀着必胜的决心,认真向小李请教,看清小李每一个动作,反复的练习。经过几天的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学会游泳了!我欣喜若狂,我控制不住自己高兴的情绪。虽然经历了许多困难,但我终究取得了成功!
经典告诉了我一个影响我一生,让我铭记在心的道理:做每一件事,要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要有坚持不懈、坚韧不拔的精神,就能取得成功。经典伴我成长,我爱经典。
篇五_我喜欢800字作文
今天我的心情显示阴,再是雨,最后是晴。想知道为什么吗?让我来讲给你听听吧。
心情的变化,制造悬念,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早上,我妈妈突然对我说:“今天晚上你要去学英语,我帮你报了英语班。”“英语?你什么时候报的?我怎么不知道?”我吓了一大跳,要知道,我最讨厌补课了。“昨天帮你报的,只是忘了告诉你,今天晚上六点到八点去学。”妈妈对我说。“可以退掉吗?我不想学”我可怜兮兮地问妈妈。“不行,这儿的英语是不可以退的。”妈妈拒绝了我。“苍天啊,大地啊!”我仰天长叹。
与妈妈的对话表现了自己不喜欢补课,显示了自己的无奈
晚上,妈妈把我带到了学英语的地方的老师办公室。妈妈和老师打了个招呼,然后老师给了妈妈一本厚厚的书,妈妈把书递给了我。“天哪,这么厚的书?”我看着手中很厚的书,惊讶地说。“是啊,一共一百四十四课,”妈妈没有否认,转身对老师说,“老师,她就交给你了,我先走了。”“嗯,请您放心。”老师笑眯眯地说。妈妈满意地笑了,然后就离开了。“同学,你是不是叫王思怡?”老师亲切地问我。“是……是啊。”我有些紧张。“你不用紧张,这里就我们两个。”“嗯,知道了。”我点了点,心里居然没有了刚才的紧张。“我们先去班上吧,同学们估计都到齐了。”老师拉着我的手走出了门外。我细细地打量起了老师,这个老师大概一米六五的个子,长长的头发扎成了精干的马尾辫,给人的感觉很清爽。“怎么了吗?我脸上有什么吗?”老师察觉到了我在看她。“没……没有。”我收回了目光,脸红红的。“呵呵。”老师笑了笑。我和老师停在了一个教室前,老师轻轻地把门推开。只见教室里面有十个左右的学生,他们都在玩游戏。“好了,同学们,今天我们有了新同学。她叫王思怡哦!”老师指着我对同学们说。下面响起了掌声。“好了,你随便找个位子坐下来吧。”老师对我说。“嗯。”我挑了一个第三排的位子,我的旁边是一个女生。很快,我便和她玩了起来,两人聊得热火朝天。老师讲课的时候让我感觉很轻松,你可以坐着回答,也可以站着回答。你跟老师开玩笑,老师也不会批评了。这里的老师和学校里的老师给人的感觉很不一样,这里的老师比学校里的老师给人的感觉要轻松很多,而且讲课的效率很高,让我觉得英语比以前有趣了!
小作者与老师的第一次会面,营造了融洽的气势,这是喜欢在这里上课最重要的原因
很快两个小时就过去了,我想我已经喜欢上在这里上课了!
感受真实
篇六_我喜欢800字作文
《大林和小林》是张天翼写的一个童话故事。每当我想起这本书,脑海中就呈现出了两个命运截然不同的孩子。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老农的妻子,生了两个孩子,他们就是大林和小林。十年后,老农和他的妻子去世了,于是大林和小林离开了家。不幸的是,他们遇见一只巨大无比的怪物,怪物要吃掉他们,他们俩就往相反的方向跑。大林认了世界第一大富翁叭哈为爸爸,过起了养尊处优的生活。
从此以后大林改名叫唧唧,他有200个听差伺候。无论是什么事,唧唧都不用动手了,这也包括吃饭。过了几个月,唧唧就变得很胖。运动会那天,唧唧和乌龟、蜗牛进行五米赛跑。5小时30分钟后,结果出来了:乌龟第一,蜗牛第二,唧唧第三。可想而知,唧唧现在变得多么胖啊!叭哈死后,唧唧遇险了。他乘坐的列车沉入了大海,和听差们分开了。唧唧在海里一点儿也不怕,他认为,有钱就可以买到一切。他被一群蜜蜂送到了富翁岛,那里的金币、珠宝像沙子一样多。
唧唧因为缺乏生存的能力,得不到食物而饿死了。小林最初很不幸,被拍卖到咕噜公司的老板手里,咕噜公司是生产金刚钻的,老板叫四四格。小林在那儿受尽折磨,每天都要挨打,即使是表现得很好的时候,也不例外,而且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小林找了个机会,打死了四四格,却又冒出第二四四格。小林打死了第二四四格,又冒出第三四四格,他赶紧逃脱了。后来,小林在机车上做工。
因为他之前打死了两个四四格,又因为唧唧在他工作的机车上遇险,于是小林和他的工友们受到富人陷害,被关进大牢。最后,小林和许多受迫害的人联合起来,和富人们斗争,大家终于被释放了。这本书十分有趣,他采用童话的形式告诉我们:我们要用劳动创造财富。反之,如果一个人一直不劳动,就会养成不劳而获的习惯,使人生失去意义。
我们不能当温室里的花,要做能抵挡得住狂风暴雨冲击的一棵棵苍松。所以,若是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意义,就去学习小林吧!千万别像唧唧那样哦!
篇七_我喜欢800字作文
悠悠的中华文明长河流淌了五千年。它让一个个天之骄子闪烁成天际璀璨的明星;它将一段段动人的故事镌刻进褪色的历史;它让一个个被世人唾弃的小人沉入河底的淤泥;它让一个个丑陋的灵魂随风逝去。当一切尘埃落定时,历史便幻化成了一出出戏曲,这一出出戏曲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关羽了。
因为他一生不畏艰险,视死如归。在他看来,一切尽在挥手之间。万军之中,他温酒斩华雄,诛文丑,杀颜良;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所向披靡,无人能敌。
他一生光明磊落。部下劝阻他“将军不可轻往”。而他却答“已许诺,不可失信。”可见他崇尚信义,为人坦荡,正所谓明人不做暗事。
他是忠义的化身,忠肝义胆,尽显英雄本色。他在屯土山与曹操约三事:一者,吾与皇叔设誓,共扶汉室,吾今只降汉帝不降曹操;二者,二嫂处请给皇叔俸康养赡,一应上下人等,皆不许到门;三者,但知刘皇叔去向,不管千里万里,便当辞去。三者缺一,断不肯降。曹操果然待关羽甚厚,给关羽“封侯赐爵”,并且“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上马一提金,下马一提银”地恩待关羽,但是面对曹操如此恩礼,关羽还是义无反顾地“斩关杀将”而去。这种“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道德贞操和修身养性的境界及其对君主的竭诚忠心,正是关羽作为武圣人形象的优异素质之一。
在戏曲中,曾有红脸的关羽。红色可不是常人可以配得上的,因它代表着一种气势,也是一种力量。所以我想,除了红色,其他颜色是无法与他相匹配的。他赤城,他神勇,他义薄云天。也正是如此,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才画下了最耀眼的红色。
在《三国演义》中,他扮演着一个无人可替代的角色。他一生心系百姓,把他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对兄弟,他重义气;对朋友,他重信义;对亲人,他重感情。他不服输,他不贪婪,他是身边兄弟朋友们永远都不想失去的人。他是敌人眼中最强大的障碍。他坚韧无比,他顽强不屈,他是我们应永远铭记在心的英雄。
历史仍在前进着,但他在我心中的地位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动摇。因为他早已在我的世界里独霸一方,成为无可取代的英雄豪杰。我对他的敬意如一坛老酒,会随着时间的积淀而更加香醇。
篇八_我喜欢800字作文
家里,我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弟弟的关心;在学校,我有老师的关心和照顾,爱我的同学,还有最懂我的心的付煜瑶,也是我的知己。
她长着一张圆圆的小脸,一双浓黑的眉毛下边长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鼻子低低的,长着一张小巧玲珑、可爱的嘴巴,非常能说会道,很会逗人开心,一笑起来会露出两个小酒窝,里面装满了欢乐,让人感到温暖。为什么说它是我的知己,看了下面的事你就明白了。我上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班主人选我当值周生,我尽心尽力的去当,把自己能做的事做得很认真,把自己的潜能发挥的淋漓尽致。
刚开始这几天过得挺顺利,可眼看就剩下最后两天了,我的老毛病又犯了,脚又疼了起来,但我又坚持了一天,最后一天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跟马老师说,可能马老师以为这一点小毛病不会牵扯到我当值周生的工作的,也就没换。付煜瑶和我一起值周,以为他最懂我的心,我也只和她说我的心里话。付瑶煜见我这样,就去和马老师商量。
而许晴却倒我这来打小报告来了、编了一个谎(这也是事情过后才知道的)说付瑶煜在马老师那说我坏话,马老师听了还说以后干什么事也不用我了。因为徐晴是我信任的好朋友,我也就相信了徐晴的话,听完我很伤心,因为马老师不信任我了,不再用我了,我非常气愤地说了一句话:“付瑶煜怎么能这样做呢!”说完就跑走了,我自己躲在无人的角落偷偷流泪,因此我们两人之间闹别扭,不在一起玩了。时候我心里感到不安,心想:付煜瑶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我想问付煜瑶,但没好意思开口,也没和他沟通。就这样子过了一个星期,等到第二个星期的周一,付煜瑶往我手里塞了一封信,我看完以后才知道许晴欺骗了我,更加欺骗了我们两人之间的友谊。那封信里有一句话特别让我感动,付煜瑶在心里说:胡艺娜,你要骂就就骂我吧,不管别人的事。
那封信我带现在还保留着,它不仅是我们友谊的见证,还是我谨防上当的警钟。事后我们的友谊更加深了,无坚不摧。这就是我的知己——付煜瑶。
篇九_我喜欢800字作文
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数不胜数,都给人们带来了心灵上的震撼和人生道路上的启迪。其中,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品《狼王梦》。
无可否认,文中的紫岚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她为了继承丈夫的遗愿让儿子走向狼王的宝座,不惜一切代价,放弃了容貌、爱情和幸福,在惨烈的竞争中,总是竭尽全力给儿子创造有利的条件。我认为,她虽然可敬,但同时也很可悲。回忆一下,大儿子的死是因为她急于让儿子锻炼狼王的胆魄,狠心将还不满周岁的儿子囚禁在山洞里,让金雕吃掉了;二儿子的死是因为她急于让儿子在狼群中树立威信,让儿子带头捕猎,结果中了猎人的圈套;三儿子的死是因为她从小疏忽了对三儿子的照顾,把全部的精力都投注在了大儿子和二儿子身上,给三儿子造成了自卑的心理,在争夺王位时被现任狼王用意念打败,被群狼分食。
看看紫岚儿子们的死因,虽说都不是紫岚亲手杀害,但在一定程度上与紫岚疯狂的育子行为有很大的关系。整篇文章,沈石溪用动物的视角、人类的思想描述了动物的处世原则,用轻松、诙谐的语言描写了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情节,使读者对狼这种动物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其实,紫岚的做法与现在许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相似。
这些家长以“爱的名义”要求孩子在课余时间上这个学习班,补那个学习班,搞得孩子晕头转向,失去了最宝贵的本色童年。他们认为给孩子童年是在浪费时间,其实他们不知道,一个缺少童年的人的生命是不完整的。可是狼群弱肉强食的生存原则也如实地反映了现在的社会现实,现在上学压力和就业压力那么大,分明就是“狼多肉少”,所以,这是很矛盾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掌握好一个合适的“度”,慢慢加温,但终究要达到把水烧到一百度的目的。
《狼王梦》之所以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因为它在带给我心灵上的震撼的同时也让我领悟到了许多人生道路上的道理。所以我要向广大读者强力推荐《狼王梦》这本引人入胜,环环紧扣的动物小说,希望它也能给大家带来深刻的感受。
篇十_我喜欢800字作文
我家好似一个“微型花园”,不仅阳台有花,客厅有花,书房有花,就连卧室也要摆上一些花花草草。而这些植物,花就是一盆盆月季、菊花、三角梅、鞭炮花……草就是一株株芦荟、观赏榕树……可几个月前,爸爸却买回一盆矮小丑陋的仙人掌。
这些五彩缤纷的花中摆上一盆仙人掌,实在有些伤大雅,所以,我一直很不喜欢它,连续几个月不给它浇水。本以为几个月没有水滋润的它会变得十分枯黄,更加没有生机,然后死去。没想到后来等我准备去给它“收尸”时,竟看见它依然生机勃勃,还增加了些翠绿呢!这一点,让我在不喜欢它的立场上有些动摇。
仙人掌不仅生命力强,还可以治伤呢!
几天前放学路上,我一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膝盖给摔伤了,蹭破了皮,还流了血。回家后,奶奶二话不说便用小刀割下一小段仙人掌的“触角”捣成汁,抹在伤口上,奶奶说:“别看这法子老,很有效的。它能给你治伤,你怎还讨厌它哩?”听着这话,我的心开始有点自责了。
几天后,我的脚果然好了,这时我突然想起那棵仙人掌。“它应该因为‘缺胳膊少腿’死了吧。”我心想。没想到,那棵仙人掌不但长出了被割的地方,还长出几朵浅黄的小花苞。这几朵小花苞并不是那么显眼,几小朵长在它们的刺边、头上,像是糖果纸被遗落在了它的身上。有一小朵已经绽开了小嘴,柔嫩的花蕊与娇小的花苞,把仙人掌衬托得像要出嫁的少女。它没有因为自己长出了小花而像母鸡下蛋一样,让大街小巷都要知道,反而更加害羞地把自己隐藏在群花之中。
我被震撼了,小小的仙人掌身上到底蕴藏着多少并不为人知的优良品质!
现在,我是完完全全地喜欢上了这朴素的仙人掌了,也许它并不美丽高大,也许它并没有少女的亭亭玉立,可是它却有中华民族五千年传承的优良品质!
我爱仙人掌!
篇十一_我喜欢800字作文
斟一杯香茗,翻开一本诗集,在那些美妙诗句中与古人漫步,交谈,我便顿觉,古人与我们不远。当我走进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生性豪放的他——苏轼!他伫立在江畔,对着滔滔江水,他感叹着“大江东去浪淘尽”的无奈;他带着千骑卷平冈,高唱“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在妻子死亡十年时,他叹到: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那是我见过最凄凉的他,他流着泪,对着妻子的灵位倾诉自己思念,以往豪迈的姿态全无,汉子也有情。
我喜欢苏轼,喜欢这样豪放而又重情义的他。当我走进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在政坛上失意,在生活上又放荡不羁的他——李白!他明明因失意而“举杯消愁”,却说“明朝散发弄扁舟”;他满腹才华,却郁郁不得志,他安慰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他对自己的遭遇并不灰心;因生性豪放浪漫,他充满想象: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他爱喝酒,因此人们叫他“诗仙太白”,酒后的他,面对星空,他说“威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他重情义,看到汪伦为他送行,感慨: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我喜欢这样豪放不羁却又对朋友重感情,对生活充满浪漫的李白。当我走进了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著名女词人,一个也幸福过而孤独的她——李清照!在宋朝南移时,一向柔情的她也豪言: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她一生凄凉,连朋友的女儿都对她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她一怔,想到:真是“才”害了我吗?她多愁善感: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这样一个身世较好,知书达理的女子,本应该有人好好爱她,可她的一生,却无比凄凉,让人不免产生同情。我喜欢这样多愁善感,孤独而倔强的李清照。
与古人同游给了我很多启迪。岳飞用“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来激发我珍惜时间;孔子则用“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来教导我要谦虚好学。在与古人的交谈中我也感受到了自然的美丽,岑参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让我感受到了雪景的美妙;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让我体会到西北大漠的风情。
在诗歌的海洋中,我与古人同游,学习,与他们一同品味诗词,我才发现,古人不远。
篇十二_我喜欢800字作文
文章中一对聋哑父母,为了生活,他们吃尽了苦也受尽了别人的礼遇。为了儿子能好好上学读书,父母的心都放在他身上,给他发明最好的条件,从不让他受一点屈。儿子到远方上大学,也把父母呼吸的声音录下来并带在身上,每晚在被窝里听磁带,有几回还哭出了声。
我为这对聋哑人的儿子而欣慰,由于它占有了世界上最博大忘我的父母之爱,我更为这对聋哑夫妇而快慰,因为他们真正领有了一个理崩溃谅他们,让他们引认为豪的儿子三彩连衣裙,“可怜天下父母心”!
而破之年的我,为母亲的朽迈而伤感,无形中会回忆起儿时与母亲生活的往事。那时候,乡村前提差,刚能解决饥寒问题,只有不饿着冻着,母亲就释怀了,对学习的事件很少过问,她还冲着你挺神气地笑哩,所以我的童年在疯跑中渡过。家里没有书,又不爱读书,因而到初中后语文成绩很不幻想。
当时的老师在学法上很少指点,对语文学习不知从何处下手。到了高中,我十分爱好数学,在兴致的领导下,数学侵犯了大批学语文的时光,语文成绩又一次滑向了深渊。高考失败,使其在教师的带领下有条不紊地学习呢,上了一个很个别的师专,运气似乎成心部署,在大学里居然学了中文专业。师专生活无比短暂,感到还不怎么过就已经毕业了。
踏上工作岗位,一干就是15年,今天,我逐步探索出学习语文的规律,读背写。只有多读多背多写,才干学好语言。
我领导学生按此法则学习,成果获得了可喜的成就。我的语文素养也得到了进步,以前我很少动笔写作,当初我把读写当成我生涯中必不可少的一局部。回到家里,看到母亲tbw淘宝网女装,看到老家里的所有,不禁得勾起了我对旧事的回想,写作的激动激发了我创作的热忱。写给母亲的文章让我对母亲的情感得到了酣畅淋漓地表白,心坎的惆怅在一行行文字中得到了抒发,我心释然。这些作品将成为我永恒的记忆。
渗透亲情的文字是世间最动人的歌声,也是世间最美的声音。每当夜深人静,单独在灯下浏览以前写给母亲的文章,心灵就会得到一次浸礼,这种最美的声音时刻激荡着我的灵魂。
篇十三_我喜欢800字作文
当今独生子女家庭,家长大多持有养子成龙,育女成凤的心态。我家也不例外。
记得从三岁起,母亲就送我去学跳舞、拉小提琴、画画等等。凡是能学的,都学了一转回来,结果一样也没学成。
一个偶然的机会,妈妈的同事来我家做客。闲聊中谈到了些毛笔字的话题,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写得一手好字,是人生中的挡门锤。”于是我又被送去学写大字。
毛笔字,俗称写大字。也许是一种缘分,当我走进学书法的课堂时,除了听到老师在给一个学生讲枕腕与悬腕的一些基本要领外。看到不少同龄孩子在提笔练字,其中有几个学生写得还真不错。的确,把字写好了,看上去觉得是一种享受,这话一点不假。就此刻,我心的喜欢一下子就萌生了。学写字的第一天,老师并没有教写字。除了讲些基本知识外,最让我至今都难以忘却的是下面这些话:“学书法不是单纯的为了写字而练字,关键是首先得学会做人。”“练字时要求心态保持平和,做到凝神静气。方能达到修身养性的目的。”“中国书法博大精深,以生动的点线去书写汉字民族特有的方块字,是中国文化里的一朵奇葩”……尽管当时还不理解这些话,但还真的喜欢上了书法。
这一练就是四年过去了,回头总结一下,我认为不论做什么都得坚持不懈,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而坚持不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最考验人的毅力。当我遇到困难与挫折的时候,就会到练字中去寻求解脱,一提起笔来,把什么都抛到脑后去了,难道这就是忘我?很遗憾,我没达到这么高的境界。
值得欣慰的是,我感悟出练书法可以益智治愚,能启迪人的灵性,使人处理问题就像驾驭笔画那样从容,那样大气。
我还是个六连级的小学生。今年春节,父母的亲朋好友喜欢我用隶书写成的对联。几天就送出四十多幅。我很乐意做这样的事,是想利用这样的机会送出一幅,同时也送去我的心中祝福。但作为小学生,我还停留在写字的层面,对于书法,我只知皮毛。因此从艺术的角度来看。我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很多。
勤奋是成功的阶梯,练字要具有马拉松长跑的精神。记得宋代大书法家苏轼曾经说过这话:“作字要手熟,则神气完实而有余韵。”看来,想要做到手熟只有用心练而别无捷径可走。除此之外,还要追求字外功夫,多看书,吸收中国文化的精神养分,用以充实点线的表现能力,只有这样,写出的字才会生动,才会吸引人的眼球,才会打动人从而引起人的共鸣。
书法是中国文化里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凭我的理解,计算机的敲打一是代替不了人手书写那种动感的效果;二是代替不了其所负载的艺术家的人文修养、艺术见识和独特个性。
据此,我将练习书法作为终生追求。